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地区生育保险男方报销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0:42:49 50 人看过

在青岛女方无生育保险,使用男配偶的生育保险按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来报销。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本办法确定的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男职工配偶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生育女职工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所需的所有材料;

2、男职工配偶失业证明;

3、《结婚证》;

4、男女双方身份证。

备注:女职工的失业证为生育后开据的应由户口所在地的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出据其生育之前至生育后的失业证明。

《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二条女职工合法生育在妊娠期、分娩期内,因妊娠和生育发生的诊断费、检查费、治疗费、检验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十三条女职工生育按照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负担。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本办法确定的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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