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出资的认定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20:33:13 484 人看过

虚假出资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其他发起人或股东的投资,即欺骗的是其他发起人和股东。

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行为特征

单位虚假出资是指单位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本质特征是单位股东未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本罪中虚假出资行为,即单位作为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未交付应当交付的出资额(含货币、实物)或者未办理出资额中的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行为。本罪中的虚假出资行为属于不作为。所谓不作为,即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作为单位股东的行为人,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负有真实出资的义务,且这种义务是能够实行而行为人却不实行的,并造成或可能造成侵害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危害后果;因此该虚假出资行为构成不作为。不作为犯罪的既遂,第一,必须具有犯罪的意思。本罪中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虚假出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并且具有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行为人认识到《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有真实的出资义务否则可能侵害公司、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而拒不履行,说明行为人具有主观恶性,并希望这种结果出现。第二,必须着手实行犯罪。其不作为行为的时间起点应以法律规定行为人应当履行真实出资行为的时限为准,当该时限届满就可以认为是犯罪行为(不作为)的着手。第三,必须齐备了犯罪的全部要件。不真实出资的不作为行为一直延续,直至犯罪结果——上述《规定》中列明的情形出现:一是给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5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是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即债权不能履行之日起或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之日起,就符合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犯罪已经既遂。法定数额的债权不能履行之日或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之日,也即虚假出资犯罪既遂之时。

主要表现

实践中单位虚假出资主要表现为: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4)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5)单位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

