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生育保险有哪些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1:32:03 184 人看过

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生育保险制度建立之后,经过30多年的实践,国家为了进一步保护妇女和婴儿的身体健康,提高民族整体素质,经过医学专家和妇幼保健专家对产后妇女及新生儿身体情况及营养保健等多方面的科学论证,并参考其他国家妇幼保健的经验做法,于1988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1998年7月第9号令)。这是我国建国以来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减少和解决她们在劳动中因生理机能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安全和健康的一部完整和综合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主要明确了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将正常产假由56天延长到90天,产假期间的工资以及医疗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等。该规定的颁布,统一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生育保险制度。1994年,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贯彻,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生育费用负担,原劳动部颁布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将生育保险的管理模式由用人单位管理逐步转变为由各地社会保障机构负责管理,实行社会统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3: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生育保险相关文章
  •  2023生育保险报销制度改革
    2023年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更改,要求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一年以上的保险,并符合国家和省份人口生育计划及规定的职工才能进行生育保险报销申请。用人单位需持当地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前往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同时,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2023年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更改如下:1.用人单位需为职工缴纳一年以上的保险;2.符合国家和省份人口生育计划及规定的职工,方可进行生育保险报销申请,用人单位需持当地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前往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 生 育 福 利 升 级 : 符 合 条 件 职 工 可 报 销 】根据我国现有的生育保险政策,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然而,随着社会的
    2023-09-07
    181人看过
  • 我国生育保险的两种制度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其中一项,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目前,我国生育保险的现状是实行两种制度并存:第一种是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第二种是生育社会保险。根据
    2023-05-05
    153人看过
  • 生育保险制度将实行改革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其中一项,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人社部研究起草的《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保险将不再仅限于当地城镇企业职工,而是覆盖所有职工人群。同时,若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其生育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考虑到企业负担,意见稿还特别提出,将生育保险费率降低一半。公众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提交意见。生育保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人社部21日公布的《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生育保险将实现各类职工人群的全覆盖。具体为国家机关、企业、事
    2023-06-09
    457人看过
  •  上海市社会保险制度中是否有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包括生育保险,通常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险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国家为主体,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社会保险包括生育保险。社会保险通常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险种,具体的保险种类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社会保障制度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国家为主体,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 上海生育保险包括吗?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人数每人每年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生育费用确定。因此,上海生育保险是否包括在社会保险范畴内,需要参考上海市的相关法规。根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上海市生育保险
    2023-08-27
    417人看过
  • 简述生育保险制度与医疗保险制度的联系和区别
    联系:1.他们都是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都具有社会性等基本特征。2.两者提供的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通常由现金补助和实物供给两部分组成。3.两种保险制度都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区别:1.医保制度是全国统一的标准,而育保可以按照地区来制定标准。2.医保有互济性,需要享受福利的人缴纳一定费用,而育保则不用。3.从目的上说,医保是保障居民生活基本条件的平衡,育保则是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实行生育保险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4.医保针对的对象是全体国民,现在农村也享受医保,而育保则只针对有固定工作的育龄生产期女性。
    2023-06-06
    435人看过
  • 我国生育保险制度何时建立?
    我国企业职工的生育保险制度建立于1951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生育保险制度建立于1955年,即前政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女工作人员生产假期的规定》。企业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生育保险制度虽然分别建立,但其项目和待遇水平是相同。当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56天;产假期间由所在单位照发工资;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1988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出台后,统一了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内容是将正常产假由原来的56天延长为90天。生育医疗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
    2023-06-09
    313人看过
  • 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情况
    截至2000年底,全国27个截至2000年底,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一半以上的市县开展了企业职工生育费用社会统筹,参保职工3000多万人。全国生育保险平均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71%,2000年征缴生育保险基金11.16亿元,支付生育保险金8.35亿元,当期结余基金2.81亿元。共有29.3万人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各地生育保险缴费率一般规定在1%以下,生育保险基金提取比例控制在0.6%~0.8%之间。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a.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b.按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支付;c.按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支付等。支付期限一般在3~6个月之间。医疗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两种,大部分采取定额支付办法,也有少数采取实报实销。此外,一些地方增加了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如一次性营养补贴、男职工供养配偶生育补助等。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覆盖面较窄。全国还有一半左右
    2023-06-09
    281人看过
  • 合肥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交生育保险有哪些作用
    虽然知道生育有补助,但是具体享受哪几个待遇?总结下来有以下几点:1、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目前产假的相关规定,主要以《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规定的3个月产假期限为依据。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中,对晚婚、晚育职工普遍给予了一定的奖励假期,少则15天,多则1年,但多数在3个月左右。《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提到“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2、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3、女职工生育出院后,
    2023-05-30
    147人看过
  • 生育保险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引言:生育保险制度是社会化大生产特别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生育保险制度应遵循的原则有以下几个方面:1、统一方针,分散决策,因地制宜,分级管理。生育保险制度是国家保护生育妇女合法权益,协调两种再生产配置比例的一项社会政策。因而,其主体制度必须由国家统一立法。同时,鉴于我国沿海、内陆、边陲以及城市和乡村社会经济发展差别巨大,在改革步骤与发展速度上,也应允许各地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切忌事无巨细都由国家大包大揽,注意集中各方思路,发挥团体组织、社区服务以及家庭保障在生育社会保障事业中的作用。考虑到生育社会保险各要素在具体对象、实施方式、基金来源、待遇标准和享受条件等方面的个性,对具体保障制度,要进行分类设计。实行中央和地方职责分工明确、立法权限清楚、相互配套咬合、与社会保障总体工程协调结合的分级分类管理体系。2、保障生活,有利生产,兼顾公平与效率。建
