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冻噎死19个月大女婴案开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7:10:49 413 人看过

昨日,华元果冻导致19个月大的女婴小若宁噎死一案,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出立案庭。据悉,这也是本市第一例由个人向果冻生产厂商提起诉讼的案例。

原告要求召回缺陷产品

昨日上午开庭,双方向法官提交了案件相关的证据,并就各自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当庭辩护。上海金英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农代表原告陈俊超夫妇,向法庭提供了致使小若宁哽塞而死亡的果冻及其包装、小若宁死亡的医院方面证明、全国及上海多家媒体的报道、各方专家以及人大代表对事件的意见态度、大量果冻致死案例、华元/盛香珍在美国等国家败诉案例等等一系列证据。

原告还同时向法庭提出:要求华元食品公司停止生产销售所有的果冻产品;并赔偿陈俊超夫妇医药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等在内共计2083306.86元人民币;支付此次诉讼费用这三项诉讼请求。

原告代表律师何农表示:此次诉讼的重点在于,以胶质原材料为主的小果冻,可能导致儿童死亡,是一种具有缺陷的产品,必须被召回并停止生产销售。尽管被告抗辩认为自己生产的果冻尺寸符合国家生产标准,但是我们认为,尺寸规格符合国家标准只是产品生产的底线。而生产厂商需要保证产品不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但由于果冻的胶装材质而导致儿童死亡,说明果冻这类产品存在严重缺陷并可能危害人身安全,因此根据产品质量的法规,它仍然需要被召回并停止生产和销售。何农表示。关于索赔金额,何农律师表示:死去的小若宁是美国国籍身份,同时其父母陈俊超夫妇都是台湾人,因此这是一个涉外案件。我们要求的赔偿金额是参照华元/盛香珍在美国败诉案例的赔偿金额标准提出的。

被告产品完全符合标准

被告上海华元食品有限公司代表律师、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的孙伟律师认为:无论是被诉产品质量不合格还是造成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时效都是一年。而这个案子是2005年发生的,因此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

我们生产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无论是产品质量还是包装,都不存在任何缺陷。孙伟表示,无论是2005年3月案件发生时的国家标准,还是2005年9月以后的国家新标准,产品都完全符合标准:有醒目的警示用语,内径大于3.5厘米。此外,国家对于产品材质也是有要求的,我们也符合规定。华元方面认为:如果原告还是认为华元的产品有缺陷,那他针对的应该是国家标准,而不仅仅是华元一家的问题。

针对原告提出的产品应该被召回并停止生产销售,被告方律师孙伟认为:胶质东西都可能噎死人,所以,并不是所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东西都应该被一棍子打死。

最后,被告方面提出:在儿童食品安全问题上,监护人的监管也是不可或缺的。在这一案件中,原告的保姆无法看懂华元包装上的警示标示,而家长也没有尽到告知保姆的责任。因此,我们认为这一事件事实上是监护人的疏忽造成的。孙伟表示。

希望华元/盛香珍果冻下架

我要求的并不是人身伤害赔偿,而是对产品缺陷的召回。昨日,当早报记者再次见到小若宁的父亲陈俊超时,他反复强调。事隔两年,还要通过司法诉讼来平复女儿夭折的悲恸情绪,陈俊超显得格外憔悴,头发白了许多。

两年来,我们真的做过很多的努力。2005年9月国家针对果冻包装出台新标准,将果冻的包装规格定为内径需大于3.5厘米。为此,陈俊超在国家标准的草案公示时,特意通过网络,分别向上海市消保委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函《华元杀人果冻受害家属对新果冻标准的看法》。遗憾的是我人微言轻,没有得到任何部门的任何答复。陈俊超说。

我们做过网站,一直在寻找其他因为小果冻导致孩子伤亡的家长,希望得到共识,大家联手起来,呼吁全社会的民众重视果冻的食品安全问题。陈俊超说,我最大的希望,还是和两年前一样,要求华元/盛香珍果冻下架,要求有关部门重视果冻生产的安全。

◇新闻背景

2005年3月15日,19个月的女婴陈若宁在食用华元/盛珍香果冻时被卡住,在送往医院抢救88小时后离开人世。陈若宁的父母台商陈俊超夫妇在走访了沪上各大超市后发现,绝大部分果冻品牌都没有在包装上标注食用方法以及任何关于果冻可能引发婴幼儿窒息的提醒。

