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合同(青岛市商品房出售合同补充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9:41:08 297 人看过

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合同

(青岛市商品房出售合同补充条款)

本合同所称商品房限定为经济适用住房。本合同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合同专用文本。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享受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一、本合同第一条调整为:

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划拨方式取得区/市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土地面积为:,土地用途为:。投资建造的《》商品房已竣工,并办理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属登记通知书,证书号:。

二、乙方购买该房屋,须持有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编号为:。

三、本合同第三条调整为: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款:

1、核定住房标准内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2、超出核定住房标准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该房屋金额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本条款中不包含阁楼和地下室的价款,阁楼和地下室的价款按本补充条款的第四条约定计算。

四、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阁楼和地下室价款:

1、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2、可以办理产权的地下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3、不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其建筑面积由甲乙双方按照方式确定。

4、不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其建筑面积由甲乙双方按照方式确定。

以上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依法向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履行备案义务,从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8: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如何编写最新出口商品房预售合同补充协议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简称甲方甲方)以下简称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全中文中文中文中文中文中文>全中文中文中文中文中文中文中文>>>>>全中文中文中文>>>>全英文名称p>注册地址: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p>传真>传真>传真:传真:传真:传真:传真:传真:传真:传真:传真:传真:传真:传真:传真:传真:传真:传真:传真:传真:传真:传真:传真:传真: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鉴于甲方和乙方共同认为,双方在预售时签订的合同号为而北京市预购房地产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就本合同未尽事宜
    2023-05-07
    218人看过
  • 青岛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青岛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第一条为了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交易公平公正,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的认购、销售(包括预售和现售,下同),均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第三条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全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的行政管理工作。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和各县级市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房产管理部门所属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和登记机构(以下简称备案和登记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的具体工作。第四条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各县级市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房产管理部门在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识别卡移交给备案和登记机构办理
    2023-04-22
    63人看过
  • 浙江大学经济适用房售房补充协议
    甲方(经济适用房售房单位):浙江大学乙方(购房人):根据《浙江省省直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售房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浙江省省直单位________________协议书》。二、因乙方享受甲方自建经济房,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应不得低于十年,其中自入住之日起的服务期不得低于五年(正常离退休人员除外)。乙方在甲方服务期未满离校者,不论何种原因,均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为乙方所购房在离校时的市场商品价(以市财税局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的评估价为准)与乙方购买该房房款总额的差额,并根据未满服务年限进行折算,即违约金额度=(所购房评估价-购房时房款总额)×未满服务年份/10。该违约金在乙方离校时无条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三、乙方购房后,不得擅自改变该房用途;服务期满后上市交易前需经甲方同意,在同等价格时,甲方有优先购买权。四、本协议未明
    2023-04-22
    87人看过
  •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出售经济适用房怎样缴税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1、什么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2、经济适用房应当如何缴税?经济适用房满5年后才可以上市出售,交易时需多缴纳综合地价款,其他与商品房一致:综合地价款缴纳标准:2008年4月8日前下发房产证的税率为交易价格10%,之后下发的为差额70%。二类
    2023-05-05
    168人看过
  • 北京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是怎样的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普通住宅。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为人民币____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合同。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面积(含分摊的共有共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该土地使用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1.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__利率计算。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第四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三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
    2023-03-14
    82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之补充协议是不是格式条款?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之补充协议是不是格式条款?根据《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的规定,格式条款必须同时符合重复使用、预先拟定、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三个特点。目前在日常生活中普通存在的格式合同(条款),诸如保险单、飞机票、火车票、供水、电合同等,这些合同(条款)在订立时并不与消费者进行协商,而是基于广泛受众预先制定,反复使用的文本,具有很典型的格式合同(条款)法定属性和特征。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为了节约双方的时间成本,也为了让购房者更全面地了解所购房屋,更充分地了解买受人的权利,开发商一般会提供合同及补充协议的框架文本给购房者参考,很多购房者是在看到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框架文本后,才了解自己所拥有的权利,才能更充分地表达自身意愿,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后再予签字确认。如果将补充协议认定为格式化合同,购房者的每一项主张、每一条款变更都需要向工商部门报备审批后才能获得修改,
    2023-06-10
    500人看过
  • 济南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出售委托)
    合同编号:济房经纪合字_____号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出售委托)经纪机构: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人:_________;执业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其他:______】号码: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其他:_______】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
    2023-06-05
    148人看过
