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认缴制承担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8:52:22 195 人看过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

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

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

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并于2014年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一、公司法注册资本金账户具体有什么

公司法注册资本金账户具体:

1、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缴纳公司注册资本另有规定外,公司股东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纳足额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纳足额出资;取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次性缴纳足额出资的规定;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即理论上可以一元办公司;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二、公司注册资本必须经过评估的么?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实施后,已经取消了验资制度,这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也就是说,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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