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对卸货员受伤担责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5:54:13 137 人看过

乙公司对卸货员受伤不担责。卸货员从事的卸货工作本身就是卸货员就职公司聘用和指派其从事的本职工作,卸货员与乙公司未形成临时雇佣关系,卸货员应当向自己所就职的公司主张赔偿。

一、退出挂名监事有什么方法

监事是公司常设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督员,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退出挂名监事一般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原监事应在改选监事就职前履行监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监事任期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人数少于法定人数的,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监事职务。

二、运输合同承运人受伤是谁的责任

运输合同卸货时受伤由谁负责主要看以下两点:一看合同约定运输或卸货是由谁负责,及合同约定对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责任;二看受伤的原因和过错程度。如果受害者属于承运公司员工,则属于在工作中因为工作受到伤害,按工伤处理,由工伤保险承担赔偿责任。

三、企业变电设备拆迁赔偿标准

搬迁过程中的机械设备损失补偿包括搬迁过程中的土地和设备损失补偿,生产损失、卸货损失和工厂关闭损失的补偿金额由生产损失等。其中变电设备属于大型不可移动设备,按照一般设备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设备搬迁安装费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和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械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移动设备;另一类是不可移动设备。移动设备拆除造成的损失成本可分为物理损失成本和功能损失成本。物理损失的成本包括拆卸成本等,功能损失的成本包括机器精度的降低和搬迁造成的不合格品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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