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信息公开的意思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1 08:58:18 202 人看过

一、行政信息公开的意思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它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

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对此,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

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务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指政务公开。政务公开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要比政务公开广阔的多,它不仅要求政府事务公开,而且,要求政府公开其所掌握的其他信息。

1、行政公开可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满足公民对信息的需要。在现代社会,公民有权了解政府的活动,而政府对其制定的政策、规章以及作出的具体决定,有义务向公众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

2、行政公开,有利于公民对行政事务的参与,增强公民对行政机关的信赖。知情权是公民实现其政治权利及其他相关权利的前提条件。公民只有在充分、确实了解政府活动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在现代社会,行政机关活动的一个重要的变化是,行政行为从命令式向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的转变,行政机关的任务需要公民的合作才能完成。行政公开通过加强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的沟通和了解,促进了公民对行政的参与,有助于维护公民对政府的信赖。

3、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防止行政的腐败。行政公开是监督行政机关的一条非常重要的途径,所谓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如果将政府的规章、政策以及行政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使公众有权知悉和公开评论,可以有效地防止行政专断和腐败。许多国家的行政程序法都规定了情报公开制度。例如,日本行政程序法规定,许可认可的审查标准和审查期间等,除有特别的障碍外,行政机关必须在受理机关的办公地点张贴以及以其他适当方式公布。

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方式:

(一)主动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外,对上述公开内容进行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执法信息

