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那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20:16:03 230 人看过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发生事故后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同时要保护好现场。

一、交通追尾事故怎么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二、什么人能参加交通事故调解

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一般情况下,以下的三种类型的人员可以参加交通事故的调解:第一、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第二、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第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交通事故调解的其他人员。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能超过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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