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违约责任中有以下权利义务:
(一)居间人的权利。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
(二)居间人的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一、转租房子需要给中介费吗
房屋中介介绍房屋后,如果没有撮合签订合同的,房屋转租是不需要支付中介费用的,居间服务费是在撮合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才支付的。
《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二条【居间人如实报告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二、居间人还有哪些义务
1、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2、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3、隐名和保密义务。在媒介居间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就负有不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的义务,这就是隐名义务,这种居间又称为隐名居间或隐名媒介。是否允许公开自己的名称和姓名是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因此,无论是委托人还是其交易相对人,都可以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名称告知其相对人。那么,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隐名义务。居间人对在为委托人完成居间活动中获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以及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后来合同的订立情况等,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保守秘密。居间人如违反隐名和保密义务致使隐名当事人或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介入义务。居间人的介入义务是指在隐名居间中,在一定情形下由居间人代替隐名当事人以履行辅助人的身份履行责任,并由居间人受领对方当事人所为的给付的义务。居间人承担介入义务与居间人的隐名义务是一致的,是为了保证隐名当事人保持交易秘密目的的最终实现。居间人仅在一定情形下负有介入义务,并不享有介入的权利。换言之,只有在保护隐名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才有居间人的介入义务,而不存在居间人基于特定情形主张介入的权利问题。
三、居间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居间人的权利: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
(二)居间人的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4、隐名和保密义务。在媒介居间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就负有不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的义务,这就是隐名义务,这种居间又称为隐名居间或隐名媒介。
-
仓储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408人看过
-
房产居间合同违约责任是否应承担相关责任
107人看过
-
合同违约法规有哪些条款,违反合同要承担哪些责任?
380人看过
-
合同违约居间人有责任吗
292人看过
-
居间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是否仍需承担?
497人看过
-
居间人是否应对熟人合同违约承担责任?
425人看过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
共用一个人的居间合同该承担哪些违约责任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3居间合同的违约责任如下: 1.继续履行,主要适用于拒绝履行和迟延履行的情形; 2.违约金责任,依据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3.定金责任,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
-
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哪些违约责任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6一、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该条款,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二类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一)所谓不履行合同义务,又称毁约行为,指债务人拒绝履行任何合同义务。(二)所谓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有瑕
-
房产居间合同违约责任是否应承担相关责任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16根据法律规定,一般而言,如中介不存在明显过错,法院会考虑到中介确已提供相应服务,但又并未完成全部义务,因此会酌情判决支持部分佣金,而不致于按居间合同所约定的房屋总价2%来判决。《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将居间合同改为了中介合同。
-
如何约定合同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8我们应当了解,在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一般是为了更好的约束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义务,更好的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合同履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周卡方律师解析。合同履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