房屋使用权转让不一定合法,如果是对不列入可出售范围的公房进行使用权转让的,是合法的;如果是对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的使用权进行转让的,则是不合法的。
注意对于合法转让使用权的,要通过出租人本人的书面同意,出租人要签订租赁变更合同,并且受让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一、租房房子不到期,房东能找人看房吗
无权带人看房。双方的租房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在平等、自愿、合法原则下签订的。该租房合同是有效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均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作为出租人,不得妨碍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不得无故干扰承租人正常经营,如带领他人来看房等行为干扰了承租人的正常经营,那么作为承租人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他人进入房屋。房屋在出租状态时,房屋使用权归租客所有。出租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房屋一旦出租,出租人也就将占有权和使用权交给了承租人。因此,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另有约定。
二、车位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签订车位租赁合同时需要看清楚租赁的期限、起止日期和每月的车位费还有违约责任等。此外,必须要弄清楚车位是否有产权,还车位只有使用权。只有车位拥有了产权才可以进行再出售,只有使用权的车位必须通过物业公司的介入才能进行转让。而且只拥有使用权的车位,在出售时价格会比有产权的车位的价格会低得多。值得注意的是,租车位的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三、使用权和产权的区别
产权是对房屋具有所有权的标志,他的合法凭证就是不动产权证,具有了产权也就表明是房屋法律意义上的所有人,对该房屋可以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使用权仅是所有权权利中的一部分,依法对房屋性能上进行事实利用的权利,是不完整的产权。是实务中,使用权一般是针对公房而言的,公房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但是由于国家政策的缘故,国家将属于自己的房屋以廉价的房租出租给满足一定条件的用户。用户和国家之间是特殊的房屋租赁的关系,之所以说是特殊就是因为该关系要受到国家专门的《城市公有房屋管理办法》的约束,而非一般的房屋租赁关系。他们的区别在于,产权是绝对的,房屋的所有人是可以自行出租、出售,也可以继承、赠与。而使用权人必须亲自居住房屋,不能擅自出租和转让等,否则,国家可以将房屋依法收回。当承租人死亡后,和他生前共同居住的成年家属可以继续进行承租,但是应当到房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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