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公交运输合同成立时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09:00:43 245 人看过

公交运输合同的成立时间应当是乘车人进入公交车时。公交车运行期间,属于一个发出要约的过程,乘车人上车即为承诺,合同即成立。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一、合同的一方主体不合格就一定成立合同么

合同一方主体不合格的合同成立但是不生效。合同成立只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合同主体不合格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但是主体不合格的,合同无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成立的法条有什么规定

合同成立的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只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以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自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照指纹成立合同。当事人一方在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前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一条当事人以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签订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合同在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另一方选择商品或者服务并成功提交订单的,合同成立,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9: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公路运输合同中的损失如何确认
    可以通过下列方法来计算公路运输合同纠纷的损失:1、若当事人对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有约定的,按其约定;2、若没有约定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并包括合同履行后当事人可以获得的预期利益。一、未约定违约金如何计算?未约定违约金时,可以根据因为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赔偿。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二、民法典业主终止施工合同怎么赔偿?业主终止施工合同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施工方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业主赔偿,如
    2023-06-24
    141人看过
  • 运输合同的方式与运输时间有何关系?
    运输合同主要有三种运输方式:1、根据运输对象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2、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单一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3、根据不同的运输工具,运输合同可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和管道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的种类运输合同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运输合同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1、按运输方式分类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运输合同可以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五大类。这五类运输合同主体的承运人是不同的运输企业,而托运人和旅客可以是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公民个人。2、按照运送对象分类根据运送对象,运输合同可以分为旅客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两类。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把旅客作为运送对象的合同。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旅客运输合同又分为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公路旅客运输合同、水路旅客运输合同以及航空旅客运输合同。与旅客
    2023-07-03
    277人看过
  • 采用合同书或者确认书订立合同的,合同成立的时间如何确定?
    采用合同书等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是我国企业间订立合同的一般方式。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也有关于签字、盖章的规定。但是,除非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必须签订合同书,当事人要求签订合同书的,一般应当在合同成立之前提出,因在承诺生效之后提出签订合同书的,对方当事人可以拒绝,并且,在承诺生效之后提出签订合同书的,因为合同已经成立,合同书只是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明,合同并非从签字盖章时成立。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常常会提出签订确认书的要求。有时,签订确认书的要求是在要约或者承诺中提出,有时在达成协议之后提出。有时,提出确认书的目的仅仅是使双方达成的协议书面化,做成合同文本;有时则是作为合同最后生效的确定文本。下面简单作一些分析。如果要约人在要约中提出签订确认书的要求:“依我方确认为准”。这样的要约只能看作是要约邀请。因为受要约人的承诺并不能使合同成立,要约人也不受其要约的拘束。即使受要
    2023-06-15
    365人看过
  • 如何订立电子合同,怎么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
    一、如何订立电子合同1、电子合同的与要约邀请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时,发出订约意愿的一方,只要该表示符合我国关于要约的要件,该意思表示就是要约。尽管网络交易具有特殊性,但是在区分要约邀请方面,仍然应以双方的意思表示作为判断的标准,而不应从交易的对象的种类出发。因此,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标准,仍然应回到《民法典》中,这一标准应该是:(1)意思表示的内容是否具体确定。(2)其发出人是否有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意思。(二)电子合同的承诺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承诺应具备的条件是:(1)承诺应由受要约人做出。(2)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做出,或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则应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若未规定期限,应在合同期限内做出。《民法典》第488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应符合要约规定的方式。电子合同的承诺也应
    2023-03-17
    320人看过
  • 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的效力是如何体现的
    一、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成立时间在《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四百九十一条中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四百九十一条【信件、数据电文形式合同和网络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合同的效力是如何体现的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拘束力。合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又
    2023-03-23
    112人看过
  • 如何准确地撰写物流公路运输合同
    应当使用国家统一的合同文本签订,具体的内容如下:1、托运方、承运方的具体信息;运输的货物信息、运输时间、运输方式、质量与要求、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2、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运输的费用计算、托运方、承运方、收货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免责条件;3、合同协议的份数确定;托运人、承运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年、月、日。最新版物流公路运输合同<p>甲方:___________;</p><p>乙方:___________.</p><p>甲方详细地址:______,联系方式:______。</p><p>乙方详细地址:______,联系方式:______。</p><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p><p>运输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运输费价款</p><p>货物编号___________</p><p>品名___________</p>
    2023-07-04
    184人看过
  • 如何交运输合同印花税?
    根据2011年新修订的《印花税暂行条例》,货物运输合同由合同人按运输费用的0.5缴纳。货物运输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金额计算。即使没有合同,有运费发票(包括国际货运发票)也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按发票全额计算,不扣进项税。但运费发票中记载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在计算印花税时可以扣除,例如运费发票中注明运费500、装卸费100、保险费50,印花税按500计算。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征印花税。应纳税额超过1角的,税额尾数不足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运输合同印花税由谁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货运业务中,凡直接办理承托运费结算的双方,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立合同人,即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于运输合同,承
    2023-08-08
    179人看过
  • 运输合同的运输期间