在日常的生活中,政府的每一项决定和政策都与公民的生活和工作息息相关,所以公民也有了解政府政务信息的权利,政府机关也需要将政府的信息和履行职责的过程及时、准确的公示给每一位公民,如果任何的机关和个人要剥夺公民的知情权,我们也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的危害,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对于公民来说是非常有利的,能够自身快速得知政府信息的同时,还能够对政府的一些方面内容进行监控,如果政府内部存在贪污腐败现象的话也能及时发现并检举举报,但当前许多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化表现的并不积极,那么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的话会带来哪些危害呢?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的危害公众会被舆论、谣言所欺骗,造成政府信誉度降低、恐慌等现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
    2023-06-02
    67人看过
  • 关于浙江省信息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什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公开的内容省政府信息公开包括省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省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信息公开。省政府办公厅依法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省政府层面的主要信息:1、省政府领导及分工2、省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3、省政府规章4、省政府工作规则、省政府及办公厅依法需公开的文件5、省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6、省政府重点工作7、省政府工作报告8、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9、省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10、浙江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统计信息11、省政府应急管理12、省政府人事任免13、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具体信息可参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公开的方式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gov.cn)“政府信息公开”等栏目向社会公开。另外,还将通过召开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
    2023-06-03
    494人看过
  • 公司有清算信息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公司的清算?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下,负有清算义务的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公司的状况作全面的清理和处置,使得公司与其它社会主体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从而为公司的终止提供合理依据的行为。二、公司清算的含义有哪些?公司的清算包括以下几层含义:首先,公司的清算是基于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发生的。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终止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公司的解散。前文已经指出,公司的解散有强制解散和自愿解散两种情形。另一种是公司的破产,即公司基于宣告破产而终止。这两种情况下都会引起公司的清算,只是清算组织和清算程序存在不同。其次,公司的清算为负有公司清算义务的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而为的行为。在公司的清算中,明确公司清算的义务主体尤为重要,但遗憾的是,我国法律关于这方面的规定还相当滞后。我国公司法只有关于清算组的概念,但是没有明确的清算
    2023-04-04
    157人看过
  • 行政信息公开范围是怎样的?
    行政信息公开范围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1]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九)扶贫、教育
    2023-06-02
    439人看过
  • 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是什么意思,行政行为的效力
    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除非自始无效,一经做出,不论其实质上是否合法、得当,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有效的法律效力,未经法定程序变更或撤销前,公民和组织不得否认行政行为的效力;同时,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没有法律特别规定,原则上不停止执行。公定力又被称为效力先定或推定有效。公定力的特征:(1)公定力是行政行为效力的基础。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均来源于行政行为的公定力。(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及申诉期间行政行为一般不停止执行。因为行政行为一经做出就被推定为合法有效的。通常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行政主体所有行为中的一个部分,而不是全部。行政行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
    2024-04-21
    246人看过
  • 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起诉的时限是什么?
    一、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起诉的时限是什么?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应当履行而没有履行而导致当事人利益受到损害时,公民可以在任意时间内提起诉讼,但是最长不能超过自知道行政机关不作为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公民在提出申请事项时,行政机关即使不批准也要给其书面答复。因此,如果公民在法定的时间内没有受到行政机关的任何回应,当事人可以先向行政机关询问情况,仍不予答复则可以在期间届满之日起二个月内提起诉讼。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后,可以请求行政机关履行职能,需要提出申请的公民可以补充资料后再次申请。但如果当事人已经没有履行的需要,则可请求行政机关赔偿当事人因不作为而遭受到的财产损失。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
    2023-04-16
    481人看过
  •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是什么?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是什么?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
    2023-04-19
    47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有什么用
    行政诉讼法是处理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而政府信息公开是行政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的管辖,对依法维护公民知情权具有重要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
    2023-03-30
    153人看过
  • 公安机关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规定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化政策并不是单一指地方政府需要在范围内公开自身的信息政策,而是指国家机关政府机关在一定程度上公开信息,给予公民一定的知情权对相关部门进行监控,其中公安部门的信息公开就是非常重要的,那公安机关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规定是什么呢?公安机关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规定为规范公安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行政复议,公安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受理。下列情形除外:(一)因申请内容不明确,被申请人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且对申请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二)申请人要求获取政府公报、报纸、杂志、书籍等公开出版物,被申请人未予提供但已履行告知义务的;(三)申请
    2023-05-02
    273人看过
  • 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0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5次会议通过)为正确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二)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其在申请中要求的内容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适当形式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或者依他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四)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该行政机关拒绝更正、逾期不予答复或者不予转送有权机关处理的;(五)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
    2023-06-02
    332人看过
  • 恶意申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
    一、恶意申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申请行政复议的一般时效是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单位批准该组织成立的文件复印件、主要负责人证明书。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复印件一份(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4、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
    2024-01-13
    261人看过
  •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一、找准申请的对象,选择正确的有公开信息职责的政府机关向谁申请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在一些突发事件中,很容易想到的念头是问责政府,但如果直接向一级政府申请,貌似合乎情理,但是很容易被打回来。因为一级政府本身并不直接承担具体的行政职能,具体的事情是行政职能部门做的,根据信息公开制度的设计,应当直接向职能部门申请。这也是合理的,有助于提高公开的效率。而如果本应向职能部门申请的信息,向上级政府申请了,你收到的答复会是告诉你不属于公开的职能范围,建议你向××××部门申请,然后你再重新申请,很耽误时间。所以在申请某项信息之前,花时间做一些功课,找准实际的职能部门,是重要的,值得的。二、不要写申请书,直接上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填表就可以律师写状子写惯了,动不动就来个请求,然后“事实和理由”,云云,长篇累牍,甚至来几段慷慨激昂的陈词。写其他律师文书可能这样是有其功能的,但在信息公开申请这件
    2023-06-03
    482人看过
  • 海盐政府信息公开有什么重大意义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政务的公开透明,既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也是公民社会的政治道义。公开信息,实现公众对政府的监督,是建设廉洁、高效、法治政府的必有之路。公民和政府是现代法治社会中两个最基本的法律主体,公民参与是防止权力腐败的重要力量。政府信息公开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防止权力腐败。政府信息公开在构建阳光政府,监督政府行为,防止政府腐败等所起的积极推动作用已清晰可见。具体表现如下:第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助于加强权力监督,可以有效解决委托——代理关系中信息的不对称;第二,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助于建立透明、服务和有公信力政府,使民众了解政府的行为,一旦政府行为与所公布的信息不符,则民众便会监督政府,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制约腐败;第三,政府信息公开给媒体监督带来了希望和可能。信息公开与新闻自由息息相关,新闻传媒可以通过调查和核实政府公开信息的内容、程序等对政府进行监督。
    2023-06-18
    112人看过
  • 拆迁时政府需公开什么信息?有什么注意的事
    一、拆迁时政府需公开什么信息?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2、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3、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4、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5、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二、有什么注意的事1、申请人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申请,也可以通过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
    2023-03-29
    41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和法律法规是什么意思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26
      司法行政信息披露是指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应当披露政府信息,遵循公平、公平、合法、方便的原则,坚持正常、不公开的原则。政府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地披露。
    • 信息公开复义是什么意思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4
      1.政府信息公开是行政行为之一,公民对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不服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公开信息。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三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 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是什么意思?包含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3
      政府信息公开途径的主要方式是报纸,网站,电视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依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 请问一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什么意思
      湖北在线咨询 2024-09-17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
    • 发改委信息公开办法是什么意思?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4
      1.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