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管辖的确定是以什么为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20 22:50:41 213 人看过

一、地域管辖的确定是以什么为标准

地域管辖根据行为地作为确定管辖机关的标准。

地域管辖是指根据各自的辖区,同级的人民法院之间对第一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的分工,如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二、地域管辖能约定吗

一些特殊的案件是可以约定地域管辖的。约定管辖的条件:

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包括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包括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与合同没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该协议无效。

3.必须以书面协议选择管辖,包括书面协议可以采取合同书的形式,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采取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意思表示的形式。

4.当事人必须进行确定的、单一的选择。

三、专属管辖与一般地域管辖的区别是什么

专属管辖与一般地域管辖的区别在于:

一般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港口所在地、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3: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确定纠纷管辖地的标准
    基层法院管辖
    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照约定确定管辖法院。涉及不动产的买卖合同,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虽然法律规定,双方可以约定管辖地,但所约定的地点需要与合同的双方或者合同的履行有连接点,不能约定在没有任何连接点的法院管辖。例如合同的一方在上海静安区,另一方注册在上海宝山区,合同的履行、签订等都发生在上海浦东新区,双方约定的管辖地却在上海松江区。一旦发生纠纷,在松江区立案肯定是由难度的。所以说,在约定管辖地的时候,要有连接点,不能太随意。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地诉讼必须要上法院,那应该怎么选择法院呢?是不是可以选离家近点的法院,诉讼时比较方便?是不是可以直接去高级人民法院起诉,因为级别越高的法院水平越高?这些想法都是
    2023-07-03
    78人看过
  • 什么是级别管辖恒定与地域管辖恒定
    一、什么是级别管辖恒定级别管辖恒定是指第一审法院对已系属的民事案件有管辖权,案件就自始至终由其管辖,不得因确定管辖权因素发生变化而改变级别管辖。有关级别管辖之规定主要在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由于“重大”、“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等概念缺乏操作性,实践中,法院一般以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金额来确定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北京市规定诉讼标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W公司依据此规定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W公司在诉讼中增加了诉讼标的金额,增加后的诉讼标的金额超过了500万元,依据管辖恒定原则,该案仍然应由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而不得交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二、什么是地域管辖恒定地域管辖恒定是指第一审法院对已系属的民事案件有管辖权,案件就自始至终由其管辖,不得因确定管辖权因素发生变化而改变地域管辖。地域管辖较为复杂,特别是在多个被告的情况下。民事诉讼法
    2023-06-03
    118人看过
  • 商标侵权诉讼的地域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商标侵权诉讼的地域管辖法院需要根据侵权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商标侵权案件可以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一、商标侵权诉讼条件有哪些?(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商标侵权诉讼流程有哪些?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2023-02-17
    130人看过
  • 商标侵权诉讼如何确定地域管辖
    商标侵权诉讼确定地域管辖的标准是: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海关商标权侵权纠纷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的;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述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023-03-21
    162人看过
  • 2023民诉立案地域管辖的标准规定
    一、民诉立案地域管辖的标准规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是比较多的,有一般管辖规定、特别管辖规定、合同管辖规定、专属管辖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
    2023-04-25
    122人看过
  • 普通地域管辖的原则是什么,普通地域管辖原则的例外
    普通地域管辖的原则是什么普通地域管辖是指根据当事人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的一种管辖。我国对此的通行做法是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打民事官司应到被告所在地法院去起诉。那么何为“被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对作为公民的个人被告而言,是指其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如果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对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被告而言,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主要营业地。如果被告是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或合伙型联营体,则由注册地法院管辖;没有注册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就被告”不仅是我国普通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也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中普遍采用的一个原则,这一原则适用于绝大多数民事案件。但在有些情况下,按照这一原则确定案件管辖时,可能并不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或者影响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因此,确立“原告就被告”这一普通地域
    2023-04-27
    293人看过
  • 商标授权确权类案件的地域管辖
    (一)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的认定可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二)商标合同纠纷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
    2023-03-19
    173人看过
  • 地域管辖在诉讼中如何确定
    1、一般地域管辖主要是指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告就被告管辖关键是被告所住地问题,因为原告在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被告应当是固定的。如何理解被告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一般地域管辖中的技巧问题。根据该条规定在立案过程中应当注意:(1)住所地、居住地所在的界限。(2)住所地、居住地所在不一致的如何处理。(3)住所地、居住地所在有两个以上的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立案中一般地域管辖在审查起诉书时,对于自然人主要是审查被告的身份证明,家庭住址。身份证上的住址就是户籍所在地。对于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一般要审查租房合同或者居住公安机关办理的暂住证明,或者证人的证明等,来确定地域管辖。综上,审核住所在地主要是针对自然人方面审核身份证、暂住证;法人主要审核
