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中担保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14:12:43 188 人看过

一、担保措施的必要性

担保是确保债权得以实现并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法律措施。因此要求对债权进行相应的担保是非常重要的。有了担保,就可以增加债务人信用等级,使债权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债权担保的形式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定金。

二、落实担保措施时应注意的问题

由于保证是以保证人的信用做担保的,在签订保证合同时,要重点考察保证人的保证能力(代为清偿能力)。首先,要避免无效保证合同的出现,其次是要防止保证期间超过的风险。同时,贷款人应明白,在合同关系中,仅起居间介绍作用的人,是不承担保证责任的。只有明确表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人愿意代为履行”的完全行为能力人,才被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合同有保证人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并经保证人签字确认。

抵押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尝的担保方式。在签订抵押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不得事前有绝押的约定,即“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尝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但如果该约定在债务人已经实际发生不履行情势之后,则属于抵押权实现方式的约定,为有效约定。

2、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不具备书面形式的抵押合同无效。

3、抵押登记非常重要。因为法律规定,大多数抵押(如抵押物为房产等不动产)必须依法办理登记,否则抵押不发生法律效力,如以机械设备等动产作抵押,不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质押是指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占有而供担保的动产或者权利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将其变价并就该价款优先受偿债权的权利

1、质押须签定书面质押合同并转移质物的占有,如果是动产质押,必须完成质押物的交付。如果是存单等权利质押,必须完成权利凭证交付的交付。质押合同只有在质物转移到质权人占有时才生效,仅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而不转移质物的占有,质押无效。

