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16 05:30:08 420 人看过

代书遗嘱是一种遗嘱形式,需注意多个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由见证人代为书写,写成书面遗嘱后需由代写人宣读,并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由于遗嘱人可能因疾病、文化程度等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写的遗嘱被称为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需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写成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向遗嘱人宣读。代写人不能是见证人以外的其他人,也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等法律规定的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3、必须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代书遗嘱是指遗嘱人口头表达遗嘱内容,由他人代为书立的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当对遗嘱内容进行见证,并在遗嘱上签名或者捺指印。

2. 遗嘱必须为口述遗嘱。代书遗嘱是以遗嘱人口头表达遗嘱内容并经他人代为书立的遗嘱,因此必须是以遗嘱人口头表达的遗嘱。

3.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代书人在场见证,其中至少一名代书人应当是遗嘱人本人。

4. 代书遗嘱应当经过遗嘱人口头表达和代书人、见证人审核签字。

5. 如果代书遗嘱符合法定生效条件,遗嘱将会发生法律效力。

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是非常严格的,只有符合法定生效条件的代书遗嘱才能够产生法律效力。遗嘱人应该认真考虑是否有必要通过代书遗嘱,并确保代书遗嘱符合法定生效条件。

代书遗嘱是一种遗嘱形式,遗嘱人可以通过口头表达遗嘱内容,并由他人代为书写。但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非常严格,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遗嘱必须为口述遗嘱。代书遗嘱的书写人不能是见证人以外的其他人,也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等法律规定的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此外,代书遗嘱应当经过遗嘱人口头表达和代书人、见证人审核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只有符合法定生效条件的代书遗嘱才能够产生法律效力。因此,遗嘱人应该认真考虑是否有必要通过代书遗嘱,并确保代书遗嘱符合法定生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6: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证遗嘱相关文章
  • 遗嘱执行人是否违法执行遗嘱
    遗嘱执行人不执行遗嘱违法的,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什么是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作遗嘱执行人,则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遗产管理人可
    2023-07-19
    229人看过
  • 财产分割遗嘱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遗嘱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来执行。遗嘱人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一般以公正、有威信的亲友担任为宜。遗嘱执行人负责保管遗产,并有权提起关于排除妨害继承的诉讼以及参与有关的诉讼活动。如果遗嘱人生前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执行人不称职,则可以由全体继承人参加执行遗嘱;也可以由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或撤销遗嘱执行人。一、遗嘱执行人有哪些规定遗嘱执行人有以下规定: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绝接受指定。遗嘱不能执行的,全体法定继承人应当作为遗嘱执行人;3、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法定继承人,或者有法定继承人但不能招待遗嘱的,遗嘱应当由居委会、村委会等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开始地的基层组织执行。
    2023-03-29
    271人看过
  • 什么是遗嘱执行人委托书,遗嘱执行人是干什么的
    一、什么是遗嘱执行人委托书遗嘱执行人委托书就是指被继承人指定一个人作为遗嘱执行人,在被继承人去世以后分配遗产的文书。我国法律对于遗嘱执行人委托书没有特别的规定,因此遗嘱执行人委托书的签订依据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就可以了,写明双方的具体的信息、委托事项和权限等。二、遗嘱执行人是干什么的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1、遗嘱执行人的分类(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
    2023-05-03
    399人看过
  • 法律制定和执行的根本依据是什么
    法律制定和执行的根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体如下: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2、宪法在内容上所具有的国家根本法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也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也是统治者统治被统治者的手段;3、宪法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最基本的原则,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活动的原则。制定和认可的区别举例制定是指法律是由国家的立法机关起草通过的。因为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是统治阶级利益的体现。认可是指不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由别的机关制定或者起草,由立法机关认可,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在我国家狭义上的立法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或认可的法律。《中
    2023-07-22
    312人看过
  • 口头遗嘱生效及法律依据
    口头遗嘱如果具备以下几个条件那么可以认定口头遗嘱有效,并且在遗嘱人死亡之后生效:1、情况非常紧急,无法订立其他遗嘱;2、在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3、危险消除之后,当事人无法再订立其他形式的遗嘱。口头遗嘱生效有条件吗1、口头遗嘱生效有条件具体有:行为人有订立遗嘱的能力;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内容合法合规,不违背公序良俗;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订立的等。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
    2023-08-09
    428人看过
  • 遗嘱执行人不执行遗嘱是否违法
    遗嘱执行人不执行遗嘱违法的,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一、遗产起诉或公证区别遗产继承公证应该在遗产继承前或继续后进行的,如果因遗产继承产生纠纷的,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遗产管理人的选任】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遗产管理人的指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管理人的职责】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清理遗
    2023-04-03
    124人看过
  •  确定夫妻共同遗嘱的法律依据
    本文介绍了夫妻共同遗嘱的认定标准。要点包括: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共同遗嘱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夫妻之间就共同财产的处理形成共同合意,处分财产的范围仅限于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份额的那部分。同时,如果共同遗嘱人之一去世,只有当共同遗嘱人全部去世时,遗嘱才能全部生效。夫妻共同遗嘱的认定标准包括以下两点:首先,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其次,共同遗嘱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二、夫妻之间就共同财产的处理形成共同合意。三、处分的对象是作为遗产的夫妻共同财产。四、处分财产的范围仅限于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份额的那部分。五、共同遗嘱人之一去世,共同遗嘱部分发生效力,只有当共同遗嘱人全部去世时,遗嘱才能全部生效。 【 共 同 财 产 处 理 原 则 】共同财产处理原则是民法中一个重要的原则,它指的是多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理方式。根据该原则,共有人可以协商处理共有财产,但如果协商不成,共有人
