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广州女子与一名拥有美国绿卡的智障男子阿华(化名)相识一个多月就结婚,结婚10年,夫妻一起生活却不到3个月。移民不成,该女子起诉要求离婚。广州增城法院12日审结这一起涉外离婚案件,判决准许原告阿美(化名)的离婚诉请。
阿美在发庭上起诉称,阿华和阿美于2004年5月间经他人介绍相识,相识一个月便在广州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一个月阿华就返回美国居住,数月后阿华称已为阿美办理了移民手续,美国移民局亦接受了申请。不久双方便可在美国团聚。2006年7月阿华回国逗留一个月,并告知阿美移民局有规定,阿华在中国逗留的时间无论长短,都会在阿美申请移民排期上往后推,此后阿华一直未回中国。
在等待9年后,阿美致电阿华表明,如果办不了移民,就离婚算了,阿华表示不同意。之后,两夫妻之间基本再无联系,更未在一起共同生活。2013年11月26日,阿美向广州增城法院起诉离婚。
经广州增城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0月间,阿美收到美国驻广州领事馆发出的移民约见信函并会见美移民官,当美驻广州领事馆移民官得知阿华和阿美自2006年8月至2009年10月间未在一起共同生活过的情况时,拒绝了阿美的移民申请。
广州增城法院认为,阿华和阿美告经他人介绍相识后,双方未经深入了解即仓促结婚,其婚姻基础差。婚后又长期异国分居,近10年来双方共同生活时间不足3个月,根本未建立夫妻感情。对阿美的离婚主张,法院予以支持,判决准许阿美的离婚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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