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刑事诉讼中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4:33:23 250 人看过

一、什么情况下刑事诉讼中止

1、刑事诉讼中止,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由于发生某种情况影响诉讼的正常进行,而将诉讼暂时停止,待中止的情况消失后,再恢复诉讼的制度。

2、法律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刑事诉讼中可以中止的情形,有如下几种: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被告人逃脱的;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另外,要注意的是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二、刑事诉讼的中止与终止的情况有哪些

1、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2)被告人脱逃的;

(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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