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有瑕疵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0:40:10 430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条规定,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第七百八十一条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八十二条规定,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承揽人完成的工作不符合质量要求怎么办?

承揽,工作,成果,不符,质量,标准

承揽人完成的工作不符合质量要求怎么办?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修理、重作或者减少报酬。给定作人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就是遵守合同约定和定作人的要求,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成果,也就是说,承揽人应当保证其完成的工作成果符合合同约定,在质量上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承揽合同中当事人约定了质量标准和要求的,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质量不符合该约定的,即可认定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如果当事人未约定质量标准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工作成果应当符合根据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不符合的,则可认定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如果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难以确定质量标准的,工作成果应当具备其通常使用效用,如果不具备,则可认定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原因可以有多方面,如承揽人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技术条件、图纸进行工作,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技术工作规程进行工作等等。也可能是材料瑕疵的原因,如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情况下,承揽人故意隐瞒瑕疵。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承揽人未检验或者检验后未通知定作人调换。也可能是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承揽人发现后,未通知定作人更改。由于承揽合同中,按照约定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是承揽人的法定义务,承揽人也就有义务为工作成果的品质负责,担保工作成果的质量符合标准,否则承揽人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后,定作人及时检验工作成果是否符合质量标准。经验收发现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的,定作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通知承揽人。

承揽人提供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主要包括:

1、修理。工作成果有轻微瑕疵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进行修整、修补,使工作成果符合质量标准。因修理造成工作成果迟延交付的,承揽人仍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2、重作。工作成果有严重瑕疵的,定作人可以拒收,要求承揽人返工重新制作或者调换。因重作造成工作成果迟延交付的,承揽人仍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3、减少报酬。工作成果有瑕疵,而定作人同意使用的,可以按质论价,相应地减少所应付的报酬。

