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设立的法律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9 08:30:21 466 人看过

股权转让协议纠纷起诉管辖法院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审判原则应把握好处理股权转让纠纷与坚持商法理念的关系,优先适用商法规则,民法规则补充适用。

一、如何确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管辖

确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的办法:如果当事人依法订立了书面协议,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按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无法达成一致的,按照法定管辖的有关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由于合同纠纷提起了诉讼,那么一般会让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三、网络购物合同纠纷起诉流程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被起诉的管辖权确定是,约定优先,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5: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福建股权纠纷告人管辖法院
    福建股权纠纷告人管辖法院这一问题,解答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2023-03-03
    352人看过
  • 关于新三板股权转让纠纷管辖
    一、关于新三板股权转让纠纷管辖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告所在地,人们一般不会有歧义。而对于股权转让的合同履行地,应为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的公司注册地。因为,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特殊性在于转让行为需要向公司注册地的登记机关履行相应手续方可完成(如果是外资企业,在工商变更之前还需要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复,否则股权转让合同不生效),因此,以公司注册地作为此类案件的管辖地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二、股权纠纷分类股权纠纷主要分为四类:股东出资纠纷、股权确认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权利纠纷等。股东出资纠纷股东出资纠纷是股东在公司设立过程或增资过程中,因履行向公司投入资金或物等资本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股东出资纠纷主要有:股东虚报出资额,有关验资单位出具虚假的验资证
    2023-06-05
    370人看过
  • 法院发现没有管辖权移送管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院发现没有管辖权移送管辖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一、民事纠纷管辖权的规定是怎样的?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
    2023-04-11
    264人看过
  • 法院管辖权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法院会依下列标准处理: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判决债务人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此时被债务人应该在履行期内向原告支付相应款项,否则一旦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直接在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扣划款项、拍卖、变卖不动产、动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一、法院如何强制执行支付令法院一般是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等方式强制执行支付令。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支付令的具体执行流程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
    2023-03-06
    475人看过
  • 买卖合同管辖法院的法律依据
    买卖合同的管辖法院,需要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有有效的书面协议来选择管辖法院,如有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该协议需要确定管辖法院。其次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未在管辖法院选择生效的协议,或者管辖权选择协议无效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当事人以书面形式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变更协议的,合同履行地点由变更后的协议确定。当事人未按上述方式变更原协议,或者变更原合同不涉及履行地点的,仍按照原合同约定确定履行地点。一、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怎么管辖的?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
    2023-06-22
    160人看过
  • 法院如何确定票据纠纷的管辖权?
    诉讼案件,程序先行,管辖为首。级别管辖,多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特别规定的案件类型和诉讼标的的大小为依据,其规定较为特定和具体。因此,本文主要梳理和分析票据纠纷案件中的地域管辖问题。票据纠纷案件可以分为票据权利纠纷和非票据权利纠纷案件两大类,根据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两类不同的票据纠纷案件应当适用不同的管辖规则;对于票据基础关系和票据法律关系,则应当进行辨析,从而准确确立诉讼主体和管辖法院。票据纠纷管辖地的确定原告:浙江省市丝织印染厂被告:四川省某市工商银行1989年6月,市丝织印染厂因生产需要,派业务员杜去四川省市采购白厂丝因携带巨额现款不便,就由厂方开出一张金额为51万元的汇票,交杜带往四川省农行市市中区办事处。7月16日,杜为采购原料方便,农行市市中区办事处划出0.3万元,转入四川省工商银行市支行所属大沿河储蓄所。收款单位名称栏写明大河沿储蓄所和该所帐号2053114—65,收
    2023-07-03
    57人看过
  •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七条。一、股权转让未登记变更有效吗如果指的是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那么即使股权转让未经变更登记,只要具备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一般是有效的。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二、无处分权未追认转让的股权是否有效无处分权未追认转让的股权是无效的。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
    2023-04-12
    167人看过
  • 依据哪些法院管辖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首先,看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约定管辖的协定,如果有的话,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就根据法定管辖来决定管辖法院,也就是被告地址法院一定有管辖权。如果合同已经履行的,则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合同未履行,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合同任何一方住所地的,此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否则合同履行地法院无管辖权。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双方住所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起点、目的地或被告住所法院管辖。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非涉外诉讼中的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的协议管辖是必要的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协议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的法院有原告地址、被告地址、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目标地的法院,当事人必须在协议中对管辖法院作出明确的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管辖不能根据协议
    2023-03-17
    143人看过
