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外债再婚怎么离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30 17:13:10
266 人看过
在一方具有未偿债务的前提条件下,当其缔结新的婚姻关系并决定结束关系时,必须针对所涉及的债务性质以及实际情况推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假设此笔债务发生在缔结婚姻之前,并且在此后的婚姻过程中未曾用于维系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亦或是未经夫妇二人共同意愿而欠下的,那么这通常将被认定为个人责任,应当由负债当事人独立承担。
然而,倘若这笔债务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形成,并且为维持家庭日常开支或者其他共同需求提供了帮助,那么就属于夫妻共有的责任,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需对这笔债务负担相应的义务。
在安排债务分担方面,夫妇二人有权提出各自的最优解;
如若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法庭将会依据具体情况做出公正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离婚一方有婚外情财产怎么分,离婚一方有婚外情会判离吗
287人看过
-
结婚一年离婚有外债
229人看过
-
离婚了再婚双方一有孩子怎么办
466人看过
-
一方再婚的婚前债务
302人看过
-
一方有外债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500人看过
-
离婚时怎么处理一方对外举债
434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离婚后夫妻一方有外债,另一方不能离婚,怎么办?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5夫妻一方在外借款,不知情的另一方是否有义务还钱要看债务的使用范围。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借款用于家庭,另一方有义务还钱;反之另一方没有义务还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
-
-
一方离婚,另一方再去国外也提出离婚,法院会怎么判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下述条款: 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
-
婚后离婚一方有外债属于共同债务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8离婚后一方的外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
-
一方再婚一方初婚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澳门在线咨询 2024-09-22离婚协议书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认识,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2、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