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5:20:22 104 人看过

什么是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制度系无权处分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即时取得对该物产的所有权的制度。

制度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的社会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间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的社会关系。

这一制度是近代以来日耳曼法“以手护手”制度设计为基础,又吸纳了罗马法上取得实效制度中的善意要件,从而产生发展起来的。

善意取得制度在法律上的逻辑依据系法律上承认占有公信力的逻辑结果,其实践依据是保护交易安全。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包括标的物、让与人、受让人、“取得行为”四方面。

善意取得制度的效力中善意取得基本法律后果是受让人取得动产所有权。

善意取得制度是适应商品交换的需要而产生的一项法律制度。在广泛的商品交换中,从事交换的当事人往往并不知道对方是否有权处分财产,也很难对市场出售的商品逐一调查。如果受让人善意取得财产后,根据转让人的无权处分行为而使交易无效,并让受让人返还财产,则不仅要推翻已经形成的财产关系,而且使当事人在从事交易活动时,随时担心买到的商品有可能要退还,这样就会造成当事人在交易时的不安全感,也不利于商品交换秩序的稳定。

理论基础

关于善意取得存在的理论基础,多数学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1)取得时效说。时效制度,以时间及时间之经过为其构成要件,而善意取得制度则与时间及时间之经过没有联系,所以,时效制度与善意取得制度是两种各自独立的制度。

(2)权利外形说。占有人应推定其为法律上的所有者,故受让人有信赖之基础。

(3)法律赋权说。善意取得是由于法律赋予占有人处分他人所有权的权能。

(4)占有效力说。善意取得系由于受让人受让占有后,占有之效力使然。大多数学者认为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是法律上承认占有公信力的逻辑结果,即赞成权利外形说。

