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名投资者起诉某公司虚假陈述获赔1344万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22:12:35 152 人看过

据媒体报道,2009年,著名上市酒业公司XX因为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此后,这起小股东状告上市公司纠纷引发市场广泛关注。在经历了五年的诉讼长跑后,XX的投资者终于迎来了最后的胜利。根据公司日前发布的公告,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XX向141名原告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344万元,每位股民平均获得9.5万元补偿。这也成为国内首例法院受理权证投资者作为原告的案件。

权证股是一种有价证券,投资者付出权利金购买后,有权利在某一特定期间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者出售标的证券,顾名思义,持有这种权证股的投资者就叫权证投资者。那么,这究竟是一起怎样的诉讼案,它如何跑过5年漫长的维权路?

事件的起点在2009年9月9日,上市公司XX发布公告称,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时隔两年之后的2011年5月28日,调查终于有了结果,证监会认定XX在信息披露上存在四大违法事实,信息重大遗漏,披露不及时、不完整,没有及时更正差错等等。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除了警告、罚款之外最重要的,就是明确了XX违法的事实。

此后,上海宋某某、浙江厉某、河北薛某某等约10位律师组成了XX民事赔偿案原告律师协作团,联合向XX投资者征集证券民事赔偿诉讼代理。不过这一征集起诉,又是两年时间。直到去年5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立案受理XX民事赔偿案原告154人。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调解,最近的XX公告为这场漫长的维权宣告了结果。141人获赔背后,此案的示范意义显然远远大于这1344万元的赔偿金额。

根据XX的公告,案件最终是获得了庭前和解,而XX表示这起诉讼案对公司本期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并承诺对于没完结案件,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不过,这就是这个案件的全部了吗?案件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这五年漫长的维权历程又给广大的投资者留下怎样的启示呢?

庭前和解、141人获赔、1344万元,这场5年之久的长跑最终以投资者们的胜利而告一段落,对资本市场里的芸芸投资者们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有业内人士认为,考虑到XX的知名度、案件关注度等,这个案子有望入选2014年全国法院十大案例,它将为各地法院审理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提供了新模式。

而XX民事赔偿案原告律师协作团成员之一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某表示,此案的最大意义在于它发出了一个信号。

厉某:最积极的意义在于告诉所有的股民和上市公司,如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了,导致股民权益受损,那么股民是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赔偿的,尤其是在当前IPO由审核制向注册制转变,在转型时期就具有更加积极的意义了。

对于最终获得了赔偿的这141名投资者来说,这个结果无疑是值得欢欣鼓舞的。但是,那些还没有获赔的呢?就拿本案来说,立案时有154人起诉,目前141人获得赔偿,剩下的13个人现在是什么情况呢?原告代理律师之一的厉某猜测,可能是由于交易资料有待进一步核实、调解分歧太大、委托手续有瑕疵等原因导致的,不排除个别案件会作出判决。但同样来自律师团,也是这场诉讼的发起人——上海嘉澜达事务所律师宋某某表示,判决的结果很难理想。

宋某某:我估计要等待调解,调解如果调不成,那法院就判决,判决的金额有可能因为严格要求比调解金额来的低。

除了这154个人,根据XX2011年年报,公司登记股东人数近30万。一些律师告诉我,根据以往案例经验,起诉人数和登记股东的比例一般在1%~2%。而XX呢?154对30万,仅仅万分之五。采访中,厉某表示,原本他们预计至少会有1万名投资者会参与这场诉讼,但种种原因导致了这样的比例。

厉某:绝大多数的股民他根本不知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被惩罚是构成虚假陈述的,另外大部分的股民对依法维权缺乏信心,顾虑到什么呢?地方保护、司法不公、或者上市公司财大气粗,股民是一盘散沙怎么可能打赢等等,另外还有考虑到诉讼费、律师费这方面的顾虑。

另外,观望者多,行动者少,也被认为是本案最终起诉人数很少的重要原因。都想等着第一批起诉者结案获赔之后再借机维权,没想到案件在诉讼失效前几天才立案,只能看着损失打水漂了。宋某某介绍说,法院原本还预计起诉人数众多,而专门设计了登记软件,没想到最终只有这154人。

宋某某:法院从积极的方面是准备大批投资者来告,所以在这两年当中一方面是收了案件不马上立案,他在设计一个方案,设计方案对将来的投资者进来比较有利,这是积极的方面,这个做法当中产生了另外一个消极的方面就是一直没有立案,所以投资者来的人数就相应的减少了。

其实,投资者们的很多顾虑可能真的是有点过虑了。比如厉某就表示,这类案件股民其实并不需要担心诉讼费用。

厉某:这里面索赔案件的前期成本是比较低的,主要是预交给法院的诉讼费,一般是索赔金额的2%左右,如果打赢官司,诉讼费也是可以退回的。而律师费一般都是风险代理,打赢了之后获得赔款之后再付费。

这不是证券违规案件的第一桩、第一件,也不会是宋某某、厉某等等这些维权律师的终点。据了解,目前他们每个人手上都还有着两位数的股民起诉证券违规案件正在征集或立案审理阶段。放眼整个A股市场里,还有着更多的上市公司违规、小股民们抹泪的场景在不时发生。当下一次不幸降临在自己头上的时候,小股民们应该怎么做?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某说出忠告。

厉某:我想提醒广大的股民朋友,第一点要知道股民索赔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最高院2003年就出了一个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第二点在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立案之后股民应该积极的关注信息,因为一旦作出处罚权益受损股民就可以索赔,这是第二个时间结点。第三个结点就是等到证监会做出正式的处罚之后,会有一些专业律师接受媒体采访,然后告诉大家哪些股民是符合索赔条件的,那么股民可以自己对照,去证券公司拿对账单,对照是否符合索赔条件,是否有意向采取进一步的起诉;第四点从2003年到现在,已经有100多家上市公司因为信息披露违法被股民告上了法庭,有15000多个股民勇敢的起诉,总标的大概是15个亿左右,这些案件绝大部分的股民都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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