  • 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购买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的经济发展很快,很多城市的房价物价涨得很快,对于中低收入家庭来说生活成本越来越大,国家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国家出台了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优惠政策。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购买程序是怎样的呢?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的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购买程序(一)购房资格登记。申请人应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以申请人户口为准)申请办理购房资格登记。(二)购房申请登记。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项目购房资格登记的申请人应持身份证明、《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或《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到规定地点办理购房申请登记。(三)确定入围名单。市住房保障机构依据已办理购房申请登记的申请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2023-05-04
    97人看过
  • 怎么申请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
    首先,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不得上市出售: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5、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要求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2、房屋所有权证书、土
    2023-04-22
    481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价格贵吗,经济适用房出售税费如何算
    所谓的经济适用住宅是指现已列入国家计划,并且是由城市的政府安排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许集资建房单位缔造而来,以微利的报价向城镇中的中低收入家庭进行出售的住宅。经济适用住宅是由政府安排一致的揭露销售的。下面我就为大家经济适用房价格贵吗?经济适用房出售税费怎么计算?经济适用房价格贵吗?经济适用房出售税费怎么计算经济适用房报价贵吗在不一样的区域,经济适用房的报价是不一样的,可是报价都非常。不过经济适用房很难请求的,主张请求经济适用房仍是趁早请求的对比好。经济适用房的报价相对于市场报价而言,是适中的、对比可以习惯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经济适用房是一类具有障的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请求经济适用房需求到达以下经济适用房的请求条件:有必要以家庭的名义请求;请求家庭成员有必要包含爱人和后代,请求家庭成员之间的联系有必要是夫妻或爸爸妈妈后代联系。请求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日子
    2023-05-08
    346人看过
  • 上海公房出售买卖未经同住人同意法院被判公有住房出售合同无效
    2008年05月1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浦民一(民)初字第4116号原告瞿某甲,男,19##年#月##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路###弄21号202室。委托代理人陈如浪,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陈如波,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章某,女,19##年#月##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德平路##弄##号203室。委托代理人孙某亮,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浦东新区##物业发展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镇##路50号。法定代表人陆某兴,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张某宪,男,上海浦东新区##物业发展公司物业经理。原告瞿某甲诉被告章某、上海浦东新区##物业发展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高洁华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瞿某甲及委托代理人陈如浪、被告章某之委托代理人孙某亮、被告上海浦东新区##物业发展公司之委托代理人张某宪
    2023-05-05
    240人看过
  • 哪些二手经济适用房不得出售
    二手经济适用房不得出售的原因和一般的商品房不能出售的原因一样的,一般在没有取得房产证或者是自己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据了解,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对于如何计算“住满5年”的时间问题,专家指出:这是已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两个证件可由购房家庭提供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居住时间。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3600元、平方米
    2023-05-08
    287人看过
  • 出售商品房的条件
    出售商品房的条件是:1、房地产开发商持有“一照”、“五证”;2、房屋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3、房屋竣工验收合格;4、房屋的基础生活设施已经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一、房产交易时间是什么房地产交易时间以契税完税证明或房屋产权证为准,以先取得的时间为准。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土地使用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实施;(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计划已经实施。二、回迁安置房交房流程是什么回迁安置房交房流程是:开发商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
    2023-02-04
    197人看过
  • 安置房出售合同
    安置房是没有房产证的,正常情况下,只有集体的土地证。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才具备交易资格,如果没有房产证,不仅不能办理过户,而且还不能办理贷款。在很多地方,满五年的的安置房是可以交易的,在交易之前一定要弄清楚,有没有房产证、能不能过户、能不能贷款。在签订安置房屋相应合同时,应该在合同当中注明以下款项:1、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地址、面积以及用途;2、付款时间以及付款的方式是什么;3、房屋交付的具体时间;4、明确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条款。安置房买卖合同怎么写能避免纠纷安置房买卖合同这样写能避免纠纷:1、写清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合同标的物,即安置房,应全称具体,不能简写;3、价款必须明确,不得含糊;4、房屋质量要求方面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如果没有国家标准,应当按照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也可以协商解决;5、写清楚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023-07-08
    35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青岛是不是经济适用房要出售才可以买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7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
    • 如何出售经济适用房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4
      经济适用房如何出售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 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②对于尚未住满 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
    • 青岛市出售公有住房的程序,如何办理青岛市出售公有住房的办理程序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8
      根据青岛市出售公有住房工作程序的规定,购买公有住房的办理程序 (一)购房人向产权单位了解欲购住房的情况和有关政策,按规定到公证部门办理承租人和同住人同意其购房的公证书,并按要求填写《青岛市个人购买公有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表二),申请表一至二份,一份留存单位,一份用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等。 (二)购房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的承租人和同一户籍的同住人表示同意其购房的公证书及填好的申请表
    • 开发商出售经济适用房后又以原价出售的,还可以要求购买经济适用房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3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持区县国土房
    • 经济适用房出售补交多少土地出让金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2
      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经济适用房分两种,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也就是常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 2、另外一种就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房子,回迁后不是按照回迁房给的,而是按照商品房处理的,所以商品房是不用交这个3的。拓展资料不同情况地价内涵不一,缴纳土地出让金标准也应该有很大差异。1、仅按不同用途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