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4:20:27 151 人看过

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转让于乙方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上附着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甲方集体所有的闲置非农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经民主决议通过受让于乙方使用。

第二条:使用权转让期限共____年,甲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上述使用权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三条: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共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需征用上述使用权,甲方有权收回。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3、如因乙方不按时交纳转让费,经甲方向乙方书面催款通知30日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4、不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甲方不可单方无故解除合同。

5、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上述使用权,确保供水、供电、通行,并提供办理使用权变更手续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需要在办理相关许可证件后有权在受让土地上搭建建筑物及修建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涉。

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搭建的建筑物及修建的附属设施由乙方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甲方无权干涉,合同期满后,乙方同等条件下有续订合同的优先权。

3、乙方有权转让受让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

4、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征用、甲方单方收回使用权、合同期满后,乙方建筑物或设施仍能够使用,甲方应折价补偿乙方经济损失_________元。

5、乙方可与甲方协议解除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向甲方书面通知60日后合同自动终止。

6、乙方应按时支付转让费用并不得违法使用上述使用权。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土地管理部门留档备查一份。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综合上面所说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果要进行出让的话,那么就需要和受让方签订出让的合同,因此,在写的时候就要协商好所有的条款,特别是对于出让的价格一定要清楚,只要合同一旦签订好必定就要履行其中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16: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价款怎么确定
    1、收益还原法。采用这种评估方法,需要考虑年总收益、年总费用、还原率。确定年总收益时,如果待估宗地缺少经营收益资料的,可采用当地类似产业的客观经营收益数据,经过校核修正;年总费用按照当地相关规定计算;确定还原率时,通过土地纯收益与价格比率法测算还原率,如果缺乏适用的市场交易资料而选择其他方法测算还原率时,集体建设用地的还原率通常略高于同区域同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不超过3个百分点的比例。2、市场比较法。只有在有集体土地交易实例时,才能采用这种方法。当同一区域或同一供需圈内,三年以内的可比实例不足3例时,可适当扩大实例搜寻范围,放宽时间选择年限但应根据市场变化进行必要的修正。3、成本逼近法。采用这种评估方法,需要考虑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确定相关税费、利息、土地增值等因素。确定土地取得费时,需要结合所处区域的用地结构。对于通过农用地转用形成的新增集体建设用地,参照集体农用地价格评估方法确定土地取
    2023-02-26
    178人看过
  • 合理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方式有什么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过去的乡镇企业和招商引资用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可以进入城市的建设用地市场,享受和国有土地同等权利。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一、以下6
    2023-03-27
    339人看过
  • 非法倒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怎么处罚
    如果是非法买卖的,给予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有关法律严禁非法买卖、占用集体土地。法律另有其他规定,应当依照其规定。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按照倒卖土地数量和犯罪情节的轻重决定如何判刑。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对以谋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非法获得五十万元以上或者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
    2023-04-02
    293人看过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签订合同要载明什么内容
    以出让、出租等方式流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时,双方要签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用途、规划条件、使用期限、交易价款支付、交地时间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土地所有权人应当依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方案,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等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用途、规划条件、使用期限、交易价款支付、交地时间和开工竣工期限、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约定提前收回的条件、补偿方式、土地使用权届满续期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处理方式,以及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并报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未依法将规划条件、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合同的,合同无效;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一、集体建设用地如何使用1、集体建设用地只能用于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住宅以及乡(镇)
    2023-04-06
    78人看过
  • 国有土地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吗
    国有土地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属于同权同价的;农村土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是指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分配制度。这样做有利于:(1)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2)加快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3)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严禁农用地非农化。一、以下哪些情形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1、乡镇村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这个本身就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一大用途。2、村民住宅。不过从今年开始农村用地要申请得到审批,为了规范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宅基地审批会变得严格,避免随便使用宅基地的现象出现。3、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
    2023-03-31
    100人看过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商业用地有什么区别?
    1、使用年限区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限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生产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法律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拥有使用权。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2、土地收益区别: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上级批准可以搞建设开发,用途有二:一是企业用地,二是集体建房用地。国有建设用地:按照城市开发规划,进行“招拍挂”,由开发商竞购建设用地使用权,然后依照开发规划进行有计划的开发,所建商品房产权允许出售和流通;而工业用地则用于建设厂房,不能进行开发。3、转
    2023-08-04
    162人看过
  • 拆迁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农业用地的规定是什么
    拆迁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农业用地的规定是需要对被拆迁的集体组织发放相关的补偿款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过去的乡镇企业和招商引资用地。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农业部部长在发布会上表示,关于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大家比较关注。这个问题有些解读不全面,不能误解误
    2023-03-01
