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时合同标的条款应如何签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9:00:14 56 人看过

订立合同时,在约定合同标的条款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合同对标的的规定应当清楚明白、准确无误;

2、合同标的指向的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品种、数量也应当明确约定;

3、相关条款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否则无效。

一、个人卖车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个人卖车协议书主要是要写明以下7点内容:1、写清楚当事人的姓名、住所、身份证等基本信息;2、标的物;3、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具体所卖车辆的信息;4、卖车涉及的价款以及报酬、结算方式要约定清楚;5、合同履行的期限、方式以及地点;6、约定好违约责任;7、其他补充条款等。

二、什么样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依法成立,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即合同当事人应当是合格的合同主体。

(2)其次,合同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指的是,合同的订立过程、合同约定的内容等方面,应当是当事人出于自己内心的真实意思表达。

(3)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一方面,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应当是合法的;另一方面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目的应当是合法的。

三、技术转让合同对于转让的技术有什么要求

技术转让合同对于转让的技术要求:

(1)合同标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他改进的技术方案。

(3)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9: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应如何签订合资企业的合同
    合资企业,合同,出资,出资额,规定,合资设立建筑部所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资企业)的,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部1996年内6月28日以建人『1996』第386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的《关于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审批细则》规定:第九条合资企业的合同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合资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名称、职务、国籍;2.合资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3.合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资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的缴付期限以及出资额欠缴、转让的规定;4.合资各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5.合资企业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会名额的分配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聘用办法;6.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生产技术及来源;7.原材料购买和产品销售方式,产品在中国境内和境外销售的比例;8.外汇资金收支的安排;9.财务、会
    2023-04-11
    463人看过
  • 怎么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如何订立
    怎么签订劳动合同:详细阅读劳动合同书条款一、劳动者拿到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书后,应当详细阅读劳动合同书的条款。就以下内容应当重点关注:(一)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类型。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在同一单位工作,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关。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期限的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是在本地还是外地,是国内还是国外,应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有些工作如驾驶员、营销员或者高管人员,合同
    2023-06-28
    99人看过
  • 如何签订装修房屋合同,如何签订装修房屋合同,以及如何签订合同
    为使装修标准不明确,装修施工质量不合格,应在预售合同附件中规定以下条款:I.明确品牌,建筑材料和设备的型号和规格全装修房屋所使用的装修材料和设备应在预售合同的相关附件中明确约定,最好列出它们、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应尽可能详细地列出颜色和产地。如果材料和设备由开发商提供,还应添加其他说明。这是签订装修房屋合同的关键一步。明确施工规范,确保装修质量如何更合理地签订装修房屋合同?由于业主很难按照装修合同的相关规定对整个装修过程进行监督,例如,业主很难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公布装修工程的相关配件。对于全装修房屋的验收,可以约定《国家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作为验收标准III.注意全装修房屋装修后的空气质量,室内空气质量日益成为业主关注的焦点。业主可以在预售合同的相关附件中约定,在交付房屋时,用于装修全装修房屋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开发商应向业主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环境检测报告。如
    2023-05-07
    381人看过
  • 签定合同还是签订合同合同如何成立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指当事人之间为了建立具体的合同关系,通过交互进行的意思表示以达到成意思表示一致而形成合意的过程。合同成立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合同成立”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一、实习合同的内容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合同的签订即可。合同的订立又
    2023-04-03
    255人看过
  • 合同订立签章如何约定
    (一)承诺生效是合同成立的最普遍的情形,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承诺生效便意味着合同的成立。(二)当事人签字盖章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签汀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三)当事人签订确认书。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一、合同订立的过程(一)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合同为各方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因此,订立合同须由至少两方当事人参与,仅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订立合同问题。订约当事人是否为双方或多方,决定于参与订约的人是否为相互独立的意思主体。在一般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的经济目的是相反的,但在某些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也可有相同的经济目的,但须能为相互独立的意思表示。(二)须有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互动合同订立是
    2023-02-21
    358人看过
  • 付款单位不同时如何签订合同
    合同单位与付款单位不一致的,应该是合同对方通过第三方来向你方支付合同价款,属于一种代履行行为。对此情况,你方应该要求对方及第三方出具该款属于履行合同所支付的价款的证明,如果没有相关证明的,有可能在以后会对你方产生不利的影响。付款时间及方式1、合同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货款;设备正常运行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额%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加以变更及修改)2、收款账号:3、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天,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
    2023-07-07
    404人看过
