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居住权需要哪些文件、手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6 02:36:35 294 人看过

设立居住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当将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住宅的位置;

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居住期限;

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设立居住权有所有权人可以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设立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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