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证据不足车损人伤责任自已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1:34:26 55 人看过

近日,湖南省临澧县法院审结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因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原告的事实主张,法院一审依法驳回了原告全小春(化名)的诉讼请求。

2009年6月11日下午,原告全小春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自西往东沿临澧县四新岗镇马家村路段行驶,欲从左侧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货车时,摩托车驶入道路北侧路肩并失控向右侧翻,造成全小春受伤,摩托车及所载货物受损的交通事故。全小春受伤后在临澧县中医院和常德市第一中医院治疗,伤情经鉴定构成六级、七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临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鉴定机构对货车与摩托车车体进行痕迹鉴定,未发现与货车相互接触的特征。交通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告全小春未戴安全头盔驾驶违反装载规定的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在未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时欲超越前车,其行为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全小春不服,向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复核,复核结论予以维持。

全小春认定原告承担全部责任确属不妥,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货车车主及货车投保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24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而现有的证据及原告全小春申请法院对证人的调查笔录均不能证明原告的事实主张,被告货车车主不是此起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原告要求被告货车车主及货车投保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因无相关证据予以证明,遂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全小春的诉讼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2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停车场为何不承担车辆遭窃的责任?
    停车场是有责任的。但保管人已经尽到应尽保管义务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根据寄存人的要求,保管约定物,达到保管结束条件后返还原物,而寄存人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且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停车场车辆被撞物业负责吗停车场车辆被撞物业负责。根据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机动车在小区地下车库停放应该是签署了合同,缴纳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九十七条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
    2023-07-18
    157人看过
  • 车辆损坏责任承担争议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拒补电动车内胎起冲突修车师傅赔付“心理安慰费”嵊州市消保委近日成功调处一起消费纠纷案,修车师傅因拒绝修补消费者的电动车内胎而引发言语、肢体冲突,最终以补偿修车人5元钱心理安慰费而告终。10月中旬,在嵊州打工的年轻人胡某因电动自行车内胎破损,到嵊州市区一电动车修理部补胎。谁知修车师傅打开车胎后,发现内胎已经老化,破损范围比较大,即使勉强补好也会马上破损,于是告知胡某不能补了。在骑车途中突然出现内胎破损,胡某很郁闷。闻听修理师傅的话后,胡某气不打一处来,大声说道:怎么不能修
    2023-07-07
    431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证据不足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交通肇事罪证据不足会承担刑事责任吗?检察院认为交通肇事罪证据不足,应当将案件退还公安局补充侦查,如果经过两次退卷都不能补充相关犯罪证据,检察院将不予起诉。二、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1、发生重大事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
    2023-04-28
    337人看过
  • 建筑物出现人身损害怎么承担责任
    一、建筑物出现人身损害怎么承担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二、雇员致人损害的怎么承担赔偿责任员在从事雇佣活动
    2024-01-20
    196人看过
  • 车祸肇事方擅自离开现场,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事件经过】10月的某晚11点左右,苏州某救援服务中心接到一男子的救援电话,声称自己撞车了,车子需要救援。按照男子描述的地点,救援车辆到达后,只见一辆大众帕萨特车一头已经扎进马路伢子,车头部分撞得支离破碎,但报案的男子却不见了踪影。为了保障道路畅通,救援中心将车子拖到了附近的停车场里。第二天中午,一直没有露面的男子终于出现了,这名叫王-强(文中人物为化名)的车主给拖车公司打了电话,让他们把车子送到修理厂进行了维修和定损。同时,他又报了警并致电保险公司要求对事故进行处理。保险公司踏勘现场后,却以免责条款拒绝了王-强的理赔请求。王-强于是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判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理赔款58600元。【法律解读】一审过程中查明,王-强有报警记录为证,根据他提交的票据、定损单、维修清单显示,有理由认定这起案件的真实性。但本案的争议点在于,王-强于事故第二天中午报警,事故发生时的驾驶人无法确定,王
    2023-12-02
    395人看过
  • 票据保证人的责任怎么承担
    票据保证人的责任,简单地说就是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含义是,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履行。票据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范围是相同的,种类也是相同的。持票人向保证人请求付款时,保证人应当支付全部票据金额,不能以要求持票人先向被保证人求偿为由拒绝付款,也不能部分付款,必须是依票据记载的金额和加上利息、有关费用等金额付款。因此,在票据保证中,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保证人履行了票据债务后,有权向被保证人追偿。对于票据保证,票据法规定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是为了增强票据的信用功能,切实保障持票人能够实现其票据权利。票据保证与一般保证中保证人责任的差别介绍一般保证中保证人的补充责任。就一般保证债务来说,与被保证债务之间,存在着履行上的顺位,即要求被保证债务人先行履行,而在被保证债务人不能履
    2023-05-01
    449人看过
  • 自行车事故中行人受伤,责任应由谁承担?
    发生撞人后具体责任依据下列情况进行划分(一)、当事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该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确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方当事人的责任;没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确定其无责任。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二)、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按照以下规则认定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1、事故一方当事人因具有违反各行其道、让行规定等严重过错行为而发生事故的,负事故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因具有一般过错行为而发
    2023-07-06
    321人看过
  • 自己车祸引发人员伤害,需承担全部责任