法律依据

善意取得是指转让人在对物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况下,受让人有合理的依据认为其拥有处分权而有偿取得该物,法律保护受让人取得的权利,可以合法地占有该物。该物须为动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4日 18: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处分权相关文章
  •  抵押物能否通过善意取得制度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抵押物质押物可以善意取得,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在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时,必须是善意;(二)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转让抵押物质押物;(三)根据法律规定,已登记的不动产或动产已交付给受让人,不需要登记的已交付给受让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抵押物质押物可以善意取得,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在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时,必须是善意;(二)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转让抵押物质押物;(三)根据法律规定,已登记的不动产或动产已交付给受让人,不需要登记的已交付给受让人。 抵 押 物 登 记 与 善 意 取 得 的 关 联抵押物登记与善意取得的关联可以从民法典中找到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403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时,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如果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
    2023-09-03
    213人看过
  • 票据善意取得的概念
    法律综合知识
    一、票据善意取得的概念票据善意取得的概念是指票据的受让人,按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没有票据处分权利的人手中取得票据,因而享有票据上的权利。这一制度适应了票据流通的需要,保障了善意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充分发挥了票据在市场经济中应有的作用。这里需要注意,如果无权利人将票据无偿赠与受让人或受让人象征性地付出与票据金额相差悬殊的代价而取得票据,那么,该受让人享受该票据的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二、票据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须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所谓无处分权人,限于善意取得人的直接前手,非直接前手人为无处分权人时,票据抗辩的切断原理和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相分离的原理已有保护,不须适用善意取得原理;从有处分权人手中取得票据,也不须适用善意取得原理。2.须以票据法规定的方法取得票据。即主要以背书转让方式取得票据,如以其他法规定的方法取得票据,因是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所以不能享有票据权利,仅
    2023-07-29
    444人看过
  • 确立善意取得制度的必要性有哪些
    (一)保护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交易安全又称动的安全,它与静的安全相对应。静的安全以保护原权利人的利益为宗旨,力图保持社会秩序的平和稳定;动的安全则以保护善意无过失的交易者为使命,意在圆滑财产流通,谋求社会的整体效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若没有善意取得制度维持现成的财产占有关系,则任何一个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民事主体,在购买财产或取得财产上设定的权利时,都需要对财产的来源情况进行详尽确实的调查,以排除转让人无权处分的可能,或者在购得财产后还要时时提防会有人行使所有物的返还请求权,一方面,这势必大大增加交易成本,滞缓交易进程,影响社会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在很多情况下也不可能,从而阻碍社会交易流转的正常进行。(二)促进商品流通,实现物尽其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成为商品被夜以继日地大量生产,我们生产生活中的大量物品都可以从市场上获取其替代品。物之脱离原权利人流转至善意第三人,从某种程度上讲,该物对
    2023-05-02
    257人看过
  • 浅议占有改定的善意取得制度适用
    善意取得制度作为现代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亿被世界各国民法所确认,同时各国民法对该制度的适用也作了严格的限制,一方面,对其构成要件规定十分严格,另一方面对于不适用善意取得的基本情况也在法典中列举出来,如对于赃物,遗失物等就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在物全的变动关系中主要规定了不动产登记制度,动产交付制度,在动产的交付中,占有改定作一项、特殊的交付方式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一直是各界争论的一个焦点,笔者认为,占有改定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一、对于善意取得的界定所谓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无权处分其占有的动产,如果他将该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即时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作为适应现代商品经济发展的学要而产生的一项法律规则,善意取得已被大多数国家的民法所确认。由于善意取得制度要发生原所有人所有权丧失,而受让人取得所有权的结果,因此各国对善意取得的适用制定了严
    2022-04-09
    399人看过
  • 完善遗失物盗窃物善意取得制度有哪些
    完善遗失物盗窃物善意取得制度有,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埋藏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是否成立埋藏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是成立的,在我国,埋藏物归国家所有,其交易不满足善意取得制度中的转让人基于真权利人意思表示合法占有标的物条件。埋藏物(一)、一般为动产。(二)、须有埋藏事实,以不易被他人从外部发现为必要。(三)、埋藏物是有主物,只是所有人不明,而非无主物。(四)、由发现者取得所有权;或在他人土地内发现埋藏物的,其所有权的一半属于发现人,一半属于土地所有人。法国、德国、日本民法即采此规定。(五)、归发现地点的土地或动产所有人所有,发现人有请求相当报酬的
    2023-07-25
    131人看过
  • 制度获取中的善意解读
    善意取得制度是指以房地产占有人或者房地产名义登记人非法将房地产或者房地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法律制度。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可以依法取得财产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善意取得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受让人在转让财产时主观上是善意的。受让人的善意是指受让人相信财产的让与人不是无处分权人;2、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无偿取得财产的,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3、转让财产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的,不需要登记的,交付给受让人。如果双方只达成协议,没有物权变更的宣传行为,双方之间只有债务的法律关系,没有物权的法律关系,就不能产生善意的效果。不动产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不动产的处理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受让人通过善意方式取得不动产的,拥有不动产的所有权。《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
    2023-07-05
    497人看过
  • 不明知买赃应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度限制物权的追及力,以保护交易安全。我国民事法律中对善意取得制度规定得较为简单,只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关于共同共有的规定中指出: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同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时,一般认为善意第三人取得的财产必须是依所有人的意思脱离所有人占有的财产,依此条件,善意取得制度只能适用这样一种财产流转关系:所有人依自己的意思,比如无效买卖、出租、出借、保管、寄存等合同,而将财产交与第二人占有时,第二人再非法将财产转让与善意的第三人。如果去产脱离所有人不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而是出于被盗、被抢或者其他原因,则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由此看来,我国法律对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我国法律严格禁止销售和购买赃物,即使买受人购买赃物时出于善意也不能取得对该物的所
    2023-06-08
    394人看过
  • 善意取得制度是否适用于抵押权
    一、善意取得制度是否适用于抵押权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抵押权。抵押权与质权、留置权同属于担保物权,因此,抵押权也同样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二、善意取得所有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标的物是动产或不动产;2.转让人是无处分权人;3.受让人为善意;4.以合理的价格转让;5.完成了法定的物权变动的公示要求;6.转让合同不存在无效的情形或未被撤销。三、善意取得所有
    2023-06-15
    106人看过
  • 指示交付是否使用善意取得制度?
    一、指示交付是否使用善意取得制度?指示交付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之一就是善意受让人由于相信无处分权人享有处分权而与之交易,这就要求无处分权人对标的物有权利之外观。在实际生活中,若无处分权人没有实际现实占有标的物而欲同善意第三人进行交易时,其必定会提供证明自己享有标的物所有权的证明或者根据一般的生活经验能够判断出出让人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只有这样才能够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所以,指示交付中期公示的效力相对较弱,但也因为如此,才更能够显示出公信的效力强度,善意受让人基于对出让人权利外观的理解,增强了其对出让人的信赖,从而与之为交易行为。因此,善意取得的公信力指的是对善意相对人而言的公信力,对于否定论中提出的公示公信力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只是片面的看法,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对该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指示交付适用善意取得并不违背善意取得公信力的本质特征。二、指示交付适用善意取得存在的问
    2023-08-24
    280人看过
  • 法律制度票据权利的取得和限制概述
    票据权利(一)票据权利的取得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持票人只能在首先向付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第一次权利)而得不到付款时,才可以行使追索权(第二次权利)。举例:A向B签发了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B背书给c,c背书给D,D作为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票据权利分为两次权利,一是提示付款权,二是追索权(如果付款请求权被拒绝的可以行使)。1、票据权利的取得(1)出票取得:从出票人处取得票据,即取得票据权利。(2)转让取得:票据通过背书方式可以转让他人,以此取得票据即获得票据权利。(3)通过税收、继承、赠与、企业合并等方式取得票据。2、票据权利取得的限制(1)无对价或者无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如果属于善意取得,仍然享有票据权利,但票据持有人必须承受其前手的权利瑕疵。如果前手的权利因违法或者有瑕疵而受影响或者丧失,该持票人的权利也因此而受到影响或者丧失。举例:A与B签订了10万元的买卖合同,B向
    2023-06-06
    175人看过
  •  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的动产有哪些
    善意取得制度是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促进财产顺利流通而存在的。但并非所有的财产都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如转让毒品、剧毒物、爆炸物,倒卖国家不允许自由买卖的珍稀动物以及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等,都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此外,须经登记才能转让所有权的动产,这类财产主要是自行车、机动车辆等。善意取得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交易安全,促进财产顺利流通。其前提是这些财产能够在市场上自由流通。2、如转让毒品、剧毒物、爆炸物,倒卖国家不允许自由买卖的珍稀动物以及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等,都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3、须经登记才能转让所有权的动产。4、这类财产主要是自行车、机动车辆等。 善 意 取 得 制 度 适 用 范 围 有 哪 些 ?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包括:1. 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善意取得制度;2. 赃物和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3. 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他物权;4. 出质人以其不
    2023-10-03
    255人看过
  • 谈占有改定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一、善意取得制度(一)善意取得制度的渊源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或即时时效,指动产占有人向第三人移转动产所有权或为第三人设定其他物权,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对于善意取得制度的起源问题,争论颇多。通说认为善意取得制度起源于日耳曼法:近现代的善意取得是以日耳曼法上的以手护手(handmsshandwahren)原则为滥觞。[1]其依据在于:1、在古罗马时期,法律上虽然已经出现了善意占有(possessiobonafides)和恶意占有(possessiomalafides)的区别: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认为自己有正当权利而为占有;恶意占有则是指明知或应当知道而不知道自己无正当权利而为占有。罗马法亦允许无所有权的占有人通过占有时效而取得对占有物的所有权。但是,在罗马法中,强调所有权的绝对性,法谚中有物在呼叫主人,无论何人,不能以大于自己所有之权利
    2023-06-08
    342人看过
  • 善意取得法律效果概述
    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1.在无权处分人与受让人之间,因为已经完成交付或登记,以及支付合理价金,双方的转让行为有效;2.在原所有权人与受让人之间,原所有权人不得向受让人主张返还财产,受让人在原所有权人向其请求返还时享有抗辩权。善意取得制度的发展但应予注意的是,罗马法并非完全无视受让人的利益,而是规定善意受让人得主张时效取得,而且其取得时效期间较短,仅为一年。日耳曼法与罗马法有所不同,它基于“以手护手”观念,采纳“所有人任意让他人占有其物的,只能请求该他人返还”的原则,侧重对受让人利益的保护。一旦权利人将自己的财产让与给他人占有的,只能向占有人请求返还占有物,如占有人将财产移转给第三人时,权利人不得向第三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而只能向转让人请求赔偿损失。一般认为,善意取得制度就是近代以来以日耳曼法的这一制度设计为基础,又吸纳了罗马法上取得时效制度中的善意要件,从而得以产生发展起来的。《中华人民
    2023-07-14
    284人看过
  • 不记名存单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一、不记名存单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第三百一十二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
    2023-06-16
    369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处分权
    词条