    2023-09-14
    497人看过
  •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吗,遗嘱执行人的法律规定
    一、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吗?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二、遗嘱执行人的法律规定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作遗嘱执行人,则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
    2023-06-04
    298人看过
  • 执行回转的执行依据是什么?
    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者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时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执行回转制度是针对执行发生的错误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第一,原执行依据正在执行或已经执行完毕。原法律文书已为法院全部或者部分执行完毕,才发生执行回转的问题。第二,执行依据被依法撤销或者变更。只有当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或者变更的,才发生执行回转。因为正确的执行根据在执行完毕后,是不会产生执行回转的,而一旦执行根据有错误,依法定程序被撤销或者变更,执行根据中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即失去了其合法根据,那么法院就应当依法保护合法当事人的权益,让原来的被执行人的利益回复到原有状态。这里,人民法院撤销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只限于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
    2023-06-25
    345人看过
  • 法律依据是什么?对立法法进行修改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机关对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程序、法律解释等问题作了原则规定。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立法权限的划分不够具体、不够明确,导致有些法规、规章与法律相抵触或者法规、规章之间相互矛盾、冲突,有些法规、规章的质量不高,存在着起草和制定过程中片面强化、扩大部门的权力,为本部门、本系统带来不应当有的审批权、发证权、收费权、处罚权;有的还超越职权,擅自解释法律、法规,或者各搞各的规章。立法原则有哪些,我国《立法法》规定的立法原则立法原则是创立法律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出发点。是统治阶级的立法意图和法律意识的概括。中国立法总的基本原则,可以从性质和内容的结合上区分为多种。其中,宪法原则、法治原则、民主原则、科学原则尤为重要。在坚持中国立法总的基一原则的前提下,中国各方面立法应注意坚持各自的具体原则。就国家或中央立法而论。《中华人民
    2023-07-11
    247人看过
  • 遗嘱鉴定费承担法律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一、遗嘱鉴定费承担法律依据是怎么规定的?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规定了司法鉴定费用承担,如下: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三十二条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第三十三条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
    2023-04-29
    137人看过
  • 什么是执行遗嘱信托,执行遗嘱信托的有关原则是什么
    执行遗嘱信托是遗嘱信托的一种形式,是指由受托人作为遗嘱执行人,按照遗嘱人的遗嘱,处理有关事项并负责分配遗产的业务。执行遗嘱信托是为了实现遗嘱人的意志而进行的信托。遗嘱的执行,其出发点在于谋求遗嘱上各种事务的便利,以表现遗嘱意志,按遗嘱处分遗产。遗嘱执行上的事务分为债权的收取、债务的清偿、遗赠物的交付、遗产的分割四大类。遗嘱执行人根据遗嘱,参照法律办理清理遗产等事务。执行遗嘱事务大都由信托机构承担。执行遗嘱信托的有关原则信托机构办理执行遗嘱信托,作为遗嘱执行人,要充分注重把握以下的几条原则,以便更好地开展此项业务。1、要严格区分执行遗嘱信托与治理遗产信托两种业务的界限。2、遵守遗嘱的意志,执行遗嘱信托契约的规定。3、信托机构作为遗嘱执行人,不得受让与遗嘱执行任务有关的遗产。4、信托机构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时不能借故推托。5、信托机构执行遗嘱时以遗嘱中指定的任务量为依据。6、遗嘱执行过程中继续人
    2023-06-03
    137人看过
  • 协助法院执行的法律依据
    民诉法规定委托协助执行,目的是为了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协助执行由人民法院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协助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所确定内容的法律行为。一、唯一住房能不能强制执行唯一住房不属于生活所必需住房的可以强制执行。法院对于被执行人居住权的保障有期限,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以保障生存权为由逃避债务的均可执行。强制执行的流程有以下四步: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台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 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应将执行情况书
    2023-04-02
    185人看过
  • 有哪些法律规定口头遗嘱法律依据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1)所谓危急情况,一般是指遗嘱人生命垂危、在战争中或者发生意外灾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没有条件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的情况。(2)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一、口头遗嘱如何写有效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的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有:(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3)当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
    2023-06-21
    81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证遗嘱是指依公证方式而设立的遗嘱,是证据力较强的一种遗嘱形式。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 更多>

    #公证遗嘱
    相关咨询
    • 法律依据什么是遗嘱继承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09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遗嘱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根据订立遗嘱的形式,要保证所订立的遗嘱是有效的,否则虽然订立了遗嘱之后也是不会得到执行。
    • 申请执行的依据是什么, 执行依据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5
      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九十条规定: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即只要债权人持有金钱债权执行依据,就可
    • “口头遗嘱”的依据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6
      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 遗产执行找律师怎么收费,法律依据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16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
    • 口头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08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订立的有法律效力。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