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22:14:41 161 人看过

一、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1、一种意见认为因第一次判决明确补缴社保至判决书生效之日止,故应认定第一次判决书生效之日为劳动关系终止之日。

2、一种意见认为第一次法院判决确定的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未参加劳动,双方因互不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故医疗期满后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3、一种意见认为第一次仲裁裁决之日之后双方互不履行劳动关系的相应权利义务,双方事实劳动关系终止。

4、一种意见认为公司于2006年6月15日向刘某送达了解除劳动关系再次通知书,刘某系6月17日收到,公司履行了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手续,按规定系提前三十日通知,故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于2006年7月17日终止。

二、事实劳动关系不可随意终止

(一)事实劳动关系从本质上讲仍是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

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中指出,只要符合相关要件,哪怕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构成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哪怕是事实劳动关系,其也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劳动基准权利仍然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

事实劳动关系是一种法律不予提倡的劳动关系表现形式,从合法性角度分析,其并不具有合法性。但《劳动合同法》亦规定了两点要求:一是用人单位具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二是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时,双方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除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其已经尽到了磋商义务,否则应当归责于用人单位本身。即“事实劳动关系”的不合法性,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承担不利后果。而这种不利后果通常表现为由用人单位继续承担劳动法上的责任,劳动者依旧享受劳动法上权利。

(二)用人单位终结劳动关系理由需法定,不可随时解除终止。

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下的劳动关系,是否可以随时终止或解除,虽然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做出直接的明确规定,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3条之精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也是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了立法者要求用人单位要解除或终止一段劳动关系,理由必须是在法律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而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在实践中存在着多种原因。可能是因为双方疏忽怠于约定,可能是由于双方用工时一致默认无固定期限的意思,可能是双方用工时一致默认灵活用工的意思,也可能双方彼此就劳动关系期限未达成一致而先行开始用工的意思,等等。而《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双方建立起“非全日制”灵活用工关系之时,才可以随时通知解除。无论是哪种真实情况,都不宜将“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直接推定为“灵活用工”的形式。因此,用人单位认为“事实劳动关系未约定工作期限,可随时解除或终止”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三)随意解除或终止事实劳动关系,需支付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虽未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是否需要支付双倍赔偿金的情况做出明确规定,但法律规定了事实劳动关系可通过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因法律直接规定转化为书面劳动合同关系。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均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处理。

但是,对于实践中出现的一些用人单位已尽了诚实磋商义务,因不可归咎于任何一方责任(如双方都尽到了磋商义务)导致无法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期限等必备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的,用人单位可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否则既没有实际性意义,也不能达到理论研究的目的。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事实劳动关系时不能随意终止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6: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事实劳动关系相关文章
  • 事实劳动关系终止怎么认定
    [案情]:刘某于2003年8月18日到某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未为刘某参加社会保险。2004年11月25日,公司在各车间门口张贴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其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04年12月31日终止,务必在2005年1月1日至5日到公司办理离岗手续并结算工资的通知。同年12月13日,刘某患病数次就诊,2005年1月4日刘某与公司结算工资发生分歧,之后未上班,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后未解决。2005年7月,刘某就其工资、经济补偿金、医疗费、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养老、医疗保险费等问题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同时主张回公司上班。公司在庭审时明确不同意劳动者回单位工作,双方关系已终止。仲裁委于2005年9月27日裁决后,刘某不服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刘某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以公告方式通知终止劳动关系与法不符,并就刘某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的赔偿金、缴纳社会保险
    2023-03-13
    132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的终止有什么规定
    事实劳动关系可以终止或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
    2023-02-15
    239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如何规定
    一、相关法律规定:第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对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给予了明确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了“‘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第二条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可以成为劳动法上的用工主体资格。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做为事实劳动者应为:A、是从年满16周岁开始的。《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才能行使自己的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它晚于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但早于公民的行为能力。B、由本人依法行使。C、某些工种如
    2023-02-21
    202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
    2023-04-15
    451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一直是我国劳动关系的主要表现。但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劳动雇佣关系出现多元化的发展,一方面非国有制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数量迅速增加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一直是我国劳动关系的主要表现。但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劳动雇佣关系出现多元化的发展,一方面非国有制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数量迅速增加?其劳动佣工制度尚待规范;另一方面国有企业陆续开展资产重组、减员增效等改制工作?从而导致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多。同时,中国加入WTO后,我国劳动力市场竞争也会空前激烈,劳动力流动加剧,劳动争议数量增多。另一方面,外资企业劳资纠纷的数量将大大增加,涉外劳动争议也不可避免地增多。劳动争议案件在民事案件中的比例
    2023-02-12
    401人看过
  • 劳保所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一、未签订劳动合同,怎样认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干了七八天不办入职证有工资吗?干了七八天不办入职有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
    2023-04-11
    32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事实劳动关系,就是指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或没有有效的书面合同而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 通过以下凭证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 更多>

    #事实劳动关系
    相关咨询
    • 事实劳动关系终止如何认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10
      事实劳动关系终止的认定,一般是仍应以履行相应的书面手续为准的。在我国的劳动关系终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无论是何种类型的的劳动关系,此时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申请保护。
    • 事实劳动关系终止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16
      一份的终止可以由以下两种情况引起:一是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期限届满,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二是出现了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而引起劳动合同的终止。在事实劳动关系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因此上面提到的两种情况即劳动合同的期限和终止条件等内容都无法确定。如果当事人双方对于这些内容意见一致,或者说法一致,则这些一致的说法可以构成口头劳动合同,并对当事人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当事人双
    • 事实劳动关系终止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2
      1、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
    • 劳动关系终止的认定标准如何确定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7-09
      1、一种意见认为因第一次判决明确补缴社保至判决书生效之日止,故应认定第一次判决书生效之日为劳动关系终止之日。 2、一种意见认为第一次法院判决确定的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未参加劳动,双方因互不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故医疗期满后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3、一种意见认为第一次仲裁裁决之日之后双方互不履行劳动关系的相应权利义务,双方事实劳动关系终止。
    • 如何认定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4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 (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 (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 (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