    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置物的权利。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 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如转让、租借等。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 更多>

    #处分权
    相关咨询
    • 善意取得的法律要件,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例外情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善意取得的法律要件无处分权人将动产有偿转让给善意受让人的,应符合如下条件,受让人即时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 1、处分人将该动产移交受让人占有的; 2、受让人支付了一定的代价; 3、处分的标的物是法律允许流转的财产; 4、交易合法有效。受让人在受让动产时不知让与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为善意。受让人是否为善意,以取得动产占有时的状况来确定。二、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例外情形下列情形不适用善意取得:1
    • 取得善意取得的属于什么属于善意取得的法律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06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为善意 受让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受让人受让时的主观状态是善意,即对无权处分不知情且无过失。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即受让人须通过交换而实际占有已取得的财产,为有偿转让且价格合理。 (三)转让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不符合物权变动公示方法要求的,不发生善意取得效力。
    • 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造成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17
      由于案情中未加详述,暂时假设武某系善意,且七千元的价格系合理(如折旧等),同时也确已交付,那么该电脑所有权属武某,吴某只能请求周某赔偿损失。取得所有权原因如下: 1、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 2、善意取得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
    • 善意取得制度下能否要求返还?
      福建在线咨询 2025-01-29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原所有权人有权追回该不动产或动产。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受让人可以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 1. 受让人在受让该不动产或动产时是善意的; 2. 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该不动产或动产; 3. 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已经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如果受让人符合上述规定取得不动产或
    • 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对租赁物权法的伤害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6
      法律条文之间一定是有所冲突的,这是因为不同的民事主体所占角度不同,所需维护权益也不相同,当然具有不同的期望可能性。主张“买卖不破租赁”这是保护租赁人的合法权益,但同样的,如果租赁是在抵押后才开始的,租赁人也同样侵犯了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因抵押人未告知而造成租赁人的损失只能找抵押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