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民生存的基础,土地补偿款是对村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经征收而消灭的补偿,其受益主体不是承包地被征收的个别农户,而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有具有成员资格的人。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因此,当“外来户”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也有权分得土地补偿费。
外来户口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外来户拆迁补偿与本地人没有任何区别,拆迁补偿政策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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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补偿费是否正当?来看专家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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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户应不应该分土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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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外地户口是否需回到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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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户口是否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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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在苏州上学能否在当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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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不是当地户口征地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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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是政府应当依法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具体的补偿范围包括: 1、被征收的土地及青苗费; 2、搬迁费用和安置补助费; 3、...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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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当地户口征地可以补偿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8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不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不能获得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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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地补偿按人口来补,农村户口没有分到户口和薪水补偿是否合理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0不合理。以下是补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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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嫁到本地后户口是否能迁回来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4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公民应当依照本规定在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登记为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户口。第七十一条公民在市县内有多处合法稳定住所的,应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户口迁往经常居住地。同时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因此,女方结婚后经常居住地如果发生变化,应当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户口迁往经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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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离婚后征地补偿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9首先要向你明确,土地征用补偿款能否享受,一般村民小组自治,只要不违反法律,都可以自行决定。 1、在杭州部分农村实践中,只要户口登记在土地征用前,一般可以享受,但要按时缴纳社会抚养费; 2、与1相同回复; 3、只要女方从未享受过一分一毫的土地征用补偿款,一般可以全额享受; 4、女方的户口在哪里?请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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