    全责车上人员受伤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肇事者,进行理赔。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如下:因去医院治疗花费的医疗费,还有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医疗费用和因公减少的收入,都要由义务人进行赔偿,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用。车祸造成的损失由谁赔偿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2、肇事车辆是单位的,驾驶员若执行职务,即在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的其行为受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委派或认可的,该单位承担事故赔偿责任。3、肇事车辆是个体工商业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的,雇佣汽车驾驶员从事运输,车主(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4、肇事车辆在被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承包、租赁经营是经营方式的改变,车辆权属没有改变,车主也
    2023-07-04
    373人看过
  • 自行车撞到行人如何承担责任?
    发生撞人后具体责任依据下列情况进行划分(一)、当事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该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确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方当事人的责任;没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确定其无责任。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二)、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按照以下规则认定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1、事故一方当事人因具有违反各行其道、让行规定等严重过错行为而发生事故的,负事故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因具有一般过错行为而发
    2023-03-17
    304人看过
  • 私自移开事故现场车辆导致责任无法认定乘车人是否应担责
    司机王某驾驶货车与横过马路的9岁儿童田某发生碰撞,在王某送田某就医时,货车上的乘车人刘某为不阻塞交通对事故车辆进行了移位。导致随后赶来的公安交警部门在确定事故责任时犯了难,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记载:“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上的乘车人刘某将车辆移动,致使道路交通事故的成因无法认定,因此无法确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乘车人是否应担责他人私自移开事故现场车辆是否应担责有意见认为,乘车人刘某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本次交通事故的成因无法认定、造成责任主体不清的原因就是乘车人擅自移车,乘车人的行为有过失,应承担其过失部分的责任,对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受害方进行一定的补偿。但本文认为,乘车人刘某不应承担责任。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案外人刘某移车主观上的原因是为了不堵塞交通,非故意原因移动车辆,不能成为交通事故赔偿的主体。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
    2023-06-13
    266人看过
  • 非现场超速出车祸承担全责吗
    车辆超速出车祸的,不一定需要承担全责,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属于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一、行人横穿马路被撞事故责任谁来担行人横穿马路被撞,如果机动车一方不存在过错,则一般由该行人负全责。但是机动车一方需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具体的由谁承担事故责任,应当根据交警制作的交通事故责任定书为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左转弯被追尾,追尾车的责任怎么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
    2023-06-21
    217人看过
  • 商场智能停车场私家车受损车主疏忽自己担责
    先进的智能停车系统采用的是自助式的服务,驾车人需在缴费后才能将车驶离。然而把私家车停放在商场智能停车系统的关先生,发动汽车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以致自家的汽车被车位地面尚未降下的挡板撞坏。关先生为此将商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车辆的修理费用。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保管合同纠纷作出二审判决,关先生的赔偿请求没有得到支持。2008年10月,关先生在上海徐家汇某大型购物广场旁边的露天停车位停车,数小时后,关先生从商场出来返回停车位,上车发动时,停车位下的挡板将关宁车辆的保险杠损坏,经保险公司评估,机动车辆估损单前保修复喷气估损金额900元,关先生要求购物广场赔偿。购物广场坚持认为,地面停车库使用智能停车系统,车辆停到位后,地面的锁板会自动升起,只有当该停车位通过自助收费机交清停车费后,锁板才会自动落下,停车人能将车辆正常开走。关先生在没有缴纳停车费的情况下,试图将车开走,导致撞上升起的锁板
    2023-06-08
    468人看过
  • 保险到期不续撞伤行人自已担责
    10月15日,傅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将正在过斑马线的行人佟某撞倒,造成佟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傅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佟某被送往医院住院18天,用去治疗费28452元,并鉴定为十级伤残。傅某的二轮摩托车因保险逾期未续投任何保险。佟某诉至法院请求傅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共计53500元。一审法院认为:由于傅某所有的二轮摩托车未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强制性规定,应在相应的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因此判决被告傅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6750元
    2023-06-03
    65人看过
  • 自己工伤,责任由谁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工伤认定采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如果因为员工的违规行为导致工伤事故的发生,是不影响员工的工伤赔偿金的。员工的违规行为,可以由单位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罚。我国法律规定,有三种情况是不认定为工伤的。家里管道漏水物业有没有责任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没有异议,但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下作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第(四)款电气管线
    2023-07-14
    16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现场受伤,商场不承担责任怎么办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9
      在不存在第三人侵权的情况下,法律对商场设定了相对严苛的安全保障义务,即使不存在过错,基于商场与顾客所处地位和利益的考量,商场也很可能承担公平责任;在第三人侵权的情况下,商场同样要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如事后的及时救济,比如报警、送医、劝架等,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因此,为了避免顾客的意外伤害事故以及由此导致的经济和商誉损失,商场在经营过程中应更加注重细节,落实法律设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尽量多采
    • 乘车人无现场无分责任由谁承担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0
      首先载客方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对方应当只少在第三者责任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 现已据捕肇事者车主应承担什么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车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司机承担刑事责任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1q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 证据不足民事诉讼还要承担责任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9
      证据不足的案件,不影响法院受理,案件判决会对证据不足的一方不利。
    • 交通肇事罪证据不足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14
      检察院认为交通肇事罪证据不足,应当将案件退还公安局补充侦查,如果经过两次退卷都不能补充相关犯罪证据,检察院将不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