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妇联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1:41:10 71 人看过

为了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6月5日,振安区妇联协调区法院、区司法局在同兴镇大集上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市妇联主席罗凤华、权益部部长林边疆、儿童部部长周子丹以及同兴镇党委书记、镇长参与了此次活动。本次宣传活动共展出板面10块,设立妇女法咨询台5个,发放传单2000多份,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手册200多册。区法院现场设立的巡回法庭为22名群众解答了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难题。活动中,区妇联还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有奖问答,吸引了众多群众踊跃参与,收到了得了较好效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5: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我国妇女享有哪些权益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我国妇女享有文化教育权益、政治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和婚姻家庭权益六大权益。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0条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妇女和妇女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024-05-10
    72人看过
  • 妇联四大举措保障妇女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河北晋州市妇联坚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出发,以解决妇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为切入点,把接访工作当作倾听心声、教育妇女、解决问题的重要窗口,全面深化维权维稳工作。一、发挥妇联维权网络作用,确保维稳维权工作开展一是成立由主席任组长,主管副主席为副组长,乡镇妇联主席、市直妇委会主任及村妇代会主任为成员的妇联系统工作领导小组,维权部负责各项活动的具体实施。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对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按照六个确保的目标,做到来信来访做到有接待、有登记、有落实、有回音,认真解决妇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一批信访苗头隐患,切实维护好妇女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建立乡镇妇联干部信访工作周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基层接访情况;建立领导专家信访接待日制度,邀请女律师、女法官等法律专家,每周一日,与妇联领导一起接待妇女来访,为来访妇女解答疑难疑惑,排忧解难,为她们提供专业的指导;
    2023-06-06
    240人看过
  • 建立灵活多样妇女权益保障制度
    本报讯(通讯员曲冬)昨天下午,市政协召开专题座谈会,部分市政协委员就如何进一步促进本市妇女事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委员们认为,妇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力量,上海妇女的社会地位、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在劳动就业、权益保障等方面仍存在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委员们建议,政府应加大对妇女事业的投入力度,根据国情逐步建立灵活多样的妇女权益保障制度,重点解决困难群体以及老年女性的生活、健康保障问题;应进一步强化妇联等相关部门的功能和职责,改善专职人员不足、权责失衡的现状,做广大妇女的坚强后盾;应继续深入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全社会树立男女平等的观念,逐步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创造适合妇女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市政协副主席宋仪侨主持座谈会。
    2023-06-07
    459人看过
  • 依法保障妇女特殊权益(上)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已于5月31日获得通过。选拔任用干部时,应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任用女干部、在工作场所对妇女实施性骚扰造成损害,单位或雇主有过错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等条款将写入草案。据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已颁布10多年,在此期间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次修订按照原《实施办法》的框架和结构,从总则、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财产权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和修改。最新权益如下:关于政治权利同等条件优先任用女干部《修订草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女性代表所占比例不应低于25%。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应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同
    2023-06-06
    244人看过
  •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第一条
    第四十七条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第四十八条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解决。《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12月起施行本报讯(记者刘彬)刚刚结束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妇女有再婚的自由办法规定,妇女享有婚姻自主权。丧偶和离婚的妇女有再婚与不再婚的自由。禁止以任何方式干涉
    2023-08-05
    394人看过
  • 妇女有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重点是从防止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强化女职工怀孕、生育等特殊时期劳动保护、推进生育保险等方面做出修改。1、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的规定散见于多个法规、规章中,执行力度较差,第十九条把这些零散的规定加以整合。地对现实中用人单位以合同期满、调整岗位等为由变相侵害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权益的问题,第二十条增加了关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应当自动续延至三期期满为止的内容,并且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哺乳、休产假等事由,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规定。2、生育保险:我省于1995年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改革试行意见》,对推动全省生育保险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生育保险工作进展缓慢。为使生育保险制度落到实处,第二十一条作了三项具体规定,一是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建立建全生育保险制度的责任,确保劳动者
    2023-06-06
    284人看过
  • 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等成为全国妇联今年维权
    记者日前从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了解到,2007年协调组工作重点是要把农村妇女和女性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据全国妇联有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的主要任务是:重点关注农村妇女、女性农民工权益突出问题,以维权机制建设为着力点,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政策体系。谈及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及相关财产权益,这位负责人指出,要加快土地承包法配套法规建设进程,指导各地将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内容写入实施办法;加快制定土地补偿安置费用分配使用有关政策,确保农村出嫁妇女依法平等享有参与分配和管理的权利。同时,要继续依法审理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纠纷的相关案件,为权益受侵害妇女提供司法保护。要继续指导各地清理、修改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中侵害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规定。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的宣传,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的维权意识,
