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电子邮件能订立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20:10:47 63 人看过

1、可以。

2、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一、订立合同有哪些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一)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口头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毋须当事人特别指明。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但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关系的内容。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能产生任何文字的凭证。人们到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商店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可以简化手续、方便交易提高效益,但其缺点是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所以,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和标的数额较大的合同,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二)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现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的形式。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书面合同必然由文字凭据组成,但并非一切文字凭据都是书面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为书面合同的文字凭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有某种文字凭据,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文字凭据上签字或盖章,文字凭据上载有合同权利义务。

书面合同的表现形式,常见的有以下几类:

1、表格合同。它是当事人双方合意的内容及条件,主要体现为一定表格上的记载,能全面反映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简易合同。表格合同及其附件、有关文书、通用条款,才组成完整的合同。

2、车票、保险单等合同凭证不是合同本身,它的功能在于,表明当事人之间已存在合同关系。合同凭证是借以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载体。虽然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未完全反映在合同凭证上,但因法律及有权机关制定的规章已有明确规定,因而可以确认合同凭证标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3、合同确认书。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在我国,除了上述普通书面形式之外,还有特殊书面形式的规定。特殊书面形式是指除文字表述协议内容之外,合同还须经过公证、鉴证、审批、登记等手续。合同的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所作的公证证明。合同的鉴证是指合同管理机关对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依法作出的证明。合同的审批是指根据法律或主管机关的规定,由主管机关或部门对合同加以审核批准。合同的登记是指由主管机关进行登记。

