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棚户区改造的补偿金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30 21:34:28 103 人看过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为:房屋建筑面积+0.2倍房屋面积+10平方米;房屋价值补偿根据面积和装修综合计算;搬迁费按面积计算,产权调换按系数计算。

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为:1.被征收的棚户区的房屋建筑面积加上该面积的0.2倍再加上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的最小户型面积,被改造者可以购买产权调换房屋的最小户型。2.被征收的房屋价值补偿根据被改造房屋的面积和房屋的装修、附属价格综合计算。3.搬迁费是按照被改造房屋面积给予补偿,按每平方米40元计算,进行产权调换的按每平方米80元计算。

湖南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一)村、旧住宅区。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界定城市棚户区具体改造范围。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1.集中成片棚户区和非集中成片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其中,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改造户数在50户以上的危旧房集中连片区为集中成片棚户区。

2.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内,已无农村户口和集体用地、撤销了乡村行政建制、实施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城镇管理的区域;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土地已被全部或部分征用,原农村居民已全部或部分转变为城镇户口,已被建成区包围或半包围的自然村;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其他自然村。

3.旧住宅区是指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设施缺损、环境脏乱差的住宅区。改造内容包括:配套设施完善。主要包括旧住宅区内配套设施设备(社区服务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安全防范设施、管理服务用房等)的补建,市政公用设施(供水、供气、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设施)的健全,其他城市基础设施(供电、邮政、电信及宽带等设施)的完善。房屋维修改造。主要包括旧住宅区内房屋主体结构加固、房屋部件构件修缮更新、屋面整修改造、外墙及楼道粉饰、房屋内部老旧管线更新改造等。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包括拆除旧住宅区内违章建(构)筑物、整修道路围墙、补植和增辟绿地、治理环境卫生等。

(二)国有工矿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外的国有土地上,由国有企业管理的建筑密度大、年久残旧、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活环境差的筒子楼或职工住宅区。位于城市规划内的国有工矿棚户区,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三)国有林(场)区棚户区(危旧房)是指国有林场中破旧平房、泥草房等危旧住房,基础设施不齐全、道路狭窄、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较大的居民点。

(四)国有垦区危房指在垦区国有土地上的下列住房:破损严重的居民住房;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公共排水、供气、消防、防震等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破旧平房、危房。

重点任务

(一)工作目标。2013—2017年,全省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150?郾54万户,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条件明显改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高。其中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118?郾36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3?郾01万户,国有垦区危房改造18?郾99万户,国有林(场)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0?郾18万户。

(二)用地需求。2013—2017年,全省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用地总需求约5887?郾42公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用地需求4578?郾95公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489?郾04公顷;国有垦区危房改造815?郾41公顷,国有林(场)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4?郾02公顷。2013年各类棚户区安置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645?郾14公顷,2015年1045?郾68公顷,2015年1595?郾04公顷,2016年1435?郾88公顷,2017年1165?郾68公顷。

(三)资金安排。2013—2017年,全省各类棚户区改造投资概算1797?郾01亿元。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投资概算1576?郾91亿元,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00?郾78亿元,国有林(场)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0?郾91亿元,国有垦区危房改造118?郾41亿元。2013年全省各类棚户区改造投资概算189?郾93亿元,2015年投资概算为326?郾57亿元,2015年投资概算为476?郾69亿元,2016年投资概算为416?郾01亿元,2017年投资概算为387?郾81亿元。所列金额只反映房屋建安成本,均不含配套费,配套费按建安费用20%另行计算。

《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

第四条试点期间地方政府为棚户区改造举借、使用、偿还专项债务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以下简称省级政府)为棚改专项债券的发行主体。试点期间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级政府(以下简称市县级政府)确需棚改专项债券的,由其省级政府统一发行并转贷给市县级政府。

经省政府批准,计划单列市政府可以自办发行棚改专项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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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3日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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