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侦查措施有哪些种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09:12:27 149 人看过

侦查措施的种类,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询问被害人;对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解剖尸体;人身检查;以及搜查等。

侦查措施指的是侦查机关,在同刑事犯罪作斗争中,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缉捕罪犯所依法采取的一些必要的方法和手段。在侦破各种预渫案件、犯罪集团案件,以及其他复杂的重大案件时,还可采用其他专门的调查和控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

第一百二十五条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七条

询问被害人,适用本节各条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

第一百三十一条

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第一百三十二条

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

第一百三十八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一、秘密侦查的适用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3: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犯罪相关文章
  • 办理行政案件侦查措施有哪些?
    办理行政案件侦查措施有以下几种:1、讯问犯罪嫌疑人。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其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住处进行讯问;2、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可以依法询问证人、被害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3、勘验、检查。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检查。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4、搜查。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及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人的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5、扣押物证、书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一、强制侦查行为和任意侦查行为的区别1、强制侦查行为,是指采用强制性手段,对相对人的重要权益造成侵
    2023-02-06
    130人看过
  • 补充侦查简介:何谓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种类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有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类别:(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
    2023-07-07
    62人看过
  • 知识产权犯罪的侦查措施有哪些
    一、知识产权犯罪的侦查措施有哪些?1、讯问犯罪嫌疑人。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其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住处进行讯问。2、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可以依法询问证人、被害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3、勘验、检查。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检查。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4、搜查。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及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人的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5、扣押物证、书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二、知识产权犯罪处罚如何处罚?1、《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
    2023-04-27
    494人看过
  • 司法机关的侦查措施手段有哪些?
    司法机关的侦查措施手段有哪些?1.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其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住处进行讯问。(二)传唤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盖章)、摁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三)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四)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五)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六)讯问的时候,应当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严禁刑讯逼供或者使用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供述。(七)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家长、监护人或
    2023-05-22
    397人看过
  • 侦查措施中哪些需要见证人?
    侦查措施中哪些需要见证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场合应当有见证人或案外专业人士在场1、讯问聋哑人时第一百一十九条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2、解剖死因不明的尸体时第一百二十九条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3、勘验、检查时第一百三十一条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4、搜查时第一百三十七条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第一百三十八条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5、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第一百四十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
    2023-04-18
    331人看过
  • 侦查机关强制措施是指哪些
    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逮捕: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并
    2023-06-01
    69人看过
  • 侦查监督的范围包括哪些,侦查监督的途径和措施有哪些
    一、侦查监督的范围包括哪些侦查监督的内容有:(1)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诱供的;(2)对被害人、证人以体罚、威胁、诱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的;(3)伪造、隐匿、销毁、调换或者私自涂改证据的;(4)徇私舞弊,放纵、包庇犯罪分子的;(5)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的;(6)在侦查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7)在侦查过程中不应当撤销案件而撤销案件的;(8)贪污、挪用、调换所扣押、冻结的款物及其孳息的;(9)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规定的;(10)违反羁押和办案期限规定的;(11)在侦查中有其他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行为的。侦查监督的途径和措施有哪些(1)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应当审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发现违法情况,应当提出意见通知公安机关纠正。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所检察部门发现侦查中违反法律规定的
    2023-06-01
    297人看过
  • 监视居住的种类和措施有哪些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被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监视其行动的强制性方法。适用居住的适用条件包括:(1)符合逮捕条件;(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3、是唯一不能自理的人的赡养人;4、由于案件的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控居住措施更为合适;?5、拘留期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采取监控居住措施。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对居住进行监控。监视居住的类型包括:监视居住和指定居住。其中,住所监视居住符合监视居住的一般条件,无固定住所的,可以在指定住所执行。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的犯罪,在住所执行可能妨碍侦查的,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在指定住所执行。监视居住的下一步措施是什么监视居住的下一步存在变更强制措施,撤销案件,