  • 订立合同的“订”与“订立”有何不同?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区别:一、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只是预付款或先期支付行为(具有担险性)。二、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三、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不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预付款或损失赔偿金。订立租赁合同有什么风险1、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过错导致的,出租人应当自己负责;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
    2023-07-19
    402人看过
  • 招投标合同是如何订立的
    招标投标缔约通常有招标、投标和定标三个环节。(一)招标。招标是当事人一方向数个特定的相对人或不特定的人公开的缔约愿望的意思表示。该公开意思表示的人,称招标人,记载意思表示的文件称标书。由于招标‘不受承诺拘束,故招标不属于要约,而属于要约邀请。(二)投标。投标是受招标人许可的人,以接受标书为条件向招标人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人称投标人,记裁投标人意思表示的文件称标单。所谓受招标人许可的人,在有限竞争性招标中,是指受领标书的相对人;在无限竞争性招标中,是指符合标书约定条件的不特定人。投标通常被认为是要约,受承诺拘束力拘束。(三)定标。定标亦称决标,是指招标人对所有的投标进行评比,对评定的最优投标人允诺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公布所有的投标,称开标;对投标的评比,称评标。评标是否公开以及公开的范围,应按约定,在可能侵害投标人商业秘密的条件下,评标应按适当的方法公开进行。定标是否属于承
    2023-08-18
    280人看过
  • 合同订立时间就是签订时间吗
    合同订立时间就是签订时间。双方意思达成一致并且签名盖章即成立生效。《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八十三条【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合同效力被确认无效如何处理合同效力被确认无效后,已经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如果一方有过错致使合同无效的,需要赔偿相应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
    2023-02-27
    295人看过
  • 签订合同后如何处理争议,签订销售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1、合同签订后如何处理争议。同意诉讼管辖权,并努力在我们所在的法院起诉。诉讼管辖权的约定应当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只有下列五地的法院可以协议受当事人管辖:原告所在地;被告的所在地;签订合同的地点;合同履行地点;主题的位置。但不得违反专属管辖权和级管辖权的规定。约定管辖权的常见错误有:(1)表述不清,容易产生歧义,例如:“如有争议,可由双方当地法院管辖。”(2)双方同意上述五个地方以外的法院拥有管辖权。(3)本协议违反了分级管辖权的规定,例如普通案件由地方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协议(4)该协议违反专属管辖权的规定。采用仲裁的,仲裁条款应当明确规定仲裁机构,仲裁机构必须客观存在,否则该条款无效。特别是,某个城市的仲裁委员会在适用货物所有权的约定条款时,不会出现此类错误。如果双方同意货物所有权仍归我方所有,我方有权根据物权要求退货、索赔和其他权利。应特别注意另一方提
    2023-05-07
    488人看过
  • 合同签订时标的物不存在,合同成立吗
    合同签订时标的物不存在,合同不成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内容中必须包括标的物,标的物不存在的合同不成立。《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无效合同合同成立吗一、无效合同合同成立吗1、无效合同可以成立,但是不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如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
    2023-08-18
    147人看过
  • 如何签订一份合同,合同订立后就有效力吗
    如何签订一份合同实行合同制,使公民可以通过各种合同取得自己需要的商品和服务,也使各种经济主体明确自己对消费者的责任。依法订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公民可据此防止不法交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2、通常订立合同的方式,可以采用口头,书面、鉴证、公证等形式。但为避免发生纠纷,以及发生纠纷以后有据可依,订立合同以书面形式为妥。口头形式虽然快捷,但无据可查,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它一般只适用于集市贸易、市场零售等小额交易。3、订立合同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即为发出缔结合同建议的行为,要约一经发出,提议人即受到自己建议的约束,表明提议人在对方的有效答复期内
    2023-02-25
    254人看过
  • 订立合同时如何确保质量条款的有效性?
    在合同里约定质量条款时一定要注意质量保证的能力,不要为拿下合同签一些超出自己能力的合同;一旦最终的质量无法保证,可能会带来各种形式的索赔。在质量条款中要注意以下几点:1、约定质量的达标标准;2、约定质量检验期限;3、以描述性方式来限定标的物质量标准。在实践中应学会在检验期及时检查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以防给自己造成损失。订立承揽合同质量条款应注意的问题当事人订立承揽合同的目的是得到质量合格的定作物,有关定作物质量方面的约定就十分重要。《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对质量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订立合同时,对定作物的质量的规定应当明确具体,不能简单或者模棱两可,这既能保证承揽人按照质量约定进行加工,也便十定作人日后对定作物的检验、验收和利用对质量要求有特殊要求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也可以附有相应的图纸或
    2023-07-07
    149人看过
  • 签订合同时被骗应该要如何办
    到公安机关报案。诈骗案件属于刑事案件,是由公安机关侦查,检查机关提起公诉,不用当事人起诉,应当去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是民事纠纷,可以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追究对方民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不需费用。所谓的合同欺诈,指的是使用订立合同的手段来达到非法占有对方的财产的一种行为,一般需要采取虚构事实,又或者是隐瞒真相的方式来欺骗对方,以骗取财物的行为。一、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罪有什么区别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的区别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1)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诈骗罪不仅适用于合同订立阶段,也适用于合同履行阶段。而合同欺诈仅适用于订立合同阶段。(2)主观故意有所不同。诈骗罪在主观上必须以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为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无资格订立合同、无履行合同能力等而故意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诱骗对方当事人与之签订或者履行合同,以达到骗取、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而在一般的合同欺诈中,行
    2023-03-06
    26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订立合同时该如何写条款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1
      订立合同时须写明: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是指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酬金,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
    • 订立合同时如何订立一份完备的合同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17
      订立合同时订立一份完备的合同的方式是: 1.合同订立的主体应当具有订约资格或合法授权; 2.合同的形式应当以书面形式为主,口头等其他形式订立协议应当注意保存证据; 3.合同的内容应当尽可能完备和详细; 4.订立的合同应当具有法律效力,避免效力上出现瑕疵。
    • 签订合同时,如何审查合同订立的主体,签订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和原则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8
      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2、合同对方为法人: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
    • 如何订立合同?怎么签订合同才有效?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31
      具备下列条件的私人合同有效: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目的合法。意思是真的; 三、当事人以特定形式订立; 四、依法办理批准等手续。
    • 订立合同条款冲突应如何认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17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