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流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流程如下:
1、将拟定的收回方案,上报至有批准权的政府部门;
2、批准通过后,就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告;
3、相关部门作出收回决定;
4、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法律规定给予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镇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被收回的条件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被收回的条件: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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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程序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25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流程: 1、拟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方案; 2、履行报批程序; 3、公告; 4、下达收回决定; 5、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在土地登记簿上注明废止; 6、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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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流程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6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如下: 1、制定收回的方案;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3、批准通过后,进行公告; 4、实施方案,回收土地使用权证并注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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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流程是怎样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1-06-041拟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方案根据《中和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此,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拟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时,应依法拟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案。2、履行报批程序根据前述《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方案,需报经原批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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