◇相关新闻

小于3.5厘米果冻沪上难觅踪影

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果冻》,首次对直径小于3.5厘米的小果冻下了封杀令。标准执行一年以来,小果冻有没有退出市场?记者昨日走访沪上超市发现,直径小于3.5厘米的果冻已经不见踪影。2005年底,国家发布首个果冻强制性国家标准《果冻》(GB19833-2005),并于200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要求,果冻生产企业应自2006年5月1日起按该标准组织生产。

新标准明确要求,杯形凝胶果冻杯口内径或杯口内侧最大长度应大于等于3.5厘米,长杯形凝胶果冻和条形凝胶果冻内容物的长度应大于等于6厘米,异形凝胶果冻的净含量应大于等于30克。此外,标准还要求,凝胶果冻必须在包装正面的明显位置处,标示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等。

记者昨日走访了浦东双桥路、五莲路附近的华联、农工商、好德等超市,发现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果冻都符合新标准,直径小于3.5厘米的小果冻已经不见踪影。

记者发现,目前市场上常见的台尚、华元、喜之郎、旺旺等品牌的果冻,其最小规格的杯形果冻,直径都在3.8至4厘米,长条形果冻的长度也大于6厘米。而且,这些果冻都在包装的显著位置标注3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勿一口吞食,老人儿童需在监护下食用等警示语。