  • 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地点是哪里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告所在地,人们一般不会有歧义。而对于股权转让的合同履行地,应为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的公司注册地。因为,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特殊性在于转让行为需要向公司注册地的登记机关履行相应手续方可完成(如果是外资企业,在工商变更之前还需要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复,否则股
    2023-03-16
    53人看过
  • 公司股权纠纷上那个管辖法院
    在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已经约定好管辖人民法院且约定有效的,那么可以适用其约定。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那么可以使用法律规定,也就是会让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一、股权分配是如何分配的股权分配按照所持股份比例进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就有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各个股东之间协商确定,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一、股权纠纷一般都是如何处理产生股权纠纷的,属于民事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赡养
    2023-06-28
    168人看过
  • 公司股权纠纷案件的法院管辖规定
    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协议双方当事人对于管辖人民法院有约定并且约定有效的,那么就可以适用其约定。但是如果协议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那么就只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就是让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让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公司股权纠纷案由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的规定,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的案由有以下24项,具体为: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东名册记载纠纷、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股东出资纠纷、新增资本认购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股权转让纠纷、公司决议纠纷(包括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两种)、公司设立纠纷、公司证照返还纠纷、发起人责任纠纷、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公司关联交
    2023-07-02
    210人看过
  • 股权纠纷管辖法院立案后什么时间开庭
    股权纠纷管辖法院立案后开庭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开庭通知和公告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一、股权纠纷有哪些类型?1、股东出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股东出资纠纷主要有:1)股东虚报出资额,有关验资单位出具虚假的验资证明,使不符合条件的“公司”得以登记;2)先出资后抽逃,公司发起人在设立时,通过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划到验资帐户上,一旦完成验资后,即以各种形式将资本进行抽逃。2、股权确认纠纷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在司法实践中,因股东资格而产生的股权确认之诉是较为常见的一种纠纷和诉讼,也是在法理上合实务中较为复杂的诉讼。股东资格的认定问题主要存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以是否持有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认定标准,一般不存在疑义。3、股权转让纠纷股权转让纠
    2023-06-23
    477人看过
  • 涉外合同纠纷怎么选择管辖法院,其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涉外合同纠纷怎么选择管辖法院涉外合同纠纷选择管辖法院,参考以下:涉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在涉外合同中,许多合同的当事人至少有一方是外国人。涉外合同起纠纷了选择管辖法院的时候,如果合同有约定管辖法院则依据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在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下,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法院管辖以及法律适用。二、涉外合同纠纷管辖的法律依据涉外合同纠纷管辖的法律依据如下:因《民事诉讼法》第四编涉外篇没有针对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协议管辖权做出特殊的约定,因此中国法院将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中关于当事人协议管辖的规定来判断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法院管辖是否有效。《民事诉讼法》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法》
    2023-05-03
    318人看过
  • 股权确认纠纷管辖法院是固定的吗?
    股权确认纠纷管辖法院不是固定的。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股权确认纠纷有哪些类型股权可因设立公司、认购公司出资或者股份、受让股权、继承股权等方式而取得,这是一系列复杂的法律行为,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其间会有许多瑕疵或者不规范之处,因而引发股权确认纠纷。本案由下的股权确认纠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适用手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编著,第494页)的解释,是指股东与股东之间或者股东与公司之间就股权是否存在以及持有比例多
    2023-06-27
    266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如何确定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法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5
      首先,股权转让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一种,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2013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院在最新的民诉法司法解释明确,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
    • 管辖股权转让纠纷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03
      股权转让纠纷一般属于合同纠纷,其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
    • 股权转让纠纷法院如何处理(股权转让法律纠纷)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26
      股权转让法律纠纷类型介绍如下 (一)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此类诉讼又包括: 1、股权转让合同的违约之诉,主要是转受让双方当事人就股权转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之履行和权利之实现而发生的争执; 2、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主要是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就股权转让合同违法、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而提起的诉讼; 3、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因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而产生的纠纷。 (二)因
    • 股权纠纷债权纠纷股权纠纷管辖法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6
      在股权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告所在地,人们一般不会有歧义。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管辖的相关规定,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出资协议履行地为基础,但要综合考虑公司所在地等因素来确定管辖法院。股东出资纠纷的表现很多:虚假出资纠纷、逾期出资纠纷、出资不足纠纷、抽逃出资纠纷等。因公司设立、
    • 离婚纠纷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10
      离婚纠纷管辖法院确定为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