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的属地原则是什么?地域原则是指一国以地域概念为原则行使税收权的原则。属地原则可称为来源国原则,根据该原则确定的税收管辖权称为税收属地管辖权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它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是否来自本国,而不论他是本国公民还是居民,来确定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土地使用税是以土地面积为征税对象,向土地使用者征收的以有偿占用为特征的行为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级以上城市征收,城市地区不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为市、县、镇、工矿区等,其中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成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相对发达、人口相对集中的大中型城镇,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镇标准,但工矿企业所在地未建镇的。工矿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县、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土地使用税采取一系列不同的税种,大、中、小市县每平方米土地的年税额不同。为防止长期不使用、限制多占土地而征用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税。公园、名胜古迹、寺庙、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用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铁路、机场、港区、车站、交通、水利管理用地,农林牧业用地,渔业、水果生产基地和个人非经营性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为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后的荒地,给予10年的免税。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由此可见,土地使用证是我国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定凭证。我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国有土地,因此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登记的内容和土地所有权证的形式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书上的所有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从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中获取。随面积和边界的变化,附图应作相应的修改。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核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由其保管。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市土地利用中的土地面积,包括建筑面积、共有使用权面积,包括分摊面积和土地等级;农村土地总面积,包括土地类型面积。
③备注。(4)更改记录。
⑤图纸、证件号等
对于您提出的“土地使用税的属地原则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已经整理好了。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征税对象,对土地使用者征收。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组织所在地或者住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果你有任何问题,请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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