上海台尚食品有限公司市场部人士表示,在新标准发布之后,公司就按照标准把直径小于3.5厘米的果冻停产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22: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东莞四个月大婴儿被辗转贩卖至汕尾案开审
    一个四个月大的婴儿被人贩子由东莞被辗转贩卖到汕尾,途中经手人多达6人。此拐卖无辜儿童的案件近日正由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案件的两名主犯受到了法律严惩。去年年初,张某波在东莞市桥头镇认识了朱某书,知道朱某书暂住在桥头镇的出租屋并独自一人育有一个约四个月大的男婴,于是他策划将婴儿卖给广东汕尾市的刘某(另案处理),最终以2万元交易为协议。之后,张事先以人民币1000元的价格租用了一辆白色小汽车作为运送工具,次日凌晨,张某波带了两盒炒米粉来到朱某书所住的出租屋,朱吃后困倦睡着,张趁机抱走其婴儿,并立即联系事先租用的汽车逃往汕尾市。因刘某当时不在汕尾,张来到汕尾市后根据其指示联系到刘某的妻子杨某娟,杨某娟从刘某处得知婴儿是刘某准备买给他妹妹的,遂先支付2000元给张,并将婴儿抱回其住的地方。两天后,刘某回到汕尾市以1万元的价格向张购买此婴儿,其后又支付了1500元给张,之后刘某又多次向张某波银
    2023-06-11
    250人看过
  • 【损害赔偿】果冻噎死幼童厂商共赔8万
    因食用不合格果冻,三岁幼童被活活噎死。8月11日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生产者方某赔偿受害者亲属经济损失4.4万余元,二销售者张某和马某各赔偿受害者亲属经济损失1.77万余元,共计7.967万余元。2006年2月8日下午4时许,原告之父带领原告年仅三岁的儿子到本村被告张某开的小商品零售点购买了四个河南省某果冻饮料厂(被告方某开办)生产的“鑫鑫”牌杯状凝胶小果冻。之后,原告之父领着孙子离开被告张某零售点走到不远处时,原告之子因食用所购果冻而被果冻阻塞气管当场昏迷,邻居遂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开车把原告之子送往医院,途中与赶来的医院120急救车相遇,经随车的医生检查,原告之子已窒息死亡。经山东省菏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检验,被告方某生产的“鑫鑫”牌果冻日期标示和贮藏说明未标示,产品标准号已过期,凝胶果冻应标明安全食用方法却未标示,检验结论为:该样品本次检验标签不合格。法院还查明,被
    2023-06-08
    492人看过
  • 幼儿吃果冻被噎死家长向厂商索赔32万(图)
    小佳豪去年六一照片惹祸的就是这种果冻3岁幼儿吸食果冻不幸被噎死,其父将果冻生产厂家——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昨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正式立案。据悉,这是武汉市首例由果冻引发的诉讼。袁波娃系京山来汉打工者。今年4月16日,他3岁的儿子袁佳豪吸食喜之郎生产的果汁型凝胶果冻时,被果冻堵住呼吸道。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昨日下午,袁波娃向记者展示了儿子袁佳豪食用的果冻外壳。据了解,该果冻杯口内径达到3.7cm,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袁波娃认为:果冻食用者多为儿童,且凝胶果冻极易引发窒息。被告作为专业厂家,并未在包装上详细标明安全食用方法,亦未配备安全食用的工具。这些不当行为是导致儿子死亡的直接原因。另外,尽管有许多果冻达到了国家新标准,但仍有儿童因吸食果冻死亡(此前京山已有两起案例),说明凝胶型果冻易造成幼儿窒息,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存在缺陷。袁波娃为此提出两项诉讼请求:一是要求喜之郎公司进
    2023-06-07
    117人看过
  • 11个月大女婴学走路触电身亡
    11个月大的女婴彭某珍,刚开始学走路,只会喊妈妈两个字。12月19日下午,在出租屋楼下她扶着墙蹒跚地学走路时,不慎摸到了墙边老化的电线,触电身亡。房东说,是我监护不到位造成了孩子死亡;但是,电线老化漏电,连电闸箱都带电了,难道房东就没责任吗?女婴的母亲陈某秀说,她和丈夫要为女儿讨个说法。女婴扶墙学走路时触及漏电电线身亡昨天中午,记者来到厚街镇桥头村,陈某秀和丈夫彭某君就住在村里的出租屋里。丈夫在鞋厂打工,她则在家带孩子。夫妻俩有两个孩子,儿子5岁,女儿彭某珍11个月大。事情发生在12月19日下午1时多。陈某秀带着两个孩子下来晒太阳。我牵着女儿的手,她一步步地在墙壁边学走路;儿子跑远了,我就抬头去看儿子,让女儿扶着消防栓。就几秒钟,我回头看女儿时,只见她左手捏着墙壁边的电线,右手扶在消防栓上,嘴张着。陈某秀意识到孩子可能触电了,她赶紧去抱孩子,孩子哭了两声就没声了。她赶紧送孩子去厚街医院,下
    2023-06-08
    257人看过
  • 武汉3岁男孩食果冻噎死家长状告厂家索赔32万
    武汉市受理首例果冻诉讼案——3岁儿被噎死,家长索赔32万同时要求喜之郎停止生产该型号果冻3岁幼儿吸食果冻不幸被噎死,其父将果冻生产厂家——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昨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正式立案。据悉,这是武汉市首例由果冻引发的诉讼。袁波娃系京山来汉打工者。今年4月16日,他3岁的儿子袁佳豪吸食喜之郎生产的果汁型凝胶果冻时,被果冻堵住呼吸道。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昨日下午,袁波娃向记者展示了儿子袁佳豪食用的果冻外壳。据了解,该果冻内径达到3.7cm,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袁波娃认为:果冻食用者多为儿童,且凝胶果冻极易引发窒息。被告作为专业厂家,并未在包装上详细标明安全食用方法,亦未配备安全食用的工具。这些不当行为是导致儿子死亡的直接原因。另外,尽管达到了国家新标准,但仍有儿童因吸食果冻死亡(此前京山已有两案例),说明凝胶型果冻易造成幼儿窒息,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存在缺陷。袁波娃为此提
