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劳动仲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20:51:55 370 人看过

办理流程:提出申请——登记——立案受理(不予受理)——庭前调解——开庭审理——裁决——执行——撤销裁决和起诉

办理条件: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3、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办理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

1.仲裁申请书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一式三份,其中两份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份申请人自存(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应填写一式四份,其中三份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份申请人自存)。

2.仲裁申请书应当填写明确的被申请人,属于接件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和管辖范围。

3.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当事人基本材料。

1.申请人应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申请人申请仲裁时需提交的基本身份证明,如身份证、驾驶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各一份)。

2.申请人所诉的被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供该被申请人的公司基本信息(该信息可从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众信息网查询,也可到渝北区工商分局办公点查询。地址:渝北区龙平街9号电话:67489888、67489808、67489922)。

3.申请人应当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准确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三)其他材料。

1.能够体现属于接件仲裁委管辖范围的基本材料。

2.能够体现当事人与本案具有利害关系的基本材料。

3.与申请人请求事项具有关联性的其他材料。如:工伤待遇争议应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及其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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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0日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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