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22:14:41 161 人看过

一、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1、一种意见认为因第一次判决明确补缴社保至判决书生效之日止,故应认定第一次判决书生效之日为劳动关系终止之日。

2、一种意见认为第一次法院判决确定的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未参加劳动,双方因互不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故医疗期满后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3、一种意见认为第一次仲裁裁决之日之后双方互不履行劳动关系的相应权利义务,双方事实劳动关系终止。

4、一种意见认为公司于2006年6月15日向刘某送达了解除劳动关系再次通知书,刘某系6月17日收到,公司履行了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手续,按规定系提前三十日通知,故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于2006年7月17日终止。

二、事实劳动关系不可随意终止

(一)事实劳动关系从本质上讲仍是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

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中指出,只要符合相关要件,哪怕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构成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哪怕是事实劳动关系,其也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劳动基准权利仍然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

事实劳动关系是一种法律不予提倡的劳动关系表现形式,从合法性角度分析,其并不具有合法性。但《劳动合同法》亦规定了两点要求:一是用人单位具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二是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时,双方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除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其已经尽到了磋商义务,否则应当归责于用人单位本身。即“事实劳动关系”的不合法性,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承担不利后果。而这种不利后果通常表现为由用人单位继续承担劳动法上的责任,劳动者依旧享受劳动法上权利。

(二)用人单位终结劳动关系理由需法定,不可随时解除终止。

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下的劳动关系,是否可以随时终止或解除,虽然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做出直接的明确规定,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3条之精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也是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了立法者要求用人单位要解除或终止一段劳动关系,理由必须是在法律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而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在实践中存在着多种原因。可能是因为双方疏忽怠于约定,可能是由于双方用工时一致默认无固定期限的意思,可能是双方用工时一致默认灵活用工的意思,也可能双方彼此就劳动关系期限未达成一致而先行开始用工的意思,等等。而《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双方建立起“非全日制”灵活用工关系之时,才可以随时通知解除。无论是哪种真实情况,都不宜将“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直接推定为“灵活用工”的形式。因此,用人单位认为“事实劳动关系未约定工作期限,可随时解除或终止”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三)随意解除或终止事实劳动关系,需支付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虽未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是否需要支付双倍赔偿金的情况做出明确规定,但法律规定了事实劳动关系可通过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因法律直接规定转化为书面劳动合同关系。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均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处理。

但是,对于实践中出现的一些用人单位已尽了诚实磋商义务,因不可归咎于任何一方责任(如双方都尽到了磋商义务)导致无法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期限等必备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的,用人单位可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否则既没有实际性意义,也不能达到理论研究的目的。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事实劳动关系时不能随意终止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0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事实劳动关系相关文章
  • 如何正确理解“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如何正确理解“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49号),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16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作了如下解释:“该规定中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对此解释的直观理解可以认为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订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一方可以提出终止这段劳动关系,既然是终止劳动关系,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2023-04-22
    154人看过
  • 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中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集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
    2023-04-29
    406人看过
  • 劳动关系终止的赔偿标准
    (一)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支付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其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裁减人员,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被撤销或者解散,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劳动
    2023-04-28
    205人看过
  • 劳动关系终止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关系终止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终止劳动关系后社保处理方式如何终止劳动关系后社保处理方式为: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3.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
    2023-12-08
    395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要违约金吗
    一、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事实劳动关系包括: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
    2023-04-29
    158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有哪几种情况,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1、无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2、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3、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哪几种情况由于历史原因,相当一部分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劳动力市场不规范,用人单位借机规避法律,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大量存在。同时,有一部分劳动者为方便自己跳槽,也不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这种双方实际上存在着劳动关系的事实状态,即为事实劳动关系。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纠纷,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而相关劳动立法既欠缺又不系统,造成此类纠纷的处理在法律适用上难
    2023-07-24
    206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中的非法终止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同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应当延长至相应情形消失。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1996年原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明确了工伤的范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伤、致残、死亡的,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与本单位重大利益直接相关的工作。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的。在生
    2023-05-02
    141人看过
  • 如何判定劳动关系是否已经终止
    劳动关系解除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3、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4、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劳动仲裁怎么认定劳动关系当事人要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确定劳动关系的,需要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和相应的证据材料。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07-06
    479人看过
  • 终止劳动关系补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终止劳动关系补偿金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关系终止的情况有哪些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死亡,意
    2023-07-25
    7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劳保所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是: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合同法事假规定是怎样的劳动合同法事假规定是:去港澳的,不得超过3个月,出国的,不超过半年,如因故确需续假,应在批准的假期内向所在单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具体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假期从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开始计算。职工因私事出境请事假,假期内的工资等,均按所在单位处理事假的规定办理。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2023-07-23
    445人看过
  • 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具体如何规定?
    确认劳动关系的标准是是否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而不是依靠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是否进行劳动备案等辅助的手段进行判定。员工只要在公司存在上班的事实,提供相关的工资发放信息或者考勤都可以进行判定。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有实际用工的情况称之为,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具体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大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虽然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法规定的权利义务,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此类劳动争议发生后,用人单位往往以双方没签订书面合同为由,否认双方之间在存在劳动关系,不承担其义务。但在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中,一般来说都会根据证据进行事实劳动关系的确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用人单位用工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于是,又产生了所谓事实劳动关系
    2023-06-24
    477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找劳动仲裁需要的资料)
    2009年李四到甲公司任职,但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7年3月,甲公司以制度改革为由,要求李四与乙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薪酬福利不变,期限为一年。2018年3月,新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乙公司不愿与李四再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不成,李四申请仲裁,要求两公司共同支付其经济补偿金。李四在乙公司工作一年时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应当计算,主要争议焦点是:甲公司工作期间与李四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劳动关系成立的要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1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认定劳动关系成立的证据《关于确立劳动
    2023-06-04
    282人看过
  • 认定劳动关系是哪个部门,认定劳动关系的抽象标准
    一、认定劳动关系是哪个部门认定劳动关系的确认属于劳动争议范畴,认定劳动关系的部门只能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是法院来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简单地说,劳动关系的确认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只能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是法院来确认。二、认定劳动关系的抽象标准认定劳动关系的抽象标准: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以上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2023-06-22
    212人看过
  • 男女婚姻关系的终止是如何规定的?
    男女婚姻关系终止条件的规定是:1、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办理离婚登记;2、或者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离婚;3、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4、当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是自愿的,并适当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时,将发给离婚证。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1、因法律行为而终止,一般情况下是双方选择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结束婚姻关系,但是能离婚的依据一般在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双方感情不和,一方有家庭暴力,一方涉嫌吸毒赌博等恶习,一方被判处刑罚再或者有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行为,经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2、因一方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如配偶自然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
    2023-07-02
    36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事实劳动关系,就是指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或没有有效的书面合同而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 通过以下凭证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 更多>

    #事实劳动关系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8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 (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 (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 (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1
      事实劳动关系应当是指相对于劳动合同所调整的劳动关系而言,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劳动关系或变更劳动关系时,不符合劳动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一般表现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在实际工作中已经形成隶属性的劳动关系状态。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1
      一、双方主体资格根据劳动法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可构成劳动关系中的用工方,自然人不能构成用工方,劳动者则必须是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则非常宽泛,单位和单位之间,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单位和自然人之间均可构成。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考核制度、奖惩规范等),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劳务关系双方完全平等,仅
    • 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知识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23
      劳动关系认定标准:一、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具备以下情况,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以下证明书(1)工资支付证明
    •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认定劳动关系的参考标准是什么,劳动关系的性质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6
      认定劳动关系,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动行为”是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