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的适用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剥夺政治权利有哪几个原因
剥夺政治权利有下列三个原因:
1、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主要是因为这些犯罪都是故意犯罪,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极大。对于这些敌视、鄙视国家制度和社会秩序的罪犯,国家当然应该依法剥夺从事政治活动和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因为如果不剥夺政治权利,可能会利用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继续从事犯罪活动;
2、对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在被特赦或者假释后利用政治权利从事犯罪活动;
3、剥夺一些严重犯罪分子的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人代表他人行使一些政治权利,如以犯罪分子的名义发表宣言和作品。宪法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未经人民法院司法判决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夺。政治权利不能继承、转让。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人民法院判处减刑或者撤销附加刑外,不得申请免除。也不能申请用其他刑罚代替。犯罪分子的政治权利被剥夺后,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不服判决的上诉权。若有发明,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国家专利,也可委托他人有偿转让,以实现其财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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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适用有哪些、独立适用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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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主要包括剥夺以下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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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有哪些,剥夺政治权利如何独立适用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5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根据《刑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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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适用和限制适用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6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适用。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类:(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根据1997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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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适用的对象是谁呢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5依据刑法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适用的对象是:一、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是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给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政权造成危害的犯罪行为。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是指严重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威望、制造社会混乱和社会恐慌、扰乱正常的工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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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适用对象有哪些,剥夺政治权利的具体规则是怎样的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1适用对象。根据《刑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根据刑法第56条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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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9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担任领导、管理等职务。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继续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但不能担任领导职务。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