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违约退房可以退定金吗
若非涉及正式合约,那么协议本身并不会对双方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同时,定金也是具备可退还性的。
然而,具体何时能够顺利获得定金的退还,这却无法确定。
因为按照定金罚则,退还定金的行为其实是在进行弥补损失,即以一方的财务代价去填补另一方所承受的经济损失。
假如开发商未能提供预售许可证,那么毫无疑问,您应当促使他们退还定金。
定金作为一种债权担保方式,其含义在于作为确保合同责任履行之手段,由合同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由一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事先支付给另一方向价目相对应的款项。
等到债权人为债务行为已完全履行完毕时,作为支付定金的一方就有权利收回自己已支付的定金或用其冲抵最终应付款项。
反之,假如收受定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相应的债务义务,那么他们就需要双倍返还已经收到的定金给付款项的一方。
而对于那些已完全履行了债务行为的人来说,他们是没有资格要求退还定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商品房退房不可以退定金吗
商品房退房能不能退定金要分情况讨论。
1、如果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该房源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话,并且认购书条款中对房号、面积、价格、付款方式等有明确约定,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属于有效协议,退房就属于违约行为,不能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2、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以下两种情形购房者可以在退房时退定金:
(1)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所买房源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属于无效协议,购房者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的(开发商在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定金,本身也是违反相关规定的)。
(2)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买的房源虽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但是《商品房认购书》中没有注明房号、面积、价格等主要条款内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属于无效协议,也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违约退房可以退定金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n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如何防范房产赠与书纠纷
105人看过
-
房产纠纷赠与案件如何处理
90人看过
-
房产赠与协议出现纠纷应如何应对
212人看过
-
遗赠纠纷举证指南
264人看过
-
产权纠纷房产可以赠与吗
139人看过
-
怎样认定赠与房产纠纷
195人看过
-
房屋赠与纠纷如何请律师(如何调解赠与纠纷)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3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物无偿在交给受赠人所有的一种法律行为。在调解中,常常遇到因赠与发生的纠纷,比如乡邻、朋友、亲戚之间在交往中时常赠送一些钱财、实物、贺礼等,一旦关系搞僵,要求归还,即发生纠纷,更为严重者,在我国有些地区至今仍存在订婚送彩礼等习俗,一旦婚约毁弃,就要发生索还彩礼纠纷。由此可见,赠与纠纷具有债务纠纷的某些特点,目前我国法律对赠与没有做出充分的规定,给这类纠纷的调解带来一定难处。根
-
租赁纠纷如何举证与调解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6租赁纠纷怎么举证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二、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1、证明房屋有合法产权来源的证据;2、房屋租赁合同。3、属于房屋转租的
-
房屋赠与合同与房产纠纷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6房屋赠与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由于标的本身是房产,属于不动产,法律有特别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
-
什么是赠与房产公证,赠与房产公证如何办理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3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二)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
-
甘肃赠与合同纠纷该怎样举证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09-06《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当事人可以从以下方面搜集证据。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