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事诉讼中的证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19:55:26 426 人看过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是指国家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依照法定程序,运用证据来查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活动一般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证明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审查判断证据,运用证据来确定有无犯罪,是谁实施了犯罪,犯罪人的罪责轻重以及其他有关事实的诉讼活动;广义上的证明是指除公安司法人员依法运用证据确定案件事实的诉讼活动以外,还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提供证据,运用证据证明自己诉讼主张的活动。

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缺陷是什么?

我国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排他性证明可以说是客观真实说的典型体现。这种客观真模式有许多不合理的因素:

1、客观事实模式是对唯物主义的僵化理解。我国刑事证明标准追求绝对的真实,而事实上对于已经发生的事件,是不可能完全认识清楚的。因为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可以认知,但这种认知是有条件的,是相对的,受主观条件,主观认识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客观真实本身是一个哲学范畴,是人类认识客观事物的总目标。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此已做过深刻地揭示人的思维是至上的,同时,又不是至上的,它认识能力是无限的,同时又是有限的。按它的本性,使命,可能和历史的终极目的来说,是至上的,无限的,按其个别实现和每次的实现来说,又不是至上的,无限的。(4)可见,客观真实模式的缺憾就是过分乐观地看待可知论,忽视了诉讼证明的具体及个案的特殊性。

2、客观事实模式还容易导致不良的法律后果,由于主客观的原因,有些案件无法查明,因而形成疑案。由于要求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以在无法做到时,要么会出现久拖不决,超期羁押的现象,要么会通过刑讯逼供来实现。

3、客观真实模式与追求诉讼效率的原则不符,极易造成诉讼拖延。案件事实清楚是一个模糊性的规定,给具体实践的把握带来了不少困惑,与案件有关的事实繁多而庞杂,有的与定罪量刑有密切关联,也有的对定罪量刑影响不大,如果一味要求案件事实清楚,对与案件有关的事实进行全面搜集、查明必然导致诉讼效率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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