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对预售商品房承担什么责任
(一)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对预售的说明书、设计图纸、销售广告等公开展示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二)预售款应当由房地产开发商委托金融机构代收,代收预售款的金融机构应当为预售款的监管机构。
(三)预售款应当专款专用,由工程监理机构根据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和工程实际进度,书面通知预售款监管机构向转让人划款。非经工程监理机构书面通知,预售款监管机构不得直接向转让人划款。工程监理机构和预售款监管机构监管不当,造成受让人损失的,应当与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房地产开发商应当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规定将预售房地产的买卖合同向房地产登记机关备案。
(五)开发商不能按规定时间交付房地产予受让人使用时,每延期一日应向受让人支付相当于预售房地产价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三十天,受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开发商,开发商应在十天内将受让人已付的一切款项(不包括利息)退还受让人,并支付房地产价款式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受让人不解除合同的,开发商应按每延期一日向受让人支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如大于或少于预售合同规定的面积的,开发商或受让方有权要求对方以面积差额的购房价格补交或退还款项。
二、商品房有什么预售条件
商品房预售有别于普通的房屋买卖,是指在商品房还没完全建好的情况下,开发商先行对外销售。在这种情况下,买房者需要比平常承担更高的风险。因此,法律规定了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经主管机关批准。预购的房地产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并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前再转让的,按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房地产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
(二)取得《建筑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
(三)除付清地价款外,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
(四)房地产开发商和金融机构已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五)土地使用权未抵押或者已解除抵押关系。
符合上列条件的,经主管局机关核准后,发给《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核定为外销的商品住宅,还应发给《商品住宅外销许可证》。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开发商才能进行商品房预售。
-
开发商对预售商品房承担何责任
56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纠纷中开发商的法律责任
447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纠纷中开发商的法律责任
360人看过
-
开发商如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26人看过
-
开发商如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48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风险谁承担
293人看过
单方解除合同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无需经过对方同意,即可解除合同的权利。 单方解除合同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者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其不履行主要债务等。 需要注意的是,单方解除... 更多>
-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5房产产权证办责任定完全发商按照我家产权登记新《物权》包括《房产登记规则》(靠自申请)些合同约定由发公司或者物业公司代办我格式文本句写发商本房交付少内必须办理产权登记所需要全部手续说少保证办理产权手续句说产权办由业主自申请发商应申请候提供给产权、房屋技术、用工报告、土使用权证书等等些商品房预售许证等等些东西应该给准备说发商能按期准备些手续让延误办产权证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关于预期交房规定请求赔偿能
-
商品房质量责任开发商该如何承担?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4关于商品房纠纷的法律对策。 开发商应该对商品房的普通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政府先后颁布了《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管理条例》和《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这些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应当列
-
开发商故意隐瞒、欺骗和买卖商品房预售事实开发商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8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开发上是采取欺骗的手段出售
-
商品房预交房如何去承担责任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2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开发商预售商品房的条件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04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