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的着手与既遂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10:03:32 342 人看过

如果因为意志以外原因没有控制被害人,构成绑架未遂。如果在着手前因为意志以外原因而未能实行,构成绑架预备。

【注意1】认为绑架罪一实施就既遂的看法是错误的。

【注意2】绑架罪的行为结构是:实力控制人质向第三人提出不法要求。但只要求实施第一步,不要求实施第二步,更不要求实现不法要求。因此,只要行为人实力控制了人质,绑架罪就既遂。有人会问:那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其区别在于绑架罪在实力控制人质时带有向第三人提出不法要求的目的,而非法拘禁罪没有这一目的。

【注意3】由于绑架罪是继续犯,既遂后,有人参与进来帮助勒索财物,定绑架罪的承继的共犯,不单定敲诈勒索罪

一、绑架勒索罪与敲诈勒索罪的不同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或者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人声称是将来实施,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当时、当场己经实施的。

3.敲诈勒索没有限制人身自由,而绑架罪限制了人身自由,性质更为恶劣。

二、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有什么区别

(一)在犯罪构成上,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满足行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及与此相应的勒财或提出不法要求的实行行为。而非法拘禁罪仅要求行为人具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

(二)在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主观犯意的目的和故意的内容不同。绑架罪的主观动机是勒索钱财或其他非法利益,绑架扣押人质只是实现主观目的手段,而非法拘禁罪主观意图就是为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三)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害人人身自由限制性程度不同,使用方式方法(手段)也有差异。在绑架案中,行为人一般都采取超强度的暴力等手段,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无法反抗和不敢反抗,一般在被害人掳离住所置于偏僻荒野之处,给被害人的心理造成极大恐慌。而非法拘禁罪一般表现为行为人低强度限制人身自由。

(四)在案件发生的因果关系上,前者表现为行为人和被害人之间一般没有恩怨和其他往来,行为人的目的就是通过绑架的实施达到勒索钱财的目的,或通过扣押人质获取其他非法利益,而后者较多的表现为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因纠纷和其他利害关系而产生,在案发的起因上,被害人往往有过错。此外两者在责任主体的要求上和量刑上都存在很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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