4、赔偿损失。由于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给定作人造成损害的,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除上述四个主要违约责任外,定作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承揽人承担其他的违约责任。如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承揽人应当支付违约金。定作人向承揽人支付定金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双倍返还所付的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4: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条款相关文章
  • 承揽人瑕疵担保责任怎么解释
    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要求的,或者使工作成果价值减少的,承揽人应对此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承揽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应具备两个条件:1、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2、定做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是什么1、按约定完成工作。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质量完成交付的工作。这是承揽人的首要义务,也是其获得酬金应付出的对价。承揽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亲自完成约定的工作,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或依约定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承揽人就第三人的完成的工作对定作人负责。2、提供或接受原材料。完成定作所需的原材料,可以约定由承承揽合同承揽人提供或由定作人提供。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应按约定选购并接受定作人检查;定作人提供的,承揽人应及时检查,妥善保管,并
    2023-07-23
    244人看过
  • 承揽人瑕疵担保责任如何认定
    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要求的,或者使工作成果价值减少的,承揽人应对此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承揽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应具备两个条件:1.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2.定做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1)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2)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3)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4)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按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5)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该工作成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如有关质量证明;(6)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7)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在承揽人
    2023-07-25
    318人看过
  • 如何理解承揽人瑕疵担保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将符合约定的工作成果交付给定做人,是承揽人最主要的义务。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要求的,或者使工作成果价值减少的,承揽人应对此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民法典》第781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根据本条及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揽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应具备两个条件:1、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承揽合同中当事人约定了质量标准和要求的,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质量不符合该约定的,即可认定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2、定做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后,定做人应当及时验收,检验工作成果是否符合质量标准。经验收发现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的,定做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通知承揽人。(二)为减少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存在瑕疵,定做人在其交付工
    2023-04-17
    201人看过
  •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如何处理
    一、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如何处理当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要求时,定做人有权要求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这些责任可能包括修理、重做、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这一规定确保了定做人的权益不受损害,同时也促使承揽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工作。二、约定质量标准与瑕疵1.承揽合同中,当事人通常会约定工作成果的质量标准和要求。2.如果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质量不符合这些约定,那么就可以认定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3.承揽人还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这意味着如果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存在质量问题,定做人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责任通常包括修理、重做、减少报酬和赔偿损失等。三、定做人的权利与期限1.定做人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后,应当及时验收并检验工作成果是否符合质量标准。2.如果发现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定做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承揽人。这一规定确保了定做
    2024-07-20
    427人看过
  • 交付房屋有瑕疵如何赔偿
    赔偿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024-05-10
    110人看过
  • 瑕疵给付的内容
    强制执行
    一、瑕疵给付的内容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二、瑕庇给付的法律后果为(一)债权人有权拒绝受领,标的瑕庇能够补正的,债权人可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合理要求对方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因此而不负迟延受领的责任;(二)因瑕庇补正而致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债务,应承担迟延给付的责任;(三)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债务人采取补救措施后,债权人还有其他损失的,债务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四)标的瑕庇不能补正或虽能补正,但对债权人已无实际利益的,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即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经债权人催告债务不为补正的,债权人可请求
    2023-04-30
    311人看过
  • 工作成果交付
    继承人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一般有两个主要义务,即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且在工作完成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工作成果的所有权,属于定作人的,事实上往往在工作完成时,承揽人对工作成果存在着占有关系,只有将工作成果转移于定作人占有,才能保证定作人对工作成果行使所有权,实现定作人订立承揽合同的经济目的。交付工作成果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将工作成果交给定作人,二是向定作人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承揽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将工作成果交给定作人占有。合同约定由定作人自提的,承揽人应当在工作完成后,通知定作人提货,在工作完成的地点或者定作人指定的地点,将工作成果交给定作人占有,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地点或者定作人指定的地点为交付地点,承揽人通知定作人提货的日期为交付日期,但承揽人在发出提取工作成果的通知中,应当给定作人留下必要的准备时间和在途时间。合同
    2023-06-09
    139人看过
  • 承揽人交付成果不符合要求,定作人可否解除合同
