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行纪合同是隐名代理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5:51:31 331 人看过

隐名代理指中被代理人隐藏自己的名字,直接让代理人与客户之间签订合同,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两者在介入权和选择权的主体和性质上并不一样,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主体责任也不同、物权流转关系反映的所有权主体也不一样,且行纪合同都是有偿的。

1.介入权和选择权的主体和性质不同隐名代理行使介入权的主体是委托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委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选择权行使的主体是第三人,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而行纪合同介入权的主体是行纪人,行纪人卖出或买入具有市场订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之外,行经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

2.对于合同不能履行所导致的权利义务主体不同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因此,行纪合同是由行纪人独立对委托人和第三人承担责任。

而隐名代理它仍然是一种代理关系,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应由被代理人承担。

3.物权流转关系反映的所有权主体不一样;

由于隐名代理仍是一种代理,在代理过程中不发生物的所有权因物的流转而发生转移至代理人的情形。

而行纪合同中当物流转至行纪人手中时,物的所有权因物的转移而转移。

当物流转至受托时受托人正值破产,此时委托人与受托人是行纪合同关系还是隐名代理合同关系对物是否纳入破产财产的处理有决定性的意义,此时对委托人和第三人的利益有重大影响。

4.行纪合同都是有偿合同,而代理合同不一定都是有偿的。

5.隐名代理存在委托人只对代理人单方授权的情形,而行纪合同必须是成立了委托合同。

综上所述,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是由行经人(信托人)以自已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由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隐名代理,是指当事人一主依照代理权,以自已的名义向相对人实施意思表示,而意思表示的效果却归属于委托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两者都是基于委托关系,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但是存在区别不能混为一谈。

