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督”概念的使用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6 04:17:24 307 人看过

在我国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中,“会计监督”这一概念被广泛使用,而且频率极高。但是,在使用这一概念时。其含义却不尽相同,较为混乱。这种现象造成了人们对会计监督概念理解的歧义,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会计法规的制定与会计理论的探讨。为此,本文针对这一现象,对会计监督的涵义进行一些分析,并结合我国目前会计监督机制现状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对读者有所裨益。

一、会计监督涵义的演变

对于什么是会计监督,直到目前,我国会计理论界仍没有统一的认识和完整的界定。有的认为,会计监督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经济活动的监督;有的认为,会计监督,就是对会计工作的监督;有的认为,二者兼而有之。这种认识上的不同,其实是由我国经济体制现实造成的。

传统观念认为,会计有两大职能。一是核算,二是监督。会计监督就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工作人员依据《会计法》赋予的权力,对本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的监察和督促。从1985年颁布实施的《会计法》中就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制度、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在1999年重新修订的《会计法》中还是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这种会计监督,在计划经济时期是正确的,也是必要的。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都是国有或集体所有,单位负责人是企业的职工,会计人员也是企业的职工。企业是公有制,每个人都可以认为自己是企业的主人,每个人都应该为企业的利益负责。“会计法”赋予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监视和督促会计主体经济活动行为的崇高权势,来达到保护国家资产不受侵害的目的。会计人员自然有权力监督企业的经济活动。会计人员的监督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单位领导人也无权辞退或开除会计人员。

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的这种监督职能却是行不通的。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都是私有制,单位负责人就是企业所有者,企业一切事务的决定权都在负责人手里。会计人员是企业招聘的员工,听话就用,不听话就辞退。会计人员根本没有权力监督企业负责人。一些国有企业,虽然体制没变,但现在普遍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一把手说了算。在对职工的管理上与私有企业一样,都实行合同制,所以,现在国有企业的职工也很少有人还认为自己是企业的主人,去对厂长、经理进行监督。现实中,有些会计人员对单位领导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抵制,但往往招致严重的报复。在这样情况下,让会计人员代表国家实施监督职能,实际上是不现实的一种空谈。另外,会计信息失真,都是与会计人员的直接操作有关。如果强调会计的监督职能,让他们自己监督自己,那么,这种监督也等于形同虚设。由于会计人员并不具备监督者应有的独立地位,其人事关系、切身利益从属于所在单位,因此无法很好地行使对所在单位,尤其是对其上级——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会计监督的作用难以真正发挥,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有增无减,会计监督有名无实,已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难点和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可以看出,会计代表国家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的职能逐渐弱化。会计监督的涵义也不断改变。1999年新修订的《会计法》中,对会计监督的规定就完全反映了这种变化。新《会计法》提出了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规定了注册会计师要对有关单位实施社会审计;强调了财政、税务等政府部门应当依照规定,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新《会计法》的这些规定是完全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现实的。将过去传统观念中会计是监督的主体转变为被监督的对象,使会计监督的涵义能够真实地反映我国的经济实践。同时,根据我国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客观实际,构建一个由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三者相互联系,又各有特定职能范围的全方位的会计监督体系,对有效遏制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找到了准确的切入点。

二、分别使用“会计监督职能”与“会计监督”两个概念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如果运用“会计监督”一个概念对两种不同的事物进行表达,在讨论问题时很容易产生混淆。为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根据我国会计界的实际情况及人们的一般思维习惯,笔者建议,应分别使用“会计监督职能”和“会计监督”两个概念。“会计监督职能”代表传统的含义,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单位经济活动的监督;而“会计监督”则专指对会计工作进行的监督。这两个概念虽然有一定的联系,同属于经济监督范畴,但其监督的主体、客体、目标及内容均不相同,完全是两回事。“会计监督职能”是一种微观经济管理活动,而“会计监督”则是一种宏观经济管理活动。所以,分别使用“会计监督职能”和“会计监督”两个概念,对不同的事物进行表述,各有所指,互不相混,内容明确,便于理解。