    2023-04-16
    258人看过
  • 刑诉之确定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
    刑诉地域管辖原则1、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即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指犯罪行为发生地,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高法解释》第2条)2、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的原则。即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所谓主要犯罪地,司考既包括案件涉及多个地点时对该犯罪成立其主要作用的行为地,也包括一人犯数罪时,主要罪行的实行地。
    2023-06-14
    225人看过
  • 经复议的案件如何确定地域管辖
    一、经复议的案件如何确定地域管辖如果对行政复议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由复议机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提起行政诉讼能申请法律援助吗首先,只要是符合法律援助资格的人,不管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甚至行政诉讼,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律师,这点不受限制。其次,公民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法律援助时要同时具备以下的条件:1、行政诉讼案件属于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按规定,以下几种情况诉讼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即可以申请法援:(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3)请求发
    2023-06-17
    394人看过
  • 如何确定一审法院的地域管辖权
    如何确定一审法院的属地管辖权属地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原告是被告”,即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这也被称为一般领土管辖权。实行“原告是被告”的原则,有利于传唤被告出庭;有利于采取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被告败诉也有利于执行;同时,也可以防止原告滥用诉权,给被告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域管辖权的一般原则是:(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二)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同一诉讼中,多个被告住所地、惯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两个法院管辖区,每个法院都有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还明确列出了以下根据“原告对被告”原则确定的主管法院的诉讼:(1)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离婚诉讼由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被告所在团以上单位所在地法院(2)双方被监禁、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被监禁
    2023-05-07
    111人看过
  • 公安刑事立案管辖如何确定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一、公安刑事立案管辖如何确定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关于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如下:1、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2、第十六条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
    2023-04-22
    125人看过
  • 确定是什么级别管辖?为什么?
    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为:1、案件的性质。2、案件的繁简程度。在确定级别管辖时,有必要考虑案件的繁简程度,将简单的案件分配给低级别的人民法院,将复杂的案件分配给级别高的人民法院。3、案件的影响范围。案件的影响范围愈大,受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的级别愈高。级别管辖的划分标准(1)基层人民法院: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专利纠纷和商标纠纷、海事海商案件、诉讼标的金额大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本辖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4)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
    2023-07-26
    115人看过
  • 专属管辖与一般地域管辖的区别是什么
    一、专属管辖与一般地域管辖的区别是什么专属管辖与一般地域管辖的区别在于:一般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港口所在地、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特殊地域管辖与专属管辖关系我国民事诉讼法通常将地域管辖划分为三类,即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与专属管辖。其中,一般地域管辖在性质上为属人管辖,以法院辖区与当事人的隶属关系为标准来确定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在性质上属于对物或对事管辖,其以法院辖区与诉讼标
    2023-06-13
    22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一般地域管辖”?如何确定一般地域管辖?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1
      什么是“一般地域管辖”如何确定一般地域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明确: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一般地域管辖是按照当事人的住所与其所在的法院的隶属关系确定
    • 什么是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的种类有哪些?如何确定管辖?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8
      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在特殊地域管辖中至少有两个以上的法院都有管辖权,且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进行起诉。因此,特殊地域管辖从当事人角度看属于“选择管辖”,从法院角度看属于“共同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特殊地域管辖主要有九类: 第一类,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类,因保险
    • 如何确定地域确定离婚管辖地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31
      确定离婚纠纷管辖权的方法:一般由被告住所或者经常住所的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被监禁、采取强制教育措施、不在中国居住的,可以由原告住所或者经常住所的人民法院管辖。
    • 重婚罪的地域管辖怎么确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8
      1.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
    • 离婚诉讼地域管辖如何确定,离婚纠纷中管辖法院的确定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7
      离婚诉讼地域管辖一、《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二、《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