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在职权范围内追加被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20:50:40 331 人看过

法院可以依职权追加被告,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其一追加被告必须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条件。其二追加的被告必须明确。其三追加被告必须有相关证据。执行程序中追加被告,意味着直接通过执行程序确定由生效法律文书列明的被告以外的人承担实体责任,对各方当事人的实体和程序权利将产生极大影响。因此,追加被告必须遵循法定主义原则,即应当限于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追加范围,既不能超出法定情形进行追加,也不能直接引用有关实体裁判规则进行追加。

追加被告申请书要几份

追加被告的申请书向法院交一份就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可以在开庭时提出。提交书面申请的,需要按被告人数增加一份提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七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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