1、会计监督职能

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职能是事物本身固有的功能。因而,监督是会计本身的功能,而非会计身外之物,所以,这种监督应该叫会计监督职能。

这种监督的主体是经授权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经授权”概念,因为监督是一种权力约束机制,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只有经授权才能进行体现授权者意志的会计监督。比如,在企业,企业领导作为授权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为了本单位的利益,授予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定的监督权力后,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其会计管理过程中,必须贯彻领导的意图,实行会计监督。发挥会计监督职能的授权,只能是会计主体领导人的授权,不可能是国家的授权。

监督对象是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过程及其引起的资金运动。这里的“特定主体”,就是会计主体,即指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这个特定单位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政府机构。这里的“经济活动过程”既包括着经济活动引起的经济现象,也包括着同这些经济现象相联系的经济关系。

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其特点就是寓监督于核算之中,在执行核算职能的同时进行监督。监督目的是确保特定主体的各项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合理性,最终能够提高特定主体的工作效益。

所以,会计监督职能是特定主体利用会计对本单位的资金运动过程进行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是代表单位领导人进行的监督,而不是代表国家进行的监督。

2、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是指由法定组织对会计主体会计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所进行的监督。监督的本义是外力对某一事物的制约或约束。按照我国的传统文字使用与思维习惯,平常使用的“卫生检查”、“旧城改造”等等概念,人们一听就知道是指对卫生进行检查,对旧城进行改造。“会计监督”也是一样,大家都知道是对会计进行的监督。

会计监督的主体是法定组织,由国家监督机关与社会监督组织构成。对会计进行监督的国家机关包括政府的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相关部门;社会监督组织指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果会计监督体系还包括内部会计监督,那么,内部会计监督机构则是指单位的内部审计与稽核部门,而不是会计机构本身。

会计监督对象是各单位的会计行为,监督的内容是会计资料。会计本身具有监督职能,那只是按照本单位领导人的授权,为了加强经营管理,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监督。会计监督职能的范围仅限于本单位。那么,很多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领导人指示或授意会计人员进行造假,会计人员是没有能力阻止的。况且,会计人员的利益与单位的利益关系具有很大的“趋同性”,许多会计造假事件都是会计人员主动参与。那么,对会计行为的监督只能由外部来实现。