    307人看过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进行确权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不是分到每一户拥有所有权,而是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村、村民小组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和管理。因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发证,就是要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一个集体经济组织。而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相对应的组织或农户个人是有使用权的,确权就是要明确其使用权。集体土地的流转中,最前提和基础的就是产权明晰,也就是先要完成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就是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登记发证。只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土地才能合法流转。《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土地登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对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当时条件限制,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整体滞后,有的地区登记发证率还很低,已颁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大部分只确权登记到行
    2023-05-04
    333人看过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公共租赁住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当然,申请该住房是需要一定条件的,下面带大家来看看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一)有稳定工作是指: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
    2023-03-22
    428人看过
  • 作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转让的办法有哪些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过去的乡镇企业和招商引资用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可以进入城市的建设用地市场,享受和国有土地同等权利。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
    2023-03-23
    465人看过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利用方法有哪几种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过去的乡镇企业和招商引资用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可以进入城市的建设用地市场,享受和国有土地同等权利。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
    2023-08-06
    477人看过
  • 浏阳市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一.宅基地流转范围放宽到全浏阳其实,从去年3月开始,浏阳就已作为国家试点县(市、区)启动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使历史形成的超面积宅基地得以确权发证,引导了一户多宅、超标准面积主动退出。截至目前共办理宅基地确权8267宗,收取有偿使用费53万元,自愿退出宅基地37户,达成退出意向221户。浏阳市国土局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有序推进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该市出台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等6项制度,对宅基地的审批、使用、确权、退出、流转等进行了详细规范。其中,对于农村闲置的宅基地,或全家户口均已迁出且自愿有偿退出原有宅基地的,可以通过协商或委托公开竞价的方式在规定范围内流转。根据规定,这个范围从原来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放宽至浏阳全市范围内(不含城区街道及浏阳经开区、高新区)。业内人士解释说,这意味着宅基地权利人可以有更多的选择和议价空间。值得一提的是,流转对象必须是“符合宅基地申
    2023-06-12
    299人看过
  • 集体经营建设用地的市场准入是什么
    什么是集体土地入市?集体土地入市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用于投资或者筹集各种非农建设资金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性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点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流转,简言之,就是农村集体土地可以像商品一样在市场上交易,但不能用于商品房开发。集体土地入市交易规则政府有责任规定集体土地入市交易规则和市场秩序。在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中,集体土地应当与国有土地具有相同的进入规则。首先要明确集体土地进入市场的供给市场主体。一级市场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土地股份合作社是股东大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市场化,只有股东才有决定权。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只是他们委托的代理人,他们无权决定某一块集体土地是否进入市场,以防止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少数人肆意出租或变卖为自己的利益转让集体土地。二级市场的主体是建
    2023-05-08
    179人看过
  • 出让集体建设用地犯法吗
    不可以出让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及其具体形式由于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土地所有权转让行为,因此所谓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实质上是指使用权的流转。按转化来源的不同,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区分为由农用地转化的集体建设用地和由未利用地转化的集体建设用地;按不同用途,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区分为用于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三类。一、如何验收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1)现场指界,签字盖章确认调查和测绘成果;(2)提供身份证明材料;(3)提供土地、房产等权属来源证明材料;(4)提供家庭成员情况,签字确认;(5)不动产登记申请书;(6)提供不动产买卖、赠与、继承等相关材料。不予办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的情形: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发证,并将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理由。(1)土地、房产等不动产权属争议未解
    2023-03-23
    395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如何界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25
      界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具体如下: 1、使用年限区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限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生产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法律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拥有使用权; 2、土地收益区别: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上级批准可以搞建设开发,用途有二:一是企业用地,二是集体建房用地。国有建设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分为几类?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20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分为四类,主要包括个人的土地使用权入股、商业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联营刑事的共办企业,还有企业或其他单位确定的建设用地等四种情况。
    • 农村建设用地是否属于集体经营性用地?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8-16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过去的乡镇企业和招商引资用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可以进入城市的建设用地市场,享受和国有土地同等权利。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
    • 请问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转让?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0
      1.可以转让, 2.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占地如何处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8-16
      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该依法审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一般分为前期准备、整理开发、入市交易、项目建设四个阶段。乡镇统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集体所有制性质的镇土地股份联营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入股,与其他企业组成项目公司,共同规划、开发、利用集体产业用地,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使用集体土地兴办乡(镇)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