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用辞职,辞职的注意事项有:
(1)合同的基本条款要具备,尤其是交易的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要约定清楚;
(2)查阅国家对该交易有无特别规定;
(3)向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顾问咨询相关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
(4)通过行政机关的公证、律师见证和公证,使合同的内容尽可能完备;
(5)签署合同时合同表面要字迹清楚,整洁,推荐使用合同专用纸张打印。
一、建筑监理合同补充条款什么情形下需要拟定?
1、若合同之中对工程期限、工程款等的内容约定不明,那么可以在协商一致之后,可以拟定建筑工程合同补充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合同约定不明确、由没有签署补充协议的处理办法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房管局出的吗
是的。根据住建部的相关规定,开发商使用的购房合同必须是房管局印制的统一合同文本,但是合同中的一些条款是可以修改补充的。通常开发商从房管局网站下载打印好购房合同,根据实际情况对购房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不过补充条款也是需要经过当地住建委备案审批。另外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要仔细查验开发商相关的证明五证,例如这个项目五证是否齐全,我们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在预售范围之内等等。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留意补充协议的内容,防止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中维护交易公证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撤销。消费者最好将开发商承诺写进补充协议中,不要轻易相信口头承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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