会计监督的目的是通过对单位会计行为的监督,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保证单位的经济活动合规合法,保证社会经济健康发展。随着国内市场的逐步发展、全面开放和中小企业的陆续上市及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会计信息质量问题显得愈加重要。失去会计监督,会计信息质量是无法保证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09: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道路运输监督检查的概念
    监督检查是国家管理机关保证协家的政策和法规以得切实贯彻实行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的行政行为,或曰行政措施,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就是以道路运输经济管理的目标,体现这一目标的政策、法规和贯彻这些政策、法规的要求和制度为依据,对道路运输活动进行考察、督导和检查,以纠正一切偏离管理目标和违反政策、法规的行为,确保道路运输经济管理目标的实现。列宁在论述社会主义阶段必须实施"严格监督"时曾指出:"在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到来以前,社会主义者要求社会和国家对劳动标准和消费标准实行极严格的监督……",因为"人类的一切公共生活的简单的基本规则"人们还不可能"习惯于遵守",需要通过"严格的监督",迫使"人们必须遵守"。国家所制定颁布的一切法律、法令、条例规章,都是为着实现既定目标而要求人们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在现阶段,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教等各个方面制定和颁布的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规章,都是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023-06-07
    310人看过
  • 监事会概念
    监事会
    监事会是股东大会领导下的公司的常设监察机构,执行监督职能。各国都规定在公司中设立监察人或监事会。为了保证公司正常有序有规则地进行经营,保证公司决策正确和领导层正确执行公务,防止滥用职权,危及公司、股东及第三人的利益,监事会与董事会并立,独立地行使对董事会、总经理、高级职员及整个公司管理的监督权。为保证监事会和监事的独立性,监事不得兼任董事和经理。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全面的监督,包括调查和审查公司的业务状况,检查各种财务情况,并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提供报告,对公司各级干部的行为实行监督,并对领导干部的任免提出建议,对公司的计划、决策及其实施进行监督等。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监事会是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对公司业务活动及会计事务等进行监督的机构.(1)监事会
    2023-06-09
    397人看过
  • 工程质量监督的概念是什么
    1、工程质量监督的概念是什么?工程质量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进行控制,管理合同和信息,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关系,履行合同,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责任的服务活动。建设工程监理概念的核心是:建设工程监理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工程监理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施工监理合同和其他合同文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资料进行管理,在施工阶段代表施工单位协调工程建设相关各方的关系,即“三控两管一协调”,同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责任。二是工程质量监理的特点《工程建设监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建设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的关系是委
    2023-05-07
    326人看过
  • 立案监督最新规定有哪些?立案监督的内容有哪些?
    立案监督是对于案件立案方面的监督,主要包括对应该立案而没有立案的案件​和对不应该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进行监督,目前对于这个立案监督的情况没有做具体的情形规定,因此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难以落实到位的点或者无法解决的困难。一、立案监督最新规定《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实行监督。第三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的,由审查逮捕部门审查;审查逮捕部门经过调查、核实有关证据材料,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在七日内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经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第三百七十三条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应当受理,并根据事实和
    2023-06-11
    55人看过
  • 法务会计的概念
    经济犯罪
    全球市场经济下最依赖的两个职业:一个是律师,一个是会计师,是它们支撑着当今世界的经济运行秩序和市场游戏规则,律师、会计师也将面临在日趋规范、完善的法律环境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与法律的结合将更加紧密。一方面单纯凭会计知识已经很难正确处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所有会计事项;另一方面法律对市场经济的规范还需要通过会计计量和记录。因此,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融会计学与法学为一体的法务会计师必须开始拓展新的职业范围来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所带来的新挑战,律师、会计要与时俱进就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需要。2008年一个新兴的职业已在中国悄然诞生:中国法务会计师,这象征着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越来越健全的国家,同时又是对中国会计界、律师界将面临最新的跨专业、跨领域复合型、通用型人才的新职业挑战。在上世纪的整个80年代与90年代,尤其是90年代后期,越来越多的法务会计师以专家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越
    2023-04-27
    405人看过
  • 使用面积的概念
    法律综合知识
    使用面积指住宅各层平面中直接供住户生活使用的净面积之和。住宅的使用面积,指住宅各层平面中直接供住户生活使用的净面积之和。计算住宅使用面积,可以比较直观地反应住宅的使用状况,但在住宅买卖中一般不采用使用面积来计算价格。计算使用面积时有一些特殊规定:跃层式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不包含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内墙面装修厚度计入使用面积。计算住宅租金,都是按使用面积计算。
    2023-06-11
    468人看过
  • 自诉案件的概念及规定有哪些
    自诉是公诉的对称,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包括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以及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王某(女)和李某(男)系某国有纺织厂职工,并在工作中确立了恋爱关系,但正当他们准备结婚时,李某之父以王某家庭背景不好为由坚决反对这桩婚事,并进行
    2023-06-14
    296人看过
  • 会计监督种类内部会计监督系统
    内部会计监督系统:1.从会计监督内容上理解,内部会计监督是指由企业管理者、各级职能部门和财务会计部门以外的机构与人员,对本企业的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例如,上市公司的监事会接受股东大会的委托,对财会部门的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董事会和经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有无隐瞒收入和进行不正当利润分配的情况。如果发现值得怀疑的地方,监事会可以用公司的名义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政府审计机关等进行严格的复审。2.从会计监督对象上理解,内部会计监督可以监督和检查企业的劳动分配原则、可以监控组织的统计指挥系统,还可以分析与评价公司的责权对等关系,甚至监督检查组织的各种控制幅度。例如,内部审计机关应当对会计部门报送的工资与福利数据进行严格检查,提请管理当局纠正不当的利益分配措施;还可以对**集团的分部会计报表进行仔细的研究与分析,评估各种分支机构的收益与支出结构和数据,防止不
    2023-06-12
    193人看过
  • 取保候审监督的规定有哪些