2、双方当事人不得事先约定在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如有约定,也是无效。

四、定金

定金是指依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的规定,由一方向另一方预先给付一定数额的款项,并以该款项的获得以确保债权得以实现的担保方式。对于定金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明确约定所交款项就是“定金”,而不是“保证金”、“押金”之类。定金要以书面形式约定;收取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债权金额20%,定金条款在定金交付后生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8: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担保相关文章
  • 应对生意中的债务问题
    做生意债务重重,债务应当清偿。债务人暂时不能清偿债务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可以分期清偿。但对仍有偿还能力、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也可以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破产是指债务人的全部财产都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将通过一定程序对债务人全部财产给予同等赔偿,使债务人能够解除其他无法清偿的债务,法院将宣告破产解散。夫妻做生意欠下的债务是否要双方共同清偿2004年我和妻子在我们镇上开店,我们借我哥5000多元钱,拉了其7000多元的货也未付款,为我们店开业筹款筹货。开业后生意还算不错,经过半年的经营有了一些积蓄。2005年6月我妻子背着我私自将店铺转卖了1万多元,连同营业款2.3万元现金带走,离家不归,现她起诉要求离婚。请问,我们开店时借我哥的钱和货该怎么办她是否要承担偿还责任律师解答:你们夫妻开店做生意所借的现金和货物属夫妻共同债务,
    2023-07-01
    326人看过
  • 在担保中,你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担保方式不明确担保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约定不明确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即上述所有项目上承担责任。担保期限规定不清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023-06-08
    98人看过
  • 债权担保的保证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债权担保的定金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主要用来惩罚违约行为,预付款从一开始就属货款的一部分,以上二者可以因约定而相互转化。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违约金属于损害赔偿性质,其数额认定完全依赖于受损害当事人的损失情况,而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其数额一旦确定,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改变。二、债权担保的保证指销售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一个经济实力强大、遵循诚实信用的法人作为第三方来担保买方的付款。一旦买方不能按期付款时,由该担保方承担付款责任。实际中应注意以下问题:1、担保方应该是自愿的。保证人应与销售方签定书面保证合同,并写明保证的内容、方式、由双方签字、盖章。2、应在担保合同中明确规定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其中需要注意“代为履行”和“连带责任”的区别。代为履行指只有在原债务人确无能力履行债务和
    2023-06-18
    251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时,债务人应注意的问题
    一、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时,债务人应注意的问题债务人可以在债权人没有申请债务人破产之前,主动申请和解,也可以在法院受理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后、宣告破产前,申请和解。申请和解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债务减免。只要债权人会议通过债务减免的和解协议,而且债务人全部履行了和解协议约定的义务,债务人就可以彻底摆脱破产局面,而且和解协议中减免的债务都不需要偿还。债务人可以在债权人没有申请债务人破产之前,主动申请重整,也可以在法院受理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后、宣告破产前,申请重整。申请重整的主要目的也是希望债务减免。与和解不同的是,对于债务减免的重整计划,债权人要分几个表决组分别表决,全部表决组表决都通过时,重整计划才通过;在只有部分表决组表决通过的情况下,如果法院认为重整计划符合法定条件,法院也可以直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自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日起,债务人应承担以下义务:(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
    2023-04-24
    366人看过
  • 债务免除须注意哪些问题
    一、债务免除须注意哪些问题债务免除的注意事项包括:1.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为之,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2.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为单独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二、债务免除是单方法律行为吗债务免除行为不是单方行为。如果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拒绝;而债务人拒绝的,就不发生债务免除的效力。因此债务免除行为是双方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三、债务免除的条件有什么特点1.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
    2023-07-26
    112人看过
  • 债务在担保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
    债权债务中担保应当注意的问题包括:担保的财产必须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进行担保的财产;当事人需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以及需要办理登记或者转移占有等手续。一、抵押车需要担保人吗车子进行抵押不需要担保人。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该车已成为抵押物,当抵押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按照规定将此车折价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担保合同怎么写?担保合同是通过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不必经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而直接通过担保合同从债务人或第三人处获得某种补救,以弥补债权人遭受的损失。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
    2023-06-28
    337人看过
  • 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应注意哪些问题
    被继承人的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应注意的问题:(1)应区别被继承人的债务与其家庭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是指为了家庭成员共同利益而形成的债务,这种债务应由家庭的共有财产来清偿,不能以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全部清偿。家庭共同债务中应由被继承人清偿的部分应确定为被继承人的债务。(2)应区别被继承人的债务与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现实生活中,并非所有以被继承人的名义欠的债务都是其个人债务,以下两种债务虽以被继承人的个人名义形成但不应完全归为被继承人的
    2023-06-14
    357人看过
  • 债权执行时应注意的问题
    在追债过程中,对执行人债权的执行是最关键的一步了,能不能追回欠款,执行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只有执行到对方的财产了,才可以拿到自己的欠款,才算是完美的一个讨债过程。(1)冻结债权时不得冻结第三人具体财产原则冻结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并不是直接对第三人所拥有和支配的具体财产的查封或冻结,它只是对被执行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一种固定。最高人民法院在1998年4月24日《关于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保全问题的批复》(法释[1998]10号)中曾指出:对于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案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案外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但不能对案外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只有当债权得以确定,法院裁定对案外第三人强制执行时,才能对其具体财产采取冻结等执行措施。冻结债权只是冻结抽象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得直接冻结案外第三人的具体财产,否则,可能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2
    2023-04-23
    486人看过
  • 债权人追偿被欠的债务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下面为您详解有关债权人追偿被欠的债务时应该注意的问题的知识。1、未过诉讼时效欠款起诉的时效是2年,超过2年起诉法院会判决原告败诉。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2年的起算时间:约定了付款时限的从付款时限届满时起算2年;未约定付款时限的,从按交易习惯确定的或补充约定的履行期届满时起算2年,或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明示的宽限期届满时,或从债务人明确拒绝付款时起计算2年,诉讼时效从权利被侵害时起最长不能超过20年。(2)2年的重复计算(时效中断)时效起算后,债权人每主张一次、或债务人每作出付款承诺一次或债务人每履行一次部分付款时起,重新计算2年一次。但时效最长不能超过20年。(3)时效中止在计算2年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了特殊情况,使原告无法提起诉讼的,特殊事由发生期间应停止计算时效,待事由消除时时效继续与事由发生前已计算的时效累计。如果过了时效,与对方协商或录音,促成其重新确认也可补救。2、有欠款证
    2023-03-06
    299人看过
  • 债务人在写债权申报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债务人写债权申报书时的要点:一、事实债务人申请破产还债的,则应当写明:1、企业情况。2、经营情况。3、欠债情况。4、破产还债,已征得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部门的同意。二、理由部分:一是依事论理,二是依法论理债务人制作的申请书,理由部分应说明事实已充分证明企业亏损严重,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具备了法定破产条件;若不采取破产措施,则企业亏损日益严重,将使国家、集体、企业以及债权人等受到更大的损失等等。一、公司破产重组债务该怎么处理公司破产重组,债务由改组后的公司承担。通常情况下,如果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那么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原国有企业改成公司时,要清理原有企业的债权、债务。原有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改组后的公司承担。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法律允许
    2023-04-01
    193人看过
  • 如何查找债务人的财产,追讨债务应注意哪些问题
    如何查找债务人的财产1、查看债务人财务报表查看债务人申请授信时或授信检查时提交的企业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查找债务人的对外投资、存货、应收款项等。2、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政府部门披露的债务人财产信息密切注意当地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披露的债务人投资、经营或财产变动信息,如作为上市公司发布的季报、中报、年报等。3、通过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交流获取财产信息通过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或交易相对人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债务人重大投资、重大交易及重大财产变动信息,包括应收帐款、到期债权等。4、通过债务人的客户了解债务人的应收帐款、预付款项;通过银行内部各部门和机构获取财产信息;通过社会公开或半公开悬赏获取财产信息。5、到公共财产管理及登记机关查找财产线索。追讨债务应注意什么问题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
    2023-11-23
    132人看过
  • 金融债权保全在诉讼中应注意的问题有什么
    金融债权保全在诉讼中应当考虑以下问题:(一)金融机构对保全债权的必要性承担举证责任。(二)借款债务人的诉讼地位。债权人必须且只能通过法院起诉来行使代位权,而没有规定相应的当事人诉讼地位。(三)金融机构在行使代位权时如何确定诉讼标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2024-05-04
    60人看过
  • 债务人坐牢期间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还款。债务人的判决不影响你向法院起诉还款。胜诉后,对方在履行期间未履行法院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接受强制执行后,将依法以债务人名义查询房地产、车辆、证券、存款等情况。此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拒绝执行法院有效判决的,他没有财产,个人信用报告中会记录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不得高消费、出入境。这样,即使他出狱后,他仍会有上述限制。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要坐牢吗(一)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于债权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二)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而拒不执行的,会被拘留、罚款。情况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当然,债务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的,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
    2023-07-01
    88人看过
  • 欠款纠纷中应注意的问题,个人合伙债务的承担
    一、欠款纠纷中应注意的问题1、履行合同手续要完备许多企业在履行合同时,尤其是在履行买卖合同时,交付货物时只让对方的收货人员打个白条,更有甚者边白条都不打。这种行为在诉讼时会处于被动,若债务人不出庭或者不承认收到货物时,我们不能以足够的证据确实、充分证明债权的存在。所以我们在交货时手续一定要完备。2、注意诉讼时效及其证据有一些企业在交货后,并不积极主张权力讨要货款,导致债权过了诉讼时效。另一种情况相反,就是积极主张权利,但是没有收集主张权利证据。在诉讼过程中遇到债务人不认可债权人主张过权利,债权人已过诉讼时效时;债权人举不出主张过权利、未过诉讼时效的证据。以上两种行为都将导致不利的诉讼结果。在产生欠款后,一定要注意债权的诉讼时效,同时注意收集主张权利的证据。3、注意保全官司胜诉了,债务人有执行能力,但执行不了,也就是俗语说的“赢了官司,赔了钱”。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要注意做到两点:(一)、在诉
    2023-03-02
    45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担保是在国际借贷中,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各种担保,以确保其贷款能得到偿还。有人的担保、物的担保等主动担保形式和消极担保形式。 人的担保即信用担保,指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保证,如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由担保人负责履行。... 更多>

