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征收时拆迁方与被拆迁方会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如果征收方违反协议的,被拆迁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权。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回迁房怎样办理过户
对拆迁户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价值相当于补偿金部分的新建房屋,免征契税。按照国家规定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一)回迁房与安置房等值部分,只缴纳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3元/平方米,由个人缴纳;
(二)超值部分,按买卖缴纳契税和交易手续费,契税2%,手续费3元/平方米;
(三)产权登记费,按套收取。
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
(一)回迁房进行过户时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
这类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相对安全些。
(二)回迁房进行过户时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
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更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
-
如何保护被拆迁人承诺的七年或八年未履行的房屋权利
166人看过
-
农村搬迁补偿多年未兑现,该如何维权
372人看过
-
承诺应该兑现
274人看过
-
征收方承诺的补偿并未兑现,可不可以以争取回来
60人看过
-
安置房七八年没交,怎么维权
432人看过
-
承诺居住权如何收回
498人看过
回迁房是指政府在进行城市改造或拆迁时,对被拆迁人给予安置的房屋,通常是由政府或开发商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分配和管理的。 回迁房的分配和管理需要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并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订回迁安置协议、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等。 回迁房通常会根... 更多>
-
开发商承诺的房子拆迁后没有兑现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2如果开发商的承诺有书面证据,你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起履行承诺。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
-
驾校承诺没有兑现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03驾校没兑现承诺不是欺诈行为,而是违约行为。合同民事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或误导对方基于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以签订合同达到欺诈的目的。 欺诈是指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 其中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的目的就在于使对方产生或加重动机错误。所谓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当以行为人存在有说明义务为前提,若行
-
票据承兑承诺应该如何判刑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八年没安置房屋如何维权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27拆迁房屋八年没安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口头承诺没有兑现(口头承诺有第三方见证)这么办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41、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法律规定使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其规定。只要第三方代表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受到欺诈、胁迫等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且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口头承诺的内容,该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 2、法律要求,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我国自古就有“人无信而不立”的价值观念,因此,问题所描述的第三方代表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