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限制减刑从何时开始生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5 09:05:05 264 人看过

死刑限制减刑的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每一个案件,被限制减刑的,从判决生效之日起生效。

根据刑法及其他的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所以,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

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死刑缓刑限制减刑什么意思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解释,限制减刑意为重大刑事案件判定为死缓时,若后期有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所以限制减刑不是说不可以减刑,而是表示只能减刑一定的时间,不可无限制减刑。

(二)具体到死缓限制减刑的执行,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中专门增加了一项: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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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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