    2023-04-23
    131人看过
  • 我国生育保险制度主要内容
    我国制度主要内容我国现行生育保险制度主要内容是什么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生育保险制度分别于1951、1955年建立之后,经过30多年的实践,国家为了进一步保护妇女和婴儿的身体健康,提高民族整体素质,经过医学专家和妇幼保健专家对产后妇女及新生儿身体情况及营养保健等多方面的科学论证,并参考其他国家妇幼保健的经验做法,于1988年7月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1998年第9号令)。这是我国建国以来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减少和解决她们在劳动中因生理机能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安全和健康的第一部比较完整和综合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主要明确了“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将由56天延长到90天,产假期间的工资以及医疗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该规定的颁布,统一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生育保险制度。1994年原劳动部颁布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将生育保
    2023-05-29
    72人看过
  • 解读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
    生育保险篇生育保险对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妇女的职业和性别歧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确定为7万人,到2005年,力争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协调一致,共同发展。生育保险采取三统三分的政策生育保险经办业务并入各级医保中心,采取三统三分的政策。即统一参保、统一缴费、统一管理;分别费率、分别立账、分别支付待遇。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保持一致。从今年起,凡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都要按规定参加当地的生育保险,同时,要与基本医疗保险一并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率确定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0%《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生育保险费率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生育保险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0.7%以内。根据测算,我州生育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为确保我州生育保险顺利实施,经报请省政府同意,我州作为省少数民族地区,可适当调高费率
    2023-04-23
    276人看过
  • 广州市规范职工生育保险与生育保险制度的意见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不包括计划生育中施行节育者),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或流产时,可享受下列待遇:1.生育津贴。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均工资计发。每日的假期工资=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缴费工资30(天)。(下同)。2.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药费及生育出院后产假期内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分别按顺产1600元;难产或多胞胎2400元;流产:怀孕不满4个月300元,满4个月以上至7个月以下800元,满7个月以上按顺产标准计发。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女职工生育顺产的按上年度市属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5%计发,难产或多胞胎的按50%计发。女职工生育按有关规定享受下列产假:正常产假90天;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计划生育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15天;剖腹、度会阴破裂的难产假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引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
    2023-07-12
    210人看过
  • 马鞍山市不断建立完善居民生育保险制度有哪些
    马鞍山市不断建立完善居民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有关政策,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实现生育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今年1至10月参保人数达29.2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1.88%,实现生育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使城乡居民得到更多的实惠。继去年8月1日马鞍山市实施居民生育保险制度后,今年3月,马鞍山市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和通过劳动人事代理机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马鞍山市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实现生育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同时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生育保障水平,按照一级及以下、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不同等级,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由现行的80%、70%和60%调整为100%、90%和80%,在基金原有的支付比例上提高了20个百分点,实现了城乡居民在一级及以下生育保险定
    2023-05-04
    386人看过
  • 实施生育保险制度保障妇女权益
    作为五大社会保险制度之一的生育保险制度是一项造福民生的德政工程,它的建立和实施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其一方面有利于消除用人单位对妇女就业的歧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另一方面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妇女因生育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和产假期间的生活津贴,从制度上维护了妇女的特殊生育权益及劳动权益。我市五县三区生育保险制度自2007年正式启动,现已全面实施开来,截至目前参保人数逾10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53%,已有300多人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支出基金100多万元。随着受益人群的逐步扩大,我市生育保险制度将更加健全。市劳动保障局
    2023-06-06
    33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生育保险
    相关咨询
    • 制定生育保险制度要遵循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8
      生育保险制度:1994年,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生育费用负担。这就是所谓的生育保险制度。在总结各地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劳动部颁布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的内容、标准、形式等予以规范,进一步推动了各地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最新生育保险相关法律政策:一、生育保险法律 1986
    • 非法办理生育保险制度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6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为他人摘取节育器或擅自为他人做输精(卵)管复通手术的;(二)做假节育手术或出具计划生育假证明的;(三)弄虚作假骗取计划生育批准文件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还应当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
    • 生育保险是哪些?生育保险有哪些用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3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在劳动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妇女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家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为生育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待遇,保障其身体健康,并为婴儿的哺育和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生育保险对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作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
    • 现在职工有生育保险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01
      生育保险待遇: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的,生育时保险并连续支付12个月以上的,报销100人%,不到12个月报销30%。参保人不参加生育保险的,有医疗保险的,按规定报销。参保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2、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和街道出
    • 现在社保五险里有生育保险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27
      五种保险中有生育保险。五种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保险。其中需要企业和公民一起缴纳的费用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需要企业独自承担的有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这二项保险公民是不必付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