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期间可以继续工作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8:25:22 396 人看过

目前《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的。只提出伤情稳定之后去进行伤残鉴定的。工伤认定期间能去单位工作:单位无权辞退劳动者,劳动者享有继续工作的权利,单位需要发放报酬。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

1.未签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交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自行申请。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照鉴定结果进行赔偿。

2.未签劳动合同,单位也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二、手指骨折能做伤残鉴定吗?

劳动者的手指骨折,能做伤残鉴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如果逾期不去提出申请,则劳动者一方可在一年内去向劳动局提出申请;劳动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能去做劳动能力鉴定。

三、工厂受伤赔偿标准

在工厂受伤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需要满足工伤认定三要素:1、工作时间,包括劳动者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的时间、必须的工作前准备、工作后收尾时间、上下班路途中的时间、因工作需要和惯例的加班加点时间。2、工作场所:包括用人单位通常的生产经营场所、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及管理人员安排外出从事常规性或临时性任务的场所。3、工作原因:包括劳动者的本职工作、与本职相关的工作,单位指派、认定的工作、对用人单位有益的工作。满足上述条件,即可认定为工伤。确定为工伤以及对工伤进行认定之后,可以工伤等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各省份发布的条例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进行三金赔偿,还可以要求享受相关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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