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公司的法人有罪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3 10:00:24 186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九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综合上面所说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这种行为只要造成人员伤亡必定就会承担起法律的责任,对于此事故也会按不同的情形来进行判决,所以,对于事故的认定先要把等级分出来,从而就会按不同的刑期给予处罚,只要造成人员死亡都会按重大事故来进行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4日 2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罪会如何处罚
    1、行为人的犯罪行为特别恶劣的,如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多次意见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以致发生重大事故的;2、已发生过事故仍不重视劳动安全设施,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等;3、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犯罪行为人的表现特别恶劣的。如重大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不是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伤残人员或防止危害后果扩大,而是只顾个人逃跑或者抢救个人财物,致使危害结果蔓延扩大的;4、事故发生后,为逃避罪责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企图嫁祸于人的等。一、相关处理事宜发生交通事故后,违法行为人应当立即报警,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如果非但不采取必要措施,将事故损害降到最低,反而驾车逃跑,就容易使事故进一步扩大,如受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陷入生命危险,过往车辆因不知情而造成进一步事故,违法行为的性质就变得更为恶劣了。所以法律规定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设置了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2023-03-12
    170人看过
  •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在哪里维权
    1、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故意瞒报,2014年6月18日,被申请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查明2013年10月27日上午9时30分许,被申请人的一家建筑公司承包建设了一处房屋工程施工现场10号楼,其中一人从高处坠落身受重伤,隐瞒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一建筑公司处以100万元罚款。建设公司不服,申请复议,称:事故不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伤认定应由国家规定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申请人不存在隐瞒行为。请求撤销处罚决定。审理后,复议机关认为,施工单位承建的工程施工现场有一人从高处坠落。根据相关标准,伤者受伤属于重伤,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的行为属于瞒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事故单位隐瞒事故的,处100万元罚款。因此,被申请人处罚建筑公司并无不妥。评价分析本案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事故的认
    2023-05-07
    69人看过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责任人无力赔偿的怎么办?
    缴纳罚款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四百三十九条规定: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折抵,扣除行政处罚已执行的部分。一、发生安全事故责任人如何处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2、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第三十六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
    2023-02-10
    164人看过
  •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的准则
    事故责任分析的依据是: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在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原因分析,依据责任划分标准有利于进行责任的正确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4、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
    2023-07-01
    79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赔偿
    ​一、交通事故与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二、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安全生产事故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是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三、交通事故中的安全生产事
    2023-04-23
    362人看过
  • 探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的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者,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一般有:1、直接责任人,造成事故的实施人;2、主要责任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3、第一责任人,企业的分管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划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才能确定事故的责任,再依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
    2023-07-10
    36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安全事故的刑事责任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追究刑事责任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30
      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怎样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07
      关于安全事故中刑事责任的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结果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 (1)致人死亡1人以上的: (2)致人重伤3人以上的;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或者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害的。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区别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5
      一、“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区别。 1、责任事故是刑事责任,生产事故是行政责任。 2、安全事故:因不执行安全制度而引发的事故。如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失足掉落等。一般来说安全生产事故包括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责任事故是指操作不当或者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 非责任事故是指没有主观责任人一般是突发的不可避免的事故质量事故,如钢筋断裂引发的事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
    • 公司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死亡刑事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 (1)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①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③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①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②造成直接经
    • 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责任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2
      一、“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区别。 1、责任事故是刑事责任,生产事故是行政责任。 2、安全事故:因不执行安全制度而引发的事故。如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失足掉落等。一般来说安全生产事故包括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责任事故是指操作不当或者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 非责任事故是指没有主观责任人一般是突发的不可避免的事故质量事故,如钢筋断裂引发的事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