由于隐名代理仍是一种代理,在代理过程中不发生物的所有权因物的流转而发生转移至代理人的情形。

与隐名代理不同的是,行纪合同中当物流转至行纪人手中时,物的所有权因物的转移而转移。

当物流转至受托时受托人正值破产,此时委托人与受托人是行纪合同关系还是隐名代理合同关系对物是否纳入破产财产的处理有决定性的意义,此时对委托人和第三人的利益有重大影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4: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依法签订行纪合同是代理吗?
    行纪合同不是代理,行纪和代理的区别是:1、定义不同行纪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活动,而代理则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活动。2、责任不同行纪是行纪人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活动中的权利与责任归行纪人自己;代理则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活动中产生的权利和责任归被代理人。3、对商品的控制程度不同行纪人一般可以拥有商品,但无权对商品的价格等进行调整;代理人则根据不同的协议,既可以实际拥有商品,也可以不拥有商品,并且还可以对商品的价格等做一些调整。一、行纪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
    2023-06-19
    333人看过
  • 行纪合同与隐名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一、车祸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
    2023-03-13
    294人看过
  • 我国的行纪合同属于什么类合同?
    行纪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和不要式合同。行纪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无须一方当事人义务的实际履行,也无须具备特别的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五条【行纪人依照委托人指定价格买卖的义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一、委托经营是行纪合同吗委托经营是行纪合同。行纪合同指的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
    2023-06-29
    188人看过
  • 在我国行纪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在我国,对于行纪合同纠纷,首先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进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3)妥善保管的义务
    2023-08-11
    99人看过
  • 行纪合同是不是代理代理代理中介机构
    行纪与直接代理都是发生于三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并且都是为他人活动,这是二者的相似之处。与代理相比,首先,行纪是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而直接代理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因此,行纪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行纪人,间接归属于委托人。其次,通常情况下,行纪人从事的是贸易行为,而代理人的行为则不限于贸易行为。最后,行纪多为有偿行为,而代理则包括无偿代理。与代理不同,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要由行纪人自己承受,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不直接发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民法典》规定行纪合同是否有留置权行纪合同有留置权。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委托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可以从价款中优先受偿。二、免税店代购是否违法免税店代购不违法。私人代购一般是不
    2023-06-23
    287人看过
  • 论我国保险经纪人的合同行为
    保险经纪人的合同行为是由保险经纪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性质决定的,由于保险经纪人的行为具有居间、委托代理和咨询的内容,因而,其相应规范的合同有居间合同、委托合同和咨询合同。一、居间合同(一)居间和居间合同的一般含义居间是为委托人介绍订约对象或提供订约机会的行为。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介绍订约对象或提供订约机会的人,其主要任务是在委托人与相对人之间为他们订立合同起媒介作用。居间人因从事居间活动付出了劳务,有权向委托人收取报酬。居间人是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而产生的,在我国历史上曾对居间人称为牙侩、牙郎、牙人、市牙等,亦有掮客、纤手、跑合人之称。实际上,掮客不仅是旧中国时期对居间人的一种别称,更是对一般经纪人的俗称。早期的居间活动所受限制较少,在简单商品经济形态的古希腊、古罗马帝国时代已有居间制度,当时任何人均可进行居间活动。我国早在西汉时期亦有居间制度的萌芽。但是自中世纪以后,不少国家对居间行为加以限制,使
    2023-04-23
    349人看过
  • 代销合同是行纪合同吗,行纪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代销合同是行纪合同吗代销合同属于行纪合同,是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代销商品、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代销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代销商品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代销期间代销人对代销商品享有占有权。相应地,代销商品在代销期间的市场销售风险也应当由委托人承担。在没有当事人合同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不应当依据代销商品价值的高低,是否具有知识产权而改变代销商品的所有权归属和市场销售风险的承担原则。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各国基本都规定为物品的买进或卖出,且限于动产范围之内,不动产贸易不属于行纪范畴。
    2023-06-26
    482人看过
  • 风险代理合同是真是假?我国有合法的吗?
    风险代理合同,如果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内容真实的,是合法的。例如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依法签订风险代理收费的合同,合同是有效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第十四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在我国风险代理合同如何收费1、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2、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律师代理费。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
    2023-07-25
    219人看过
  • 隐名代理算是犯法吗
    1、如果第三方在签订合同时知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该隐名代理人与显名代理人产生相同的法律效力,即第三方与代理人签订的合同直接约束被代理人和第三方。但有确切的证据证明,除了该合同只限制代理人和第三方外。2、如果第三方不知道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隐名代理人不一定会产生显名代理人的效果,而是通过被代理人行使介入权或第三方行使选择权来形成相应的法律后果。具体来说,如果代理人因第三方原因不履行被代理人的义务,则应向被代理人公开第三方。被代理人可以行使代理人对第三方的权利。同样,当代理人因被代理人的原因不履行第三方的义务时,应向第三方披露被代理人。第三方可以选择代理人或代理人作为相对人主张权利。但是,第三方一旦选定,就不能更改选定的相对人。相应地,被选定为相对人的被代理人可以向第三方主张对代理人的抗辩权。隐名代理和间接代理区别间接代理,“直接代理”的对称。又称“隐名代理”。是
    2023-08-18
    63人看过
  • 一般代销协议是行纪合同吗
    有偿的代销协议是行纪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各国基本都规定为物品的买进或卖出,且限于动产范围之内,不动产贸易不属于行纪范畴。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在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的。虽然处理事务的结果最终归于委托人承受,但行纪人是以独立的主体资格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无须向第三人披露自己与委托人的委托关系,对该合同
    2023-03-23
    393人看过
  • 代购是委托合同还是行纪合同?
    一般是属于委托合同,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都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彼此信任而产生,由一方代为另一方办理委托的事务,其法律后果由委托方承受。但是,这两种合同又有所区别:其一,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人要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其二,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为公民或法人,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未经法定手续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或公民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不能成为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而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各类民事主体之间均可建立委托合同关系,对委托人、受托人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其三,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行纪事务,委托人不直接与第三人发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委托事务,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委托事务。在前一种情况下,委托人直接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1、行
    2023-06-29
    485人看过
  • 行纪合同和间接代理是否一样
    行纪合同和间接代理是不一样的。第一,主体不同。在间接代理合同中,法律对代理人的主体资格没有特别的限制规定,只要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可以成为代理人。而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主体资格受到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经批准有权从事行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或相关组织才可以成为行纪人。第二,是否可以行使介入权、选择权不同。在间接代理中,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则合同直接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而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此时可以行使介入权,主张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当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可以行使选择权,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如果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
    2023-02-11
    40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代理人是否可以使用隐名代理?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隐名代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具备了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隐名代理人可以与房屋买卖的相对人签订买卖合同,具备生效要件的,合同生效。隐名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结果间接的归于被代理人。此外,我国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禁止性规定中并没有隐名代理的行为。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成功后可以解除吗房屋买卖网签后还能解除合同,但可能涉及相应的违约责任。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一致的,可以退房;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情形或约定解除情形的,购房者可以无条件退房;购房者或开发商单方违约退房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是,第三人与受托
    2023-07-01
    411人看过
  • 代售合同是行纪合同还是经销合同
    经销合同不属于行纪合同,二者的主要区别为:经销商以自己的名义,从提供商品的厂商、销售商处买进商品,然后再转卖给第三人,提供商品的厂商与转卖关系的第三人不发生任何合同关系。经销商依经销合同取得经销商品的所有权,其经销活动的市场风险由经销商自己承担,行纪人以行纪合同并未取得代售商品的所有权,代售商品的市场风险(如因行情变化而滞销等)由委托人承担。经销商在经销活动中所取得的利益,是商品购入与卖出之间的差价;行纪人在代售活动中所取得的利益,是商品卖出后的佣金。一、行纪合同的特征是什么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
    2023-02-22
    397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纪行不理是否是委托代理行纪合同?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13
      行纪合同不是间接代理。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表明被代理人身份,其法律后果先由代理人承担再转移给被代理人的一种代理形式。 而行纪合同如果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导致委托人的利益受损害,行纪人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第三人即使知道委托人是谁,也不能越过行纪人而直接与委托人发生法律关系。
    • 代理行纪合同好做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04
      行纪合同不是间接代理。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表明被代理人身份,其法律后果先由代理人承担再转移给被代理人的一种代理形式。而行纪合同如果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导致委托人的利益受损害,行纪人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第三人即使知道委托人是谁,也不能越过行纪人而直接与委托人发生法律关系。
    • 隐名代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算隐匿行为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3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隐名代理。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
    • 行纪合同什么是间接代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15
      行纪合同不是间接代理。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表明被代理人身份,其法律后果先由代理人承担再转移给被代理人的一种代理形式。 而行纪合同如果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导致委托人的利益受损害,行纪人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第三人即使知道委托人是谁,也不能越过行纪人而直接与委托人发生法律关系。
    • 行纪合同和行纪代理有什么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1
      第一,主体不同。在间接代理合同中,法律对代理人的主体资格没有特别的限制规定,只要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可以成为代理人。 第二,是否可以行使介入权、选择权不同。在间接代理中,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则合同直接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而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