书面形式的最大优点是合同有据可查,发生纠纷时容易举证,便于分清责任。因此,对于关系复杂的合同、重要的合同,最好采取书面形式。

(三)推定形式

推定形式,是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仅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该要约,做出一定或指定的行为作为承诺的,合同成立。例如商店安装自动售货机,顾客将规定的货币投入机器内,买卖合同即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民事调解书能否通过电子邮件送达?
    民事调解书不可以电子送达。如果电子送达,无证据表明对方收到,那么无疑是侵犯了对方的上诉权,对方也不会主动去履行。调解书要双方签字后才能生效,用电子送达,肯定不能签字,就算收到了,不签字依然不能生效。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是法律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种之一。民事调解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可以强制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五条电子送达可以采用传真、电
    2023-07-07
    68人看过
  • 电子邮件是以书面形式给您签订合同是合同吗
    用电子邮件签合同是可以算作书面形式合同的,其属于法定的书面合同种类,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我国《民法典》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一、施工合同必须手写填吗没有具体的规定,手写合同只要能够表明合同内容,属于书面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为有效合同。《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二、网签的购房合同具备什么法律效力网签合同不是购房合同。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有关当事人可以在网上进行查询。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
    2023-03-06
    474人看过
  •  能否将电子邮件视为书面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来订立合同。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因此,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合同作为书面形式合同。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合同作为书面形式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来订立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能 否 用 电 子 邮 件 作 为 书 面 合 同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则视为书面形式。因此,电子邮件可以作为电子合同的一种形式。电子邮件是一种有
    2023-10-04
    85人看过
  • 通过电子邮件商量好的内容,能否算做合同的一部分
    律师解答:能。通过电子邮件商量好的内容能算做合同的一部分。电子邮件的内容即是合同条款,其文字(或与图像、声音的组合)表达也是确定的,当事人双方一经协商确认后即应信守合约,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变更或者不履行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应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4-04-19
    92人看过
  • 公司是否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终止合同的通知
    1、合同终止通知能否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如果确实发送给员工的个人电子邮件,则可以将其视为书面意向表达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能够有形地表达合同中所包含的内容、信函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第16条第2款规定,如果合同是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并且接收方指定一个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则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要约到达的时间;如果没有规定具体的系统,数据电文第一次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时应视为要约的到达时间,因此,电子邮件的内容可构成合同条款,其文本(或图像和声音的组合)表达也可确定。本合同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双方均应遵守。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变更或不履行本条款,构成违约的,应当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解雇劳动者必须符合
    2023-05-07
    422人看过
  • 电子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能生效吗
    电子代理人的概念最早见于美国1999年《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和《统一电子交易法》,电子代理人是指为某人用来代表该人对电子讯息或对方的行为采取行动或做出反应,且在做出此种行动或反应之时无须该人对该电子讯息或对方的行为进行审查或做出反应的计算机程序、电子手段或其他自动化手段。《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第12条自动电文系统在合同订立中的使用规定:通过自动电文系统与自然人之间的交互动作或者通过若干自动电文系统之间的交互动作订立的合同,不得仅仅因为无自然人复查这些系统进行的每一动作或者由此产生的合同而被否认有效性或可执行性。肯定了自动电文系统在合同订立中使用的法律效力。但是,肯定自动电文系统订立的合同的有效性是指不因合同是通过自动电文系统订立的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并非指自动电文系统订立的合同的内容都是有效的。自动电文系统订立的合同效力仍然受到合同错误、欺诈等对合同效力有一般影响的情形的影响。
    2023-06-05
    209人看过
  • 电子邮件合同需打印才有效吗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电子合同是以数据电文的形式签订的合同,电子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不打印成纸质合同也是有效的。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469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的区别1、合同订立的环境不同。传统合同的订立发生在现实世界里,交易双方可以面对面进行协商;而电子合同的订立发生在虚拟空间中,交易双方一般互不见面,甚至不能确定交易相对人,其身份仅依靠密码的辨认或认证机构的认证。2、合同订立的各环节发生了变化。在网络环境下,要约与承诺的发出和收到的时间较传统合同复杂,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构成条件也有所不同。3、合同的形式发生了变化。电子合同所载信息是数据电文,不存在原件与复印件的
    2023-04-13
    302人看过
  • 邮件可以作为订立合同的形式吗
    邮件形式可以构成合同。以邮件形式订立合同的属于电子数据的形式,这也是书面合同的一种形式,所以以邮件形式订立的合同也是合法有效的。我国法律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合同有效吗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
    2023-07-24
    114人看过
  •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书面合同吗
    一、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书面合同吗以电子数据交换(比如电子合同、网络购物的订单等),电子邮件形式记载合同内容,并且可以做到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都可看做是书面合同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二、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有效吗以电子邮件方式签订合同的程序与通过传统方式来签订合同的程序一致,需要双方分别进行要约和承诺:即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载有明确、具体权利义务内容的电子邮件,此行为可视为要约;另一方对该权利义务表示接受的回复邮件视为承诺,在双方没有就合同成立作出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确认邮件到达要约方的邮件系统时合同成立。此外,合
    2024-01-13
    190人看过
  • 电子数据交换、邮件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诸如使用电子数据交换(如电子合同以及网络购物下订单等等)工具来记录合同内容,并且能够进行随时查阅和提取的数据电文文件,皆应视为正式的书面合同表现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4-07-28
    344人看过
  • 电子邮件合同的法律性质
    用电子邮件订立的合同形式是书面形式,电子邮件可以作为电子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定金合同的订立形式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其实定金合同并不以书面行为必要,虽然定金合同应当用书面形式,但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定金合同的,定金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双方仅有口头约定而未交付定金时,自不能认定双方口头定金约定的效力。但是,若当事人虽为口头约定,有实际交付了定金,则定金合同仍应当视为有效。定金合同可以是独立于主合同之外的另一合同,也可以是在主合同中附加的条款,还可以是当事人以函电等方式约定的。但不论其是当事人以何种方式订立的,定金合同均是主合同之外的从合同。《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
    2023-08-13
    221人看过
  • 电子邮件可以否算作合同
    电子邮件可以成为合同。电子邮件已成为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的一种法定形式,其效力受法律保护,从而消除了一些当事人认为电子邮件往来不是正式签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错误观点。一、电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电子合同指可以替代纸质合同的电子数据电文。一般而言在第三方平台上、采用可靠电子签名技术订立的数据电文属于典型的电子合同,可以替代纸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通过诸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传真、PDF、可视化印章、电子图章以及不能判断为可靠电子签名的普通电子签名等方式订立的“电子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约及承诺的构成要件,也可以成为有效合同。二、电子签名给别人签字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电子签名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民法典规定,以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等形式订立的,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并且能够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此外我国的电子签名法对于电子签名签的合同也有类似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互联网
    2023-02-27
    342人看过
  • 邮电通信案件立案标准
    一、邮电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拆、隐匿、毁弃函件的,应予立案。一百件(封)以上,或者从中窃取现金和财物折合人民币(下同)一千元以上的为重大案件;一千件(封)以上,或者从中窃取现金和财物一万元以上的为特大案件。二、邮电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包件或者私拆包件从中窃取内件(以下简称窃取包件)的,应予立案。窃取包件十个以上,或者价值一千元以上的为重大案件;窃取包件五十个以上,或者价值一万元以上的为特大案件。三、邮电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隐匿或者毁弃电报的,应予立案。十封以上的为重大案件;五十封以上的为特大案件。四、邮电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隐匿或者毁弃报刊一百份以上的,应予立案。一千份以上的为重大案件;五千份以上的为特大案件。五、邮电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邮电款(即邮电营业款、邮政储蓄款、汇兑资金、报刊款、农话款等,下同)一百元以上的,应予立案。二千元以上的为重大案件;一万元以上的为特大
    2023-02-17
    56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电子邮件的接收时间是多久
    签订劳动合同,电子邮件是属于数据电文的一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也就是电子邮件进入自己电子邮箱的时间视为接收时间。如果没有指定特定邮箱的,那么电子邮件进入自己任何系统的首次为接收时间。《中华人民共合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一条数据电文进入发件人控制之外的某个信息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当事人对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接收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十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数据电文需要确认收讫的,应当确认收讫。发件人收到收件人的收讫确认时,数据
    2023-04-29
    27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我想问一下可以用电子邮件订立合同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4-09-06
      可以用电子邮件订立合同。 合同是人们进行社会活动的基本形式之一。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可以用电子邮件订立合同。
    • 邮件能否作为合同的证据,适用电子邮件订立的合同的法定证据?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4
      能。所谓电子邮件,是人们直接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来发送、传输、接收的文字、图像、声音等信息的总称。电子邮件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成为法定证据必须经过特别的鉴别程序,这不同于书证和物证的判别。电子邮件作为一种全新的通信方式,它只要求将人们的意思通过电脑操作安全发送到对方电脑,呈现于屏幕即可,除了借助电子和磁介质以外,无须其他方式。因此,它没有正本和副本的分别,所有不改变性质的复制品都是原件。如果不将其打印或
    • 订立于电子邮件的合同属于哪种合同形式?
      上海在线咨询 2024-11-10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指的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也被视为书面形式。
    • 电子合同能作为电子邮件使用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06
      电子邮件可以作为电子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民法典》规定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合同签订可以撤销电子邮件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02
      电子邮件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