    2023-06-07
    485人看过
  • 不开婴儿死亡证明后果
    法律综合知识
    不开婴儿死亡证明属于违法行为,会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不开婴儿死亡证明后果的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户口登记条例》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
    2022-07-12
    133人看过
  • 果冻噎死两龄童律师称监护人应该加强监护职责
    到现在我还后悔,孩子吃果冻时没在旁边看着,唉,说什么都晚了。2月7日,瓦房店市炮台镇二铺村村民徐春霞非常难过地说。此时,她两岁的女儿萧萧死亡已近两个月。2003年12月17日16点,徐春霞带萧萧回炮台镇邓屯乡母亲和哥哥家。萧萧平时很喜欢吃果冻,当天上午,听说萧萧要来,徐春霞10岁的小侄子去乡里的小食杂店,花2元钱买了十几个椭圆形小果冻。在哥哥家,徐春霞把萧萧放在里屋地上,小侄子给了萧萧一个果冻,然后去看电视了。徐春霞想给爱人打个电话,就来到外屋,几分钟后,她回到里屋,发现萧萧已经口吐白沫,鼻子出血,显然果冻被卡到了气管里。她赶紧用手抠萧萧的嘴,但萧萧的牙紧紧地咬着她的手,抠不动。15分钟后,当徐某将萧萧送到炮台镇医院抢救时,萧萧已经死了。徐春霞说,她怀疑害死萧萧的果冻有问题,但不知道去哪里投诉。2月7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甲明。刘甲明认为,如果果冻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
    2023-06-08
    304人看过
  • 6个月大男婴打吊针时突然咯血死亡
    昨日上午,一名6个月大的男婴在市桥医院打吊针时出现气促,咯血,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中午1时左右死亡。死者家属质疑医院采取治疗措施不当,激动之下砸烂了医院的玻璃窗、办公桌以及简易医疗设备。警方出动数十名警力在医院维持秩序,最后带走14名人员。6个月大男婴死亡昨天下午3时多,记者在市桥医院看到,医院首层的大堂内人头攒动,一名年约30岁的妇女坐在地上抱着一个婴儿泣不成声。旁边有三四名中年妇女蹲在地上安慰抱着婴儿的妇女。婴儿的头部还插着输液管,面部灰白。靠大堂导诊台的座椅上,坐着近20名死者家属的亲友。医院大堂内外,数十名民警、特警站在那里维护秩序。因感冒就医打吊针一名黄小姐说,抱着男婴的妇女姓陈,福建人,和她是亲戚关系。男婴才6个月大,是在市桥医院打吊针时死亡的。据黄小姐介绍,由于男婴感冒了,11月1日晚上10时多,他妈妈抱着他到市桥医院进行治疗。做完CT检查后,医生说男婴可能患有肺炎,需要住院。办
    2023-06-08
    225人看过
  • 仙游5个月男婴就医19小时后死亡家属质疑医院
    记者随后向仙游县医院了解情况,医务科游德亮科长告诉记者,男婴送到医院,小儿科的医生检查后,已意识到病情的严重性,并把孩子送到重症监护病房,同时抽取血样,实施急诊全套检查。吃完母亲喂的隔夜米糊后患病,家属质疑医院未及时通报病情,院方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善后东南网-海峡都市报4月23日讯(本网记者蔡学伟龚凡)5个半月的男婴,吃了隔夜米糊后,出现腹泻、眼睛上翻等不适症状,随后被送往仙游县医院救治,医院进行19个小时的治疗后,死在了病房。亲属质疑医院在孩子住院期间,未告知孩子具体病情。医院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昨日上午,医患双方就孩子的善后问题进行磋商。家长:抽血、做CT后,医生未告知检查结果“孩子死后,医生才向我们具体解释孩子的病情。”孩子母亲肖丽李告诉记者,她住在仙游县枫亭镇斗北村,19日下午5点半左右,她给孩子喂了隔夜的米糊。大约7点左右,孩子出现不安症状,晚上8点半左右,眼睛上翻,随后又
    2023-06-05
    434人看过
  • 噎死保险赔不赔
    法律综合知识
    通常情况下,因突发事件或事故导致的非故意身故并不涉及任何形式的赔偿,这主要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并无明确的加害方。然而,当某个个体进行了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时,其家属便有资格领取相应的丧葬补助金以及抚恤金。此外,若该个体曾购买过诸如商业性质的人身意外险等相关保险产品,那么他们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享有保险赔偿权益。除此之外,一般情况下,对于非故意身故的情况,并不会产生任何形式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
    2024-04-23
    159人看过
  • 石家庄“女黑老大”案开审
    据悉,今年33岁的河北省晋州市人王云娜真名刘颖,多年前因冒名顶替当地一个叫王云娜的学生上中专,其后便一直使用此名。中专毕业后,王云娜并未到所分配单位上班,先是买卖化肥,其后注册成立了石家庄市瑞华线材有限公司。2008年以来,王云娜纠集其团伙成员通过实施一系列有组织犯罪活动,扩大自己的势力和影响,非法获取巨额利益,逐渐形成了以王云娜为组织领导者,其丈夫王淄等人为骨干成员,李某、冯某等人为成员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为便于调遣和指使团伙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王云娜为该团伙主要成员提供了多部汽车,并专门在石家庄购置房产,供团伙主要成员办公、居住。平日里,团伙成员除了在各自的势力范围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外,一旦接到王云娜的召集,便迅速带领手下蜂拥而至,积极参与王云娜组织的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活动。王云娜为了有效控制团伙成员,除对固定成员发放工资外,还对积极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者给予重奖。从2009
