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赡养义务产生于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解除之后,这是后赡养义务的时间特征,也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形式特征之一;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指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凡名义上收养,实际上未与养父母共同生活,或者虽经养父母抚养但尚未成年的养子女,不是该义务的主体;后赡养义务的对象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这里包括两个要件,一是缺乏劳动能力,二是缺乏生活来源。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则不构成后赡养义务的对象;后赡养义务的内容是给付生活费。这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实质特征。正常情况下,一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既包括物质赡养即给付生活费,又包括精神赡养,而后赡养义务由于发生在收养关系解除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因此,以解决温饱即生存问题为目的的物质赡养——给付生活费,成为后赡养义务的显著特征。
对于后爸有赡养义务吗?
一、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且继父母对继子女履行了抚养教育的义务,则在子女成年后,应当承担赡养的义务。
二、如果继父母对于继子女并未履行抚养义务,即该继子女实际是与其生父或者生母一起生活的,则继父母与其之间并未形成抚养关系,则不需承担赡养义务。
三、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时,继子女已经成年,且独立生活,则也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四、如果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时,继子女已经成年,但是仍共同生活在一起,且平时继父继母对于继子女的生活也多有照料,帮助。则在其老年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时,继子女应当承担一定的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一条老年人应当遵纪守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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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赡养义务方面有哪些法律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021、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承担照料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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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权具体包含哪些方面的义务广西在线咨询 2023-12-21赡养义务具体包含: 1.子女应妥善的安排好自己父母的住房,不可以强迫父母搬迁到居住条件差劣的房屋或者霸占属于父母的房屋。 2.子女不可以强迫父母做超过自己体力的劳动。 3.子女不能够以放弃自己遗产继承权为理由拒绝赡养自己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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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义务履行表现在哪些方面,赡养义务能免除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14赡养义务的履行体现在下列方面: 1.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2.尊敬被赡养人,关心被赡养人,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 3.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义务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可以免除: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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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人哪些方面是用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3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赡养的意思是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 2、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 3、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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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有什么方面, 子女对父母有哪些方面的义务呢?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6成年子女都有赡养年老(60周岁)父母的义务,这个是不需要父母要求的。当然父母经济条件好的,子女可以少给付赡养费,从其他方面多照顾陪伴父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