    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期间,通常情况下,双方应当按照约定期间履行合同;但在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而不得不延长约定的期间时,承运人应当在合理期间内完成运输义务,即双方按照合理期间来履行合同。所谓约定期间是指,承运人和旅客或托运人在运输合同中约定的运输到达日期、时点或时段。通常,在客运合同中,约定期间在车票、机票或船票上载明;在货运合同中,约定期间在货物运单上载明。承运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旅客或货物运到约定地点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所谓合理期间是指,合同双方为约定具体的运输期间时,按照有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规定或行业习惯规定的运到期间;或在运输的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而不得不延长运输期间的,事件消除以后剩余的约定或者规定的运输到达期间应视为合理期间。在后一种情况下,因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是承运人延长运输期间的合理事由,所以在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时,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或托运人说
    2023-03-22
    247人看过
  • 运输合同货物如何认定为交付
    交通运输合同中,如何认定货物的交付呢?首先应认定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将标的物运输至约定地点即告成立交付;若未约定地点,则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时,即告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三条及第五百一十条之规定确定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应该是:1、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有交付地点,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2、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且也无法按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时,依下列方式确定交付地点:(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交付地点为第一承运人营业地。(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如知道标的物是从存放在某地仓库中的一批货物中要提取的物或知道标的物将在某个地方生产或制造,则出卖人交付地点
    2023-03-25
    245人看过
  • 如何认定运输合同的托运人
    在货物运输合同中,将货物托付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向承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一方当事人,称为托运人。一、托运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一)按照约定向承运人支付运输费用。这是托运人最主要的义务。(二)将运输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给承运人。(三)办理货物运输时,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收货地点、货物的性质、重量、数量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五)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承运人与托运人对包装方式又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托运人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用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否则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六)托运易燃、易爆、有毒、
    2023-03-30
    152人看过
  • 17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起止时间如何规定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从售出车票时起成立,至按票面运输结束旅客出站时止,为合同履行完毕。旅客运输的运送期间自检票进站起至到站出站时止计算。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运送到约定地点,而旅客须给付规定报酬的协议。它又包括铁路客运合同、公路客运合同、水路客运合同和航空客运合同等多种。旅客运输合同多采取标准合同形式;其中客票和有关行李单据是客运合同的简化形式,承运人在营运场所公示确定的其他标准条款也应视为客运合同的组成部分。一、运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运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费的合同。运输合同的特征有:1、运输合同是有偿的、双务的合同;2、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指承运人将一定的货物或旅客到约定的地点的运输行为;3、运输合同大多是格式条款合同。二、运输合同的责任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1、承运方的责任:(1)不按运输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
    2023-03-26
    144人看过
  • 公路运输运费合同取消如何赔偿
    取消公路运输合同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相应的运费。没有约定的运输合同取消后如果产生运费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不能协商确定的,可提起诉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条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由此造成旅客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一、司机发生交通事故碰到乘客会承担什么责任1、如果旅客受伤是在运输过程之中发生的,且旅客的受伤并非自身原因导致的,承运人则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运输合同纠纷运费损失是否应当支持?运输合同纠纷运费损失是否应该
    2023-03-21
    341人看过
  • 运输合同如何支付运费?
    支付票款或者运费是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主要的义务。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支付票款的义务一般是在购买旅客运输票证时履行,旅客没有支付票款一般是不能取得运输票证的。如由收货人支付运费应当在运输单证上载明,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运人支付运费。托运人与承运人可以约定运费由收货人支付;但是,此项约定应当在运输单证中载明。如果在运输单证中没有载明应由收货人支付运费,收货人一般可以拒绝支付运费。按运费的支付时间可以分为运费预付和运费到付两种。运费预付是指承运人在签发单据之前就已经收到运费。这种支付方式是受承运人欢迎的,因为他们无需承担运费的风险,但不可抗力灭失的除外,运费到付就是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承运人才能收到运费。这种支付方式对于承运人来讲,承担的风险比较大,但是这种支付方式在运输中时常出现,例如海上的国际货物运输中,在FOB价格条件下,买方才是真正的托
    2023-04-26
    421人看过
  • 煤炭公路运输合同如何写?
    煤炭公路运输合同的书写方式:首先,写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基本身份信息。然后,写明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最后,写明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一、赠与协议怎么写赠与协议的书写格式:首先要写明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姓名、身份证等基本信息。其次在写明要赠与的东西,赠与的时间、地点、和办理的手续。然后,如果写明赠与后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的日期,或者如果是有条件的赠与,要写明约定的条件。最后双方亲自签字盖章,并且双方各执一份赠与协议。二、货运合同中承运人主要责任有哪些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责任是:1、货物交付后,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2、对运输过程中因过错造成的货物的损坏和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规定,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损坏和损失
    2023-04-04
    193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公交运输合同确定的时间怎么区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3
      公交运输合同的成立时间应当是乘车人进入公交车时。公交车运行期间,属于一个发出要约的过程,乘车人上车即为承诺,合同即成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 什么是合同成立,如何确定合同的成立时间?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什么是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合同成立就是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合意。,在认定合同成立的要件上有必要将合同的订立与合同的成立区分开、将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区分开。例如,将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合同的标的即内容的确定、可能、适法等也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显然是将合同的生效要件与成立要件混同,而订立合同的目的则应属于合同订立的要件。二、如何
    • 合同如何确定成立时间的方法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3
      一般合同在签字盖章后合同成立,成立之日起生效。或者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为合同的成立时间。
    • 实施运输合同时, 运输单位如何确定履行地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法律对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不同的规定,不同合同的具体履行地点也不同。如何更好地确定合同的履行地点,需要相关法律的规范,有时可以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在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需要依法处理。由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另外,购销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的,以约
    • 的成立时间时间地点的如何确定合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如何确定1、一般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并未签字盖章,意味着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未能最后达成一致,因而一般不能认为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3、确认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法第33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