    2023-06-11
    71人看过
  • 致19人死亡的吉林商业大厦特大火灾案开庭
    记者30日从吉林省法院系统了解到,造成19人死亡的吉林商业大厦特大火灾案日前在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7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起诉。受审的7人分别是商业大厦总经理叶刚,主管消防的副经理佟建波,主管电力设备的副经理岳长贵,主管变电所的科长曲立平,保卫科科长马春光,电工吴春海、宗久顺。其中,叶刚、佟建波、岳长贵、曲立平分别为商业大厦消防、电力设备安全指挥和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其他被告人均为实际控制、操作人员。2010年11月5日9时许,位于吉林市船营区珲春街的吉林商业大厦发生特大火灾,造成19人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后,吉林省调查部门认定,此次起火原因系吉林商业大厦一层二区一家精品店仓库起火,导致电气线路短路引发大火。检察机关认定,在此次事故中,叶刚等7人负有不同程度的相关责任,他们在平时的消防管理、消防设施保养维修及火灾发生后实施扑救中,负有不同程度的相关责任,导致火
    2023-06-11
    493人看过
  • 酒驾致一个三个月大的婴儿人死亡赔多少钱呢
    一、酒驾致一个三个月大的婴儿人死亡赔多少钱呢首先探讨的是赔偿项目的问题。关于受害者生命受到威胁的事件发生时,赔偿义务方必须按照受害人所需的抢救治疗状况进行赔偿,对应的范围包括了人身损害所导致的各种医疗服务开支,如: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以及必不可少的营养费用。当然,赔偿义务方还应该支付相关的丧葬费用、被抚养人生存所需要的物资费用及赔偿金,同时也需要支付受害人家属为完成丧葬事宜而产生的额外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及可能的工作损失等其他理性费用。接下来我们来讨论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在法律层面,我们通常将其称为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
    2024-07-10
    310人看过
  • 杀死6个月婴儿判什么罪
    杀死6个月婴儿判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不满18周岁的人犯本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16岁故意杀人会判什么罪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的,会被我国人民法院按照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处以刑事处罚,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故意杀人罪的法律责任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如下:行为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一般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法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三、故意杀人罪自首会判刑吗故意杀人自首应的判刑规则:1、行为人故意杀人的,即构成故意杀人罪,一般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情
    2023-03-27
    193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脑瘫婴儿噎死判多少年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20
      有可能是意外事故,有可能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也有可能是过失致人死亡。 要结合婴儿的年龄、喂糖者的年龄、喂糖者的主观心态、糖果的形态及大小等才能判断事件的性质。
    • 婴儿脑瘫一般会不会噎死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24
      有可能是意外事故,有可能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也有可能是过失致人死亡。 要结合婴儿的年龄、喂糖者的年龄、喂糖者的主观心态、糖果的形态及大小等才能判断事件的性质。
    • 孩子吃果冻噎死对家长有什么影响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8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产品为缺陷产品。但在缺陷的认定上,应当以普通消费者对该产品的特性所具备的常识所能预见的程度为标准。一般果冻外包装上标有“勿一口吞食;三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老人儿童须监护下食用”等标语,起诉商家、厂家都可以,如果果冻包装上无相关警示语,可以作为索赔理由;除此之外,只能父母自己来负责了。
    • 不开婴儿死亡证明后果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8
      婴儿死亡证明是办理二胎生育证时必须的有效的证据之一,能避免一些不必要麻烦。新生儿死亡的,医院要出具死亡证明。这是医院的义务,是正常的医疗手续,婴儿不幸死亡应该尽快找医院开证明。
    • 刑事案开庭后半个月没审判结果正常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0
      是正常的,一般短则1、2个月出判决,长的3、4个月到半年多的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