    2023-08-18
    411人看过
  • 刑事侦查措施11种分别是什么?
    1、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其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住处进行讯问。(二)传唤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盖章)、摁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三)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四)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五)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六)讯问的时候,应当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严禁逼供或者使用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供述。(七)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家长、监护人或者教师到场,讯问可以在公安机关进行
    2023-06-03
    213人看过
  • 侦查措施的规定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组织警力进行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根据需要采取各种侦查手段和措施,但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一、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其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住处进行讯问。(二)传唤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盖章)、摁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三)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四)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五)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六)讯问的时候,应当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严禁刑讯逼供或者使用威胁、引
    2023-04-25
    118人看过
  • 刑事强制措施是侦查措施吗
    侦查不是强制措施。侦查是公安机关等在刑事案件中,为了确定犯罪事实和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实有罪而进行的一系列调查。刑事强制措施有以下五种: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从拘传到逮捕,强制力由弱到强。一、取保候审属于逮捕吗不属于。取保候审和逮捕是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我国目前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拘传是最轻的强制措施。二、保安可否实施强制措施保安不能实施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强制措施
    2023-03-29
    132人看过
  • 解除强制措施保留多久,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一、解除强制措施保留多久解除强制措施保留三十天,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强制措施的解除,是指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因发生了法定事由,没有必要继续适用强制措施而决定予以撤销的诉讼行为。对不同性质财物采取强制措施的分析查封、扣押措施是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的暂时性控制。二、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1、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2、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
    2023-06-25
    230人看过
  • 公安机关的侦查措施包括哪些?
    (1)调查措施。如现场勘查、检验、侦查实验、调查访问、辨认、讯问、询问、通报等。(2)追缉措施。如追踪、堵截、搜索、守候、通缉等。(3)强制措施。如拘传、拘留、逮捕、搜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一、监察法留置是否需要强制措施监察法中的留置不是强制措施。法律规定,刑事强制措施只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而留置是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采用的限制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范围。二、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都有哪些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有以下这些:(一)拘传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三)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
    2023-06-29
    283人看过
  • 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区别
    一、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区别1性质不同。侦察强制措施是诉讼保障性措施,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不能视为受过处罚;行政强制则是对行政违法人的实际执行,是行政制裁。2对像不同。侦察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且是自然人;行政强制的适用对象则是行政违法人,既包括自然人,又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法律依据不同。侦察强制是根据刑事诉讼法采用的;行政强制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是其它法规采用的。4适用的机关不同。侦察强制是公安司法机关采用的;行政强制则是行政机关适用的。5稳定性不同。侦察强制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变更或者撤销,相对不稳定。行政强制作为一种行政制裁手段,相对稳定。二、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第一,合法性原则。即各种强制措施的采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适用对象、条件、程序和期限适用;第二,必要性原则。即各种强制措施,只有在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有必要时才能采取,不得随意适用强制
    2023-04-12
    36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刑事犯罪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技术侦查措施,技术侦察措施有哪些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9
      我们今天就介绍常用的技术侦查7类具体措施: ①电子侦听(麦克风侦听):电子侦听是指通过窃听设备对人与人之间的直接性的口头谈话进行侦听。就有点像那部很火的《窃听风云》。 ②电信监控:电信监控是指通过对各种通信方式的联系进行监控。 ③电子监控:电子监控和电信监控不相同。电子监控主要通过两种手段获取图像讯息。一是进行秘密的拍照与录像二是使用电子设备对侦查相对人进行监视、跟踪、定位。 ④邮件检查:邮件检查
    • 经济犯罪侦查书中一般侦查措施和特殊侦查措施具体是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1
      特殊侦查措施我们在侦办经济犯罪案件中,在一般性侦查措施难以达到侦查目的时,应当采取针对性和专门的侦查措施。(一)技术侦查。在严重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中,公安机关进行秘密调查所采用的科学技术手段。(二)内线侦查。在侦查活动中为掌握犯罪动向,了解犯罪活动情况,及时获取罪证,运用秘密力量接近重大犯罪嫌疑对象开展的特殊性的侦查措施。主要包括:卧底侦查、贴靠侦查、复线侦查等。
    • 合同种类及补救措施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27
      法律分析 合同补救措施包括以下措施: 1、修理、更换、退货。 2、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方式。 3、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
    • 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保密措施的种类有哪些?保密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1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 在企业起步阶段,企业可以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在劳动合同中专门设置保密条款或保密附件,同时对员工进行商业秘密教育的法律宣传,增强员工尤其
    • 技术侦查措施有哪些适用范围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5
      技术侦查措施有哪些适用范围,根据你所提出的问题首先要了解是什么东西,是一种特定的技术手段包括了电子侦听,电话监听涉及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