    不可以,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已交付的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七百八十条【承揽人工作成果交付】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第七百八十一条【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时的违约责任】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七百八十七条【定作人任意解除权】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一、承揽合同解除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
    2023-03-16
    197人看过
  • 承建工程有瑕疵被判赔偿
    日前,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关应赔偿原告诸元部分工程修复费用84285.18元,被告唐绍仪、钱其永对被告关应承担的上述款项负连带责任。2007年7月22日,原告诸元与被告关应签订了建房合同一份,被告唐绍仪、钱其永签字为被告诸元提供担保,该合同约定:原告将其所有的楼房、院墙、地坪等工程发包给被告进行施工建设,工程款为75万元,院墙、楼房基础完成后付20万元,第一层完工后付15万元,第二层完工后付10万元,第三层完工后付10万元,工程竣工后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所有工程款。工程竣工时间为2007年10月6日,超过一天罚金1000元。合同签订后,被告关应即对上述工程进行了施工建设,同年12月底工程竣工。原告诸元自2007年8月14日至2008年1月27日分四次支付被告关应工程款70万元。2008年春节后原告发现新建楼房和院内地坪多处开裂、损毁,并告
    2023-06-07
    457人看过
  • 交由他人完成承揽工作可以吗
    一、交由他人完成承揽工作可以吗承揽人在经过定作人同意的情形下可以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一般情形下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并且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当然当事人如果约定,承揽人必须完成所有的承揽工作的,承揽人不仅应当亲自完成主要工作,其他工作也要由承揽人本人完成。在承揽合同中,由于该第三人的行为原因而使承揽工作无法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时,承揽人仍需对定作人负责,因为定作人与第三人并无直接合同关系;如果转让承揽工作时,不得从中谋取利益。二、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的处理方式有几种(一)协商解决承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后,通过相互协商,达成协议,确立纠纷解决的方法、步骤及各自承担的民事责任,最终解决合同纠纷。(二)仲裁解决当事人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当双方自愿并达成协议。可
    2023-04-20
    327人看过
  • 出资瑕疵怎么支付
    股东若有出资瑕疵,应当及时进行补正;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出资瑕疵股东责任研究公司股东取得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对价是及时履行足额出资义务。但实践中由于投资者诚信度和资本实力良莠不齐,出资瑕疵情形屡见不鲜。出资瑕疵的类型呈多样化,以出资的种类为标准,出资瑕疵可分为现金出资瑕疵和现物出资瑕疵(包括实物出资瑕疵和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权利出资瑕疵);以瑕疵存在或发生的时间为标准,可分为公司成立前的设立出资瑕疵和公司成立后的增资出资瑕疵;以出资瑕疵被发现的时间为标准,可分为成立前发现的出资瑕疵、公司成立后发现的出资瑕疵以及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中发现的出资瑕疵。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出资瑕疵主要有以下三种:其一,出资评估不实。即公司股东以实物、工业产
    2023-08-01
    454人看过
  • 定作人是否有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的义务?
    在承揽合同中,协作履行更为重要,尤其是定作人协助承揽人完成约定的工作。如定作人提供材料、图纸、技术资料、样品的,定作人应按照约定的期限、数量、质量予以提供,若提供的上述物品、文件不符合要求,接到承揽人通知后应及时答复并采取相应措施。若怠于答复且未采取处理措施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如延误工期、停工待料等),定作人应当赔偿。根据承揽合同的性质需要定作人的协助才能完成约定工作的,定作人未履行应尽的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按期完成,承揽人可以延长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仍不履行,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使得该合同效力提前终止。
    2023-06-09
    61人看过
  • 债权转让有瑕疵的法律后果
    1.瑕疵在债权转移至受让人时已经存在,对于债权转移至受让人之后出现的瑕疵,转让方不应承担担保责任;2.债权存在的瑕疵须在合同履行时仍然存在,合同履行前债权瑕疵被消除的,转让方自然不用承担责任;3.不存在约定免除或限制瑕疵担保责任的情形,但转让方故意隐瞒有关权利瑕疵的除外。一、合同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是怎样合同债权转让会产生下列法律效力:一、对内效力:1、债权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2、除了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权利外,从属于主债权的抵押权、利息债权等权利将一并转移给新的债权人。3、转让人应保证其转让的权利有效存在且不存在权利瑕疵。二、对外效力:1、债务人需要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不能向原债务人也就是转让人履行债务。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二、股权转让生效后股权转让已经实现了吗?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股权转让已经实现。债权人可以向新股东
    2023-03-16
    259人看过
  • 承揽人的工作可以交给第三人吗
    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产生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定作人同承揽人之间的承揽合同关系;二是承揽人同承担承揽任务的辅助工作的第三人之间的“次承揽”关系,也称之为“转包”。定作人和第三人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关系,承揽人同第三人之间的合同也不影响承揽和定作人之间合同的效力。承揽人同第三人之间一般也是承揽合同关系,承揽人是新的定作人,第三人是新的承揽人。第三人完成的辅助工作,对于定作人而言,也只是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承揽人应当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如果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存在问题,作为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承担责任,而承揽人也要依照其同第三人签订的合同追究第三人相应的合同责任。承揽人违约怎么办1、不能完成工作或不能交付的责任承揽人不能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在约
    2023-06-18
    16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合同条款
    相关咨询
    • 2022年样品有瑕疵,出卖人能交付有瑕疵的货物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9
      样品有瑕疵,出卖人也不能交付与瑕疵样品一样,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 凭样品买卖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其特殊性就表现在当事人是以样品来确定标的物品质。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但是,如果买受人提供的样品有瑕疵,且买受人不知道的,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因此,就是样品有瑕疵,出卖人也不能交付与瑕疵样
    •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享有哪些权利?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3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的,应当按质论价,减少报酬;定作人不同意接受该工作成果的,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修理、重作,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赔偿给定作人造成的损失。
    • 承揽人瑕疵担保责任法律怎么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28
      法律分析 承揽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将符合约定的工作成果交付给定做人,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使工作成果价值减少的,应当对此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承揽人瑕疵担保责任具体是指什么意思?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24
      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要求的,或者使工作成果价值减少的,承揽人应对此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承揽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应具备两个条件: 1.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 2.定做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
    • 交付的房屋有瑕疵该怎么赔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21
      赔偿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