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进行分立后,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若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了书面协议,则这些协议可以排除分立后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公司分立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公司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在公司进行分立后,其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若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了书面协议,则这些协议可以排除分立后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公司分立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公司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公司分立:分立后如何处理债务承担问题?
公司分立后,债务承担问题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加以处理。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立后,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分立前,公司需要对债务进行妥善的清偿。
在实际操作中,公司需要制定合理的债务清偿计划,明确债务的承担方式。如果分立后的公司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债权人可以同意分立后的公司承担债务。如果分立后的公司信用评级较低,债权人可以要求分立前的公司承担债务或者要求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公司还需要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协商,明确债务的承担方式。如果债权人与公司有合同约定,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处理债务承担问题。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总之,公司分立后,需要对债务进行妥善处理,以避免债权人利益受损。在处理债务承担问题时,公司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方案,并积极与债权人协商,以保证债务得到妥善处理。
公司分立后,需要对债务进行妥善处理,以避免债权人利益受损。在处理债务承担问题时,公司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方案,并积极与债权人协商,以保证债务得到妥善处理。同时,如果分立前的债务与分立后的债务有牵连,应当及时处理。另外,债权人与公司有合同约定,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处理债务承担问题。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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