    #债权担保
    相关咨询
    • 保全债务人的债权应注意什么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17
      1、对第三人有保证人的,不宜直接保全保证人的财产。如果允许保全保证人的财产,就等于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履行债务,也就剥夺了保证人的异议权,同时,保全保证人的财产还要以第三债务人不能满足保全的请求前提,这实际上已超过了债权人的请求保全的范围。 2、对第三人与他人共同享有的债权,人民法院只能对第三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有权处分的部分进行保全,对约定或规定不明确,债权人又坚持要求保全的
    • 履行中金钱债务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什么是金钱债务金钱债务,又称为金钱之债、货币之债,是指以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为标的的债务。二、履行金钱债务是应注意哪些问题由于此类债务给付的标的本身是充当一切商品的等价物的货币,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转化为其他债务或者以其他违约责任形式取代继续履行。所以《合同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在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有以下几个问题:(一)各国法律虽一致
    • 债权变有哪些问题,债权变股权应该注意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0
      一.债权变股权有哪些问题债权变股权的合理性与局限性有哪些合理性有:一是缓解了企业的债务危机,增加了企业自有资本,保证了生产的正常进行。二是有可能避免银行的部分贷款风险,减少国有金融资产的流失。局限性有:一是如果银行经营失败,银行的贷款风险并没有避免。二是有可能使企业形成赖帐心理。三是我国商业银行规定银行不许进行股权投资。二.债权变股权应该注意什么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必须明确债权变股权是对由于体制原
    • 债权转让有哪些问题要注意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18
      口头通知便可,但更赞成书面通知,以便形成纠纷时有相关证据。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虽然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但对待转让通知的形式与原权利义务关系的表现形式相对应平衡,为最符合其法律和行为特征,也能保证债权的有效转移,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 债权人受领迟延应注意哪些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13
      债权人构成受领迟延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 2、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并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