(6)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

行政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虚假出资罪,依《刑法》第159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头版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9: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工商登记中虚假出资与虚假注册资本的界定
    工商登记虚假出资与虚假注册资本区别:1、行为主体的差异。虚报注册资本的主体:即申请公司登记的人或单位;虚假出资的主体: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2、行为欺骗对象的差异。虚报注册资本的欺骗对象:主要是公司登记管理部门;虚假出资的欺诈对象:本行为的欺诈对象是公司其他股东、发起人,包括被欺诈公司的债权人和公众;3、行为方式的差异。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表现为:利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假出资的行为表现为:违反公司法规定不交付货币、实物或者不转让财产权、虚假出资;4、行为时间的差异。虚报注册资本:一般发生在公司注册过程中,成立前;虚假出资:发生时间一般在公司成立前。什么是虚假出资虚假出资的刑事责任有哪些虚假出资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出资过程中未缴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的行为。虚假出资的刑事责任是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
    2023-07-15
    236人看过
  • 如何认定股份公司股东虚假出资
    1、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将其认缴的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2、以货币方式缴股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其以书面形式认缴全部股款。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抵作股款的股东、发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一、虚假出资会不会构成犯罪虚假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具体地表现为以下三方面:(1)必须是违反公司法有关出资规定的行为。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有限责任公
    2023-03-21
    365人看过
  • 虚假出资怎么办,什么是虚假出资
    一、虚假出资是什么?虚假出资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其他发起人或股东的投资,即欺骗的是其他发起人和股东。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常见表现1、利用估价不当的方法虚假出资。在我国,出资方式除了货币之外,还有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而后几种出资方式,由于不是货币形式,是需要估价的。往往授意估价机构高估价格,以达到需要虚假出资的目的。2、利用虚假验资的方式虚假出资。由于验资是由中介机构实施的,投资人往往通过中介机构出具的虚假的验资报告来达到虚假出资的目的。3、抽逃出资。
    2023-03-31
    342人看过
  • 如何认定虚假出资,如何判断其是否构成虚假出资罪和抽逃罪
    [网友咨询]如何认定虚假出资,如何判断其是否构成虚假出资罪和抽逃出资罪,有下列表现的,认定为虚假出资罪。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收据、报表取得验资报告,取得公司登记。通过虚假的实物出资手续取得验资报告,取得公司登记。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股东设立公司时,为应付验资,将资金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经营性资金投入的净资产未经审计,仅使用投资者提供的会计报表进行验资。贵公司可以以股东为被告,要求股东提供虚假出资的证据,并对所欠贵公司的债务承担举证责任,由于出资的主要证据应当掌握在公司或者投资者手中,债权人难以取得证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另一方当事人主张证据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的,可以推定债权成立”,原则上由债务人(包括公司和股东)承担举
    2023-05-07
    385人看过
  •  虚假出资罪要件解析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表现为违反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本罪的主体为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在主观方面具有故意。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2.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违反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3.本罪的主体为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4.在主观方面,本罪具有故意。 虚 假 出 资 罪 的 主 体 有 哪 些 ?虚假出资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虚构的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方式,向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进行出资或者抽逃出资,致使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虚假出资罪的主体包括以下人员:1.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2.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
    2023-09-01
    403人看过
  • 虚假出资属于什么行为,如何认定
    虚假出资是属于一种严重违法行为。虚假出资的认定:1、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将其认缴的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2、以货币方式缴股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其以书面形式认缴全部股款。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抵作股款的股东、发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什么是虚假出资什么是虚假出资?什么是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的行为。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的虚报注册资本也属于虚假出资的一种。抽逃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将其资本抽回或者变相转移等行为。我国《公司法》规定,虚假出资和抽逃注册资本将承担民事和
    2023-07-22
    133人看过
  • 如何才能认定虚假离婚的有效条件
    一、如何才能认定虚假离婚的有效条件1、目前我国《民法典》修正案并未设立撤销离婚或宣告离婚无效的内容,但《婚姻登记条例》明确规定离婚有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夫妻双方对离婚是事实意思表示(2)必须是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他人不得代理(3)必须双方是合法婚姻关系且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所以假离婚当事人一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宣告离婚登记无效,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认为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收回离婚证。二、结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依据结婚双方的权利义务分别为以下几个方面:1、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2、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3、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4、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5、有赡养
    2023-06-18
    178人看过
  • 公司法院是如何认定股东虚假出资的
    法院认定股东虚假出资:1、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评估确定的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定价的,视为虚假出资;2、股东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的,股权存在权利缺陷或者权利负担;3、股东未交付或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非货币财产。股东虚假出资的行政责任公司股东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
    2023-08-18
    146人看过
  • 哪些表现形式被认定为虚假出资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项款项进行经营;5、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您单位可以在拿出股东出资虚假的初步证据后,以股东为被告,要求股东对虚假出资进行举证,对欠您单位的债务承担举证责任。一、虚假出资如何认定虚假出资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其他发起人或股东的投资,即欺骗的是其他发起人和股东。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
    2023-03-19
    237人看过
  • 虚假宣传广告认定条件有哪些
    在广告中可以用文字来说明商品的有关情况,也可以用图画或其他形式来表示,各种形式的广告说明实际上表明的是经营者的一种主张,它是向消费者介绍可以检验的商品(或服务)的信息,通过检验的信息的正确性与否决定广告的合法性,一些通过夸张的手法使消费者只产生正面的印象,而反面含义被掩盖的广告就有虚假广告的嫌疑。例如,有的广告词把某种产品说成市场上同类产品的惟一最佳商品,这属于独占广告,违反《广告法》第七第第3款规定的“不得使用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广告法严格要求,广告说明应当真实、准确、清楚、明白,广告说明应当于商品或服务的相一致,虚假广告的判定标准之一就是看两者是否一致,如果经验证明广告说明与商品(或服务)的实际情况不符,就可以将该广告认定为虚假广告。例如,在发布商品广告中,声称“本商场所有某某类商品XX元起价”。但是如果消费者实际去购买商品时,被告知这样的商品已经售完(通常称诱饵广告),广告说明与商品
    2023-06-14
    119人看过
  • 虚假出资行为有哪些及虚假出资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虚假出资有以下法律后果: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较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虚假出资行为表现1、使用虚假证明文件这里的“证明文件”,是指在申请公司登记时,申请人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的证实注册资本真实性的文件。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当提交文件: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使用虚假“证明文件”,并不是指全部
    2023-08-10
    142人看过
  • 监事虚假出资应该认定公司知情嘛
    监事虚假出资应该认定公司知情嘛虚假出资属于何种行为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是属于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单位虚假出资是指单位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本质特征是单位股东未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本罪中虚假出资行为,即单位作为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未交付应当交付的出资额(含货币、实物)或者未办理出资额中的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行为。本罪中的虚假出资行为属于不作为。所谓不作为,即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作为单位股东的行为人,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负有真实出资的义务,且这种义务是能够实行而行为人却不实行的,并造成或可能造成侵害公司、股东或
    2023-03-12
    276人看过
  • 虚假诉讼罪的认定要求满足哪些条件?
    构成虚假诉讼罪没有时间限制,但只有满足以下构成要件,才能构成虚假诉讼罪:(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应当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二)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是直接故意,知道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的;(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的虚假民事诉讼;(四)本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认定虚假诉讼罪需注意什么对于虚假诉讼罪的认定需要注意,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是以捏造事实、伪造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来欺骗司法机关。除此之外,虚假诉讼罪还有可能以隐瞒真相的方式进行。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隐瞒事实欺骗法院提起虚假诉讼进而谋取不正当利益。隐瞒真相消极
    2023-07-03
    98人看过
  •  出资条件与认缴出资条件的区别
    该段内容讲述了出资时间和认缴出资时间的区别。认缴时间依据公司章程规定,表示股东注册资本到位的最后期限;实缴出资时间在公司年度报告内,股东最近一次缴纳注册资本的时间,通常以验资报告时间或银行进账单时间为准。认缴与实缴有所区别,认缴代表出资人按照章程规定自行缴纳出资,而实缴则需要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出资时间和认缴出资时间的区别如下:1.认缴时间依据公司章程规定,表示股东注册资本到位的最后期限;2.实缴出资时间在公司年度报告内,股东最近一次缴纳注册资本的时间,通常以验资报告时间或银行进账单时间为准。若实缴资本尚未到位,则实缴时间无需填写;3.认缴与实缴有所区别,认缴代表出资人按照章程规定自行缴纳出资,而实缴则需要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认缴与实缴时间差异: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的认缴和实缴时间存在差异。认缴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时向公司出资的承诺,实缴是指股东按照章程规定实际缴
    2023-08-31
    31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怎么认定虚假出资罪 认定虚假出资罪的标准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5
      本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将其认缴的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
    • 什么是虚假出资怎么认定虚假出资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09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 虚假出资主要有以下表现: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 认定虚假宣传的条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07
      经营者为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和不正当利益,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进行不真实的宣传,导致或足以导致购买者对商品或服务产生错误认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为虚假宣传。
    • 认定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条件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22
      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处罚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所述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抽逃出资罪中的虚假出资如何认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6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股东。 风险提示: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