    2023-06-07
    264人看过
  • 市妇联举办妇女权益维护
    9月11日上午,市妇联特别邀请到中国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研究员、中国心理协会会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陕西天语婚姻家庭咨询师培训中心主任、陕西省专家讲师团首席专家陈某某院长为大家做题为《婚姻中女性权益的自我保护》的专题报告,市直机关妇女干部、各县市区维权干部约300余人聆听了报告。今年,咸阳市妇联围绕巾帼魅力为主题,举办了女性大讲堂婚姻家庭篇、教子育人篇、权益维护篇和礼仪服饰篇四场专题报告会,目前已举办了三场。咸阳女性大讲堂作为咸阳市妇女工作的一个品牌,以名师讲座、选题新颖、内容丰富为特色,深受广大妇女群众的喜爱,参与听众已经超过上万人。下一步,咸阳市妇联将继续加大创新力度,每年围绕一个新主题,紧贴妇女群众所需,使咸阳女性大讲堂这个品牌能更响、更亮。
    2023-04-24
    431人看过
  • 关于开展消费者权益活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工商消字[2000]第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进一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企业、消费者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企业争创名牌,讲信誉,维护合法权益;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于2000年3月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国家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工商行政管理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的重要意义。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
    2023-06-07
    303人看过
  • 妇女权益保障法产假多少天
    妇女权益保障法产假多少天没有明确的规定,每个省的规定都不一样。一般情况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有些省份产假只有158天,有些可以高达6个月之多,一般有当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确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24-05-04
    178人看过
  • 妇女权益保障法2024是怎样的
    一、妇女权益保障法2024是怎样的在政治领域,女性与男性共享着同等的参与权;在经济层面上,她们有权利获得相同于男性的机会和资源;在文化生活中,女性有权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情感;在社会活动以及家庭生活中,她们也同样拥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总之,男女平等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这无疑表明了我国对性别平等原则的高度重视。同时,我国也将切实保障女性在法律框架内所应享有的特殊权益,从而进一步推动两性间的公平合作与共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二、妇女权益保障法产假待遇关于女性员工在孕期所享有的待遇如下:生育期间可享有长达98天的产期休假;在
    2024-07-31
    323人看过
  • 妇女怀孕期间请假如何保障妇女权益
    女职工怀孕期间请假的权利如何保障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减少工资、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
    2023-05-07
    407人看过
  • 从源头上保障妇女权益
    昨天,我市召开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第一次联席会议,会上向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组专家颁发聘书。至此,我市正式启动了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据介绍,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办、市妇联共同建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组将对我市各部门制定的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研判和评估,看内容是否体现男女平等,对有歧视、不利妇女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如果某个部门牵头起草或制定一个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且内容可能涉及妇女权益,征求意见稿就应当邀请两名以上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专家组成员参加。下一步,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组将对《宁波市特殊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宁波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等政策法规进行评估。
    2023-06-06
    310人看过
  • 57岁妇女劳动权益能否受保障?
    近日,市区一市民反映,其57岁的亲戚在市区一家餐厅洗碗,近期由于身体不适,提前两天通知该餐厅辞职,但该餐厅要求其亲戚再工作1个月才发放工资,否则不发放。之后,其家人向江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该局工作人员答复,不受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劳动保障问题。对此,他表示不解。记者就此采访了江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因为当事人已57岁,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国家规定女性职工50岁退休,男性60岁退休,特殊工种除外),所以这件事如何处理,还需向上级部门请示,如果应该受理,他们会尽快跟进。随后,记者联系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说,因为考虑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劳动法》及一些政策法规只对就业的最低年龄作了限定,规定必须年满16周岁,但是对年龄上限却没有规定(一些有害作业、高度危险等特殊行业除外)。照此说来,劳动保障部门应该受理这类事件纠纷。该负责人说
    2023-06-07
    8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妇联保护妇女什么权益啊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7
      妇联保护妇女以下这些权益: 1、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 2、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权利。 3、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 4、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5、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 6、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
    •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享有六大权益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1.政治权利2.文化教育权益3.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4.财产权益5.人身权利6.婚姻家庭权益
    •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第一条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6-07
      第四十七条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第四十八条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
    • 请教一下妇联保护妇女哪些权益
      湖北在线咨询 2024-09-06
      妇联对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荣誉权、人格尊严等各项权利都予以保护。 1、妇女人身受到伤害时要尽快拨打110或者当地妇联电话求救。 2、《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保护被
    • 《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如何规定妇女政治权利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1
      《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关妇女政治权利的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章规定了妇女政治权利涉及的各个方面。其中包括:第一,对妇女政治权利宣言性的规定。如第八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第九条:“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二,对妇女参政权的保障。如第十条第二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