    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监督考察,并将取保候审的执行情况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在执行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由该县级公安机关征得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同意后批准。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取保候审的,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保证人不愿继续担保的申请或者发现其丧失担保条件后的三日以内,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执行期间收到保证人不愿继续担保的申请或者发现其丧失担保条件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违反应当
    2023-06-02
    36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概念有哪些
    土地流转的合法手续步骤:提出申请①土地流转出让方向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身份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二轮承包合同书正本和复印件,由村服务站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报送。②土地流转受让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资信证明、项目可行性报告(或批文)的正本和复印件。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资质审核①对出让方土地情况审核由村土地流转服务站进行初审,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复审。②对同一受让方流转规模100亩以上,500亩以下的,由乡(镇)政府组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其资质和项目(环保)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县级服务中心对500亩以上流转规模受让方准入资质条件进行复审。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规模面
    2023-06-24
    372人看过
  • 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的概念
    一、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的概念首先,合理使用无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法定许可则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其次,合理使用的范围较为广泛,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十二种,而法定许可的范围较窄,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再次,合理使用是任何人用,要求具有非营利性,满足使用者个人对于文化产品的需求,允许其小范围的使用他人作品。而法定许可是传播者的特权,简化著作权许可手续,为促进作品广泛而迅速的传播。这是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最主要的区别。与其他国家著作权法关于法定许可的规定相比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一个前提条件,即作者声明保留权利者除外,这是我国《著作权法》对法定许可的特殊规定。侵权公式:接触(可能性)+(实质性)相似—合法来源=侵权,原告通常对“接触(可能性)+(实质性)相似”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于侵权案件的,原告需要提交的证据链包括:权属证据、侵权证据、赔偿证据。二、法定许可
    2023-04-24
    448人看过
  • 司法鉴定的概念有哪些?
    在我国,狭义的司法鉴定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为了查证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就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得出鉴定结论的一种司法活动。广义的司法鉴定则包括行政执法过程及仲裁等非诉讼活动中所进行的鉴定。狭义的司法鉴定和广义的司法鉴定对象相同,采用的技术方法也相同,主要区别在于应用于不同的活动中,遵守的法律规范不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当公民在日常与他人发生了纠纷事件后,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途径来解决的,那么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也是需要向法院提交有利于自身的材料和证据,这样也会有利于法院进行审理和侦破,如果证据涉及到需要专业的鉴定时,当事人也
    2023-08-16
    442人看过
  • 社保基金监督有哪些规定
    社保基金监督的规定1、人大监督本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对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投资运营以及监督检查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对本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等,依法行使监督职权。2、行政监督(1)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责,对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3)其他行政机关对社保基金的监督。3、社会监督(1)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由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等组成。(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有关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
    2023-05-05
    403人看过
  • 立案监督最新规定有哪些
    一、立案监督最新规定有哪些1、刑事立案监督的任务是确保依法立案,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和违法立案,依法、及时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刑事立案监督应当坚持监督与配合相统一,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与公安机关内部监督相结合,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和有错必纠的原则。3、公安机关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应当及时进行审查,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应当建立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定期相互通报刑事发案、报案、立案、破案和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批捕、起诉等情况,重大案件随时通报。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二、立案监督程序如何进行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应当制作《要求说明不立案理
    2023-04-25
    35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监护权的概念和规定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01
      根据《民通意见》21条,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另外,《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是
    • 施工合同监督管理的概念有哪些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5
      根据相关规定,就施工合同监督管理的概念如下:合同监督管理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监督管理,是与合同行为有关的所有部门对合同进行管理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既包括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合同进行的管理,也包括公证机关的公证、仲裁机构的仲裁和司法机关对合同争议进行的审理,同时也包括企业对自身合同行为的管理。狭义的合同监督管理,仅指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
    • 刑事立案监督权的概念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15
      刑事立案监督权的概念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的案件没有依法立案,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的,以及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
    • 社会抚养费的概念和规定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19